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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专稿

求真务实 履职担当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贡献政法力量

(发布时间:2018-03-24)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祥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省政法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政治引领,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强化理论武装。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以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全省广大政法干警把思想、职责、工作融于学习教育之中,通过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使命担当。

  强化党管政法原则。坚决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政法机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决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政法机关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

  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忧患意识,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提高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打好预防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水平,把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策策略、科学的方法手段结合起来,对危害国家政治安全问题要旗帜鲜明、及时亮剑,对侵害群众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依法严惩、绝不手软,对社会上的不良思潮、消极言论和政治议论要针锋相对、坚决斗争。

  二、坚持不忘初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党的十九大深刻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政法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

  切实增进群众感情。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走出院子、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多到基层多到群众中去听实话、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定期召开警民恳谈会,落实机关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政法干警联系包保社区(村)等制度,深入基层访民情、访民意、访民难、访民安,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自觉性。组织开展“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通过案例分析、对照检查,教育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动员广大干警积极投身精准脱贫攻坚战,落实好帮扶责任,努力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要积极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既要走村入户,也要进“圈”入“群”,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积极回应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稳定的新期待,健全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大排查、安全大整治、治安大整顿、开门大接访、执法大督查,下大力气排查化解群众身边的小需求、小问题、小隐患、小纠纷、小案件,努力把政法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更安全、生态更美好、服务更均等、社会更和谐的新需求,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积极运用公益诉讼加大对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档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信访救助制度,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

  紧紧依靠群众力量。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评判者,健全完善“一感两度两率”第三方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和改进工作的方向。把人民群众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大力推进城市街道巡逻队、乡镇联防队、企事业单位保安队建设,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干警、老教师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局面。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执法司法。

  三、坚持强基固本,把平安湖北建设落到实处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筑牢平安湖北的根基。

  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手抓扫黑除恶,一手抓毁“伞”拍“蝇”,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坚决打好这场攻坚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作为综治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凡是有黑恶势力线索不彻查,对黑恶势力打击不彻底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强力推进,确保出战果、出经验。坚持重点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问题,探索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新机制,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控发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主动进攻、依法处置、综合施策,坚决防范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防范打击暴恐和宗教极端活动、坚决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加强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抓住影响公共安全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生命防护工程”,对“一场四站”全面落实视频监控、快速安检、监测报警、应急处置措施,对学校、医院、商场、影院及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等重点部位全面强化安全防护,对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等火灾高发场所全面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寄递物流企业,要全面落实100%收寄验视、实名寄递、过机安检,筑牢源头防范关口。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大力推广宜昌、咸宁“网格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经验,既帮助其解决就医、就业、就学等实际困难,又管控好极端案事件等突出风险。大力推广社会心理服务“茅箭经验”,在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询或社会工作室,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开展心理干预和人文关怀。加大信访问题依法处置力度,坚持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为目标,把维稳与维权、解困结合起来,进一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持续开展“千案化解”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终结制度,努力实现积案清零、案结事了、控增减存目标。

  进一步夯实治理基础。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综治维稳成员单位作用,整合资源,协同作战,形成党政统揽、综治维稳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平安建设格局,实现打击与预防、惩治与教育、管理与服务、当前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结合。大力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加强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一线。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落实网格化建设“国家标准”,加强资源整合,实现有效对接,使网格化在更大空间发挥更大作用。推进综治中心与网格化一体化运作,实行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监督。大力推广武汉“红色引擎”经验,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整合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力量,发挥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的新机制新途径,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推广潜江“党建+信访维稳”、红安“铜锣联防”、秭归“幸福村落理事会”等新型治理模式,发挥基层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坚持良法善治,把法治湖北建设落到实处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着力营造更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在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上再加力度。健全完善我省“大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优化法治绩效考核,压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政法战线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围绕群众关心的法治问题,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积极推进基层法治创建,全面开展“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好执法司法中生动鲜活的故事,在全社会形成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大力推广恩施“律师三进”经验,积极打造湖北法治工作品牌。加强党对法学研究的领导,充分发挥法学资源大省优势,加强各级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学研究和服务法治实践水平。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再加力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严把证据法律关,强化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对各类不科学、不合理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清理,落实办案责任,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干警依法公正办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追责、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接触交往行为等规定,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活动,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再加力度。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员额准入、退出、增补的制度规定,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质效。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力度,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积极支持全省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继续为湖北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法治力量。深化民事诉讼改革,针对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的新形势,探索减负增效的新办法新途径,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统筹推进政法其他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和司法行政改革,不断提高维护安全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五、坚持科技支撑,把政法智能化建设落到实处

  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努力开创信息动态感知、知识深度学习、数据精准分析、业务智能辅助、网络安全可控的科技应用新格局,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建设步伐要更快。严格按照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总体规划》和《行动方案》的安排,力争年底前省级统建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加快市县两级配套项目建设,抓紧进行系统对接和个性化开发,建设适应本地需求的业务系统。抓住中央、省委实施大数据战略的机遇,做好第二轮智能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工作可持续发展。按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要求,高位推动“雪亮工程”建设 ,抓实“建、联、管、用”各项措施,确保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安全视频全贯通、全共享、全可用。

  互联互通要更优。加快系统融合贯通进程,在政法“一张大网”基础设施物理联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尽快建成覆盖全省、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加快数据集成应用进程,坚持实战导向,推动政法专业数据、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数据和互联网络数据集成应用,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发挥好数据价值倍增的整体效能。

  实战能力要更强。抓好学习培训,广泛运用网络、视频、手机APP等方式方法,开办智能化普训大课堂和专业小课堂,提升培训效能。抓好应用比武,比研发创新,比实战应用,总结一批特色经验,打造一批实用管用好用的模块功能,培养一批智能化应用能手,努力营造强大的智能化建设应用气场。抓好建用考评,建立健全智能化建设应用考核办法,强化指导督查,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打击犯罪、促进公正的能力和水平。

  六、坚持围绕中心,把服务发展大局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着力提供优质法治服务。主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重大战略,对接服务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服务。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入落实服务发展“十六条意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十三条举措”,健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主动为企业和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主动服务创新发展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惩治力度。主动服务“三去一降一补”,加强破产案件依法审理工作,推动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查处污染行为,积极维护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扎实开展涉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风险。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健全完善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联席会议机制,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查处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领域经济犯罪案件,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着力营造公正法治环境。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加强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维护好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办案理念,不轻易关、停、查、封看不准、弄不明、有市场、受欢迎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违法犯罪的界限,通过民事、行政法律手段就能妥善处理的,要严防刑事法律手段介入,避免因执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七、坚持从严从实,把过硬队伍建设落到实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既忠诚可靠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从严从实抓政治建警。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政治轮训,组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探索开展政治督察,加强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思想政治建设落到实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促队建,着力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从严从实抓作风塑警。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的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督查巡查,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扭转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坚决遏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明察暗访活动,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抓早抓小、查早查小,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关心那些为党和人民事业做出牺牲和奉献的政法干警,帮助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刻都能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多宣传政法队伍在预防打击犯罪、维护平安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先进干警的典型事迹,积极营造正面宣传的声势,增强政法工作社会认同感、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

  从严从实抓能力强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要求,聚焦政法工作实际需要,弥补知识弱项,补强能力短板,确保政法干警跟上时代节拍、勇担时代重任。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教育培训,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健全完善全员培训制度,广泛组织政法干警大讲堂,创新“网络+培训”的工作机制,开辟政法业务培训在线课堂,分级开展岗位练兵、实战实训、技能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干警履职能力。加大基层干警到上级单位挂职、机关干警到基层锻炼的力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