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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专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8-01-08)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傅德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地位、政治本色、核心价值和制度优势。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关于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可靠的制度载体和实施平台,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又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发展确立了根本的政治方向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更加自觉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以制度筑牢自信,以制度凝聚力量,以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本色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是中国人民从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和当代中国现实发展中得出的科学结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期盼,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牢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决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或否定党的领导。任何时候都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自觉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人民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平时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重大部署,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的十九大立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四权”、更好发挥代表作用、建成“两个机关”等方面就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作出系列部署。这些部署既全面体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思想,彰显党和国家对人民各种合法权益的全面重视和保护,以满足人民新期待、新愿望,又能够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得到更加充分的彰显,从而使全社会达到思想一致、目标一致和行动一致。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在立法、执法、司法、社会治理等方面落到实处。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顺应时势立“绿色发展”之法,回应关切立“务实为民”之法,注重实效立“有效管用”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统一起来,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具有引领性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二是坚持法律实施与立法并重,完善法律法规宣传、配套措施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人大法律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法律法规实施,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三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围绕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重大改革举措落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开展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权,支持和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五是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途径,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和改进同代表的联系和服务,健全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区群众的制度,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考评机制,更好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六是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三、用制度优势凝聚现代化强省建设的磅礴力量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发展的智慧来自于人民,发展的力量来自于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十八大以来我省人大工作的实践发展,充分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强大力量。

  要在凝聚民智上下功夫。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健全问计于民的制度和联系群众制度,虚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批评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激发人民主体意识和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用好人大协商的优势,坚持人民的事情由人民商量来办,加强改革发展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协商,把商量的过程变成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过程,变成党领导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过程。坚持开门立法,通过网络媒体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讨论、组织听证等多种途径,使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到立法中来,使立法更民主、更科学,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在聚集民力上下功夫。坚持在省委领导下,充分运用民主集中制这种既能够确保广泛民主、又能够有效集中和有力执行的组织形式,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改革发展中来,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把省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省上下的共同意志和行动,变成推动现代化强省建设的生动实践。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要牢固树立以代表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完善党委、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将代表工作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行动”等主题活动,搭建好代表工作平台,健全代表活动保障。人大代表要强化代表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员、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代言人。

  要在维护人民利益上下功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有效的途径和形式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每年人大的立法选题、立法听证、执法监督检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都要让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其中。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创新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调研、“环保世纪行”“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等活动,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民生改善,保证人民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要在能力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的政治理想和价值导向,落实“两个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特别是县乡人大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自身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努力在新时代展现人大常委会及机关新气象新作为,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