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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专稿

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加快打造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07-12)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应勇

  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样一个高规格、大规模的视频会议,专题研究我省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全面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把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把湖北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省份之一,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湖北疫后重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陆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为我们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要求,“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湖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疫后重振、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就是重要的突破口。

  优化营商环境是“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的政治担当。4月2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确定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同时要求湖北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赢湖北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既需要中央和全国人民“搭把手、拉一把”,更需要我们自身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增强内生动力。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我们要以“壮士断腕、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力度,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来一个根本性的转变,从而更好地增强市场信心、社会信心、企业信心,使遭受重创、遭受前所未有严重冲击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能够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这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寄予的厚望、提出的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肩负的责任担当。

  优化营商环境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然要求。“种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金、项目等往往都是“择木而栖”。营商环境一流,要素才更容易汇聚,产业才更容易集群,经济才更有韧性。这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也是应对周期性、结构性问题和“黑天鹅”“灰犀牛”事件的必然要求。一些地区过去在很长一段时间是拼政策、搞洼地,这在短期当然也是见效的,但实际上内在的、长期的、根本性起作用的还是发展环境。要通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制度供给的核心竞争力,激发更多的湿地效应、溢出效应、乘数效应,有效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稳住经济基本盘。

  优化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集中体现。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背后,往往是营商环境的差距,是人才集聚的差距。环境不好,人才哪来?项目哪来?资金哪来?谈何发展?当前,全国各地都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海全面打响“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品牌,广东上线“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浙江承诺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江苏着力打造“不见面审批”,等等。我省与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本来就有差距,疫情冲击更是“雪上加霜”,如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还放不开手、迈不开步,在经济发达地区更加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我们的差距可能就会越拉越大。正因为如此,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提出要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标准,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把湖北打造成为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现代治理的“样板”。

  优化营商环境就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我们要以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以奋起急追的精神状态,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第二,清醒认识我省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推出的“3550+100”刚性改革、武汉市“三办”(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举措等,都很有特色;武汉市获得电力时间、黄石市报装用水时间、孝感市报装用气时间等都位于全国前列,武汉、咸宁、宜昌3个城市还入选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等等,我省营商环境处在一个持续改善的进程当中。

  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准确把握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的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复工复产、中小微企业发展困难等问题,在非常时期以非常举措,出台了有针对性地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共克时艰的一些措施,如“财税支持17条”“支持中小微企业18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30条”等。在降本减负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阶段性下调用电用气用水价格,在一定时限内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国有企业对租户实行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的政策;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通过降息贴息、退税免税等方式,已为各类企业减免利息8.3亿元;在稳岗就业方面,加大教师、医生、公务员等招聘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在补链强链方面,及时帮助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协作等问题,努力使广大企业员工回得来、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

  我们既要充分肯定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下的功夫和取得的成绩,也要清醒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省份相比,与企业期盼相比,我们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不足和问题。

  从法治环境看,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专项排名中,我省法治环境在全国排名比较靠后。法治环境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我们少数部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够,执法的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不同程度存在简单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这些问题不好好解决,企业的获得感就会很差;市场监管也一定程度存在越位缺位或多头管理的问题。有些企业反映,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小、侵权成本低,企业维权难,这对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集聚非常不利;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承诺的政策、签订的协议合同落实不够;一些部门在公开招投标中设置“玻璃门”,不利于公平的市场竞争和民营企业发展,等等。

  从市场环境看,随着这几年“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不断推进,我们行政审批事项明面上的不合理门槛和限制不多了,但隐性壁垒不少,如企业开办“准入不准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周期长、程序繁琐。企业用能、物流等成本仍然较高,社会单位物流总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是“老大难”问题,有些企业讲,当前融资环境有“五难”,还旧借新难到位,增量授信难落实,贷款条件难满足,融资产品难对接,融资期限难配套。

  从政务环境看,政务服务信息融合共享不够、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不够、下放事项的协同性不够,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多次跑、多头跑”问题依然存在。现在全省还有173个政务服务系统、78个监管系统尚未连通;同一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不联通,数据共享、并联审批就失去基础,高效办事就难以实现。

  我来湖北的时间不长,上面讲的这些问题可能不够全面,有些可能还不够精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查找和梳理问题。针对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拿出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快补齐短板、补强弱项。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到政府部门自身利益的问题,更要有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敢于破除利益藩篱,敢于打破坛坛罐罐,主动取消或简化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下放审批权限,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充分放手,抓好我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的落实,真正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把优化营商环境推向深入。

  第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精准发力、持续用力,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打造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升级版”。

  一是目标要升级。古人讲,取法其上,得乎其中。我老家也有句话,桌子底下放风筝,起势太低,风筝肯定放不高。就是说,目标标准不高,结果就好不到哪里去。好的环境是“比”出来的。优化营商环境,不单单要纵向比、跟自己比,更要横向比、跟别人比。我的体会就是高标准、严要求,主动对标国际一流、世行标准和国际惯例,充分借鉴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先进省份的好做法好经验,紧密结合湖北实际,要对自己狠一点,对标国家确定的优化营商环境18项指标的最高标准,一项一项找差距,一项一项抓改进,不断提升整体营商环境质量水平。

  二是系统要升级。坚持以制度改革牵引行政业务流程再造、服务流程再造,最大限度集成政务资源、释放体制活力,推动形成深度关联、跨界融合、开放协同、利他共生的政务服务生态系统。要树立系统化思维,引导每个部门、每个处室、每个岗位结合职责主动融入业务流程再造、服务流程再造,甚至是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革命性流程再造。我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提出,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这些改革措施要求高、涉及部门多,落实难度大,但必须要做。要按照法治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原则,围绕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加强探索、持续突破,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整体质效。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聚焦“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性重构办事流程、业务流程、服务流程,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真正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我们过去的业务流程和机构设置往往不是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来考虑的,而是考虑部门的某个环节怎么高效,这是远远不够的。从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来说,它是从能否高效办成一件事来评判政府工作的。只有各个部门主动减少环节、精简程序、关联融合,才能高效办成一件事。

  三是效能要升级。把“一网通办”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省级政务云平台软硬件扩容、省级系统“应上尽上”,强化不同部门信息平台系统整合,打破数据烟囱和信息孤岛,实行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数据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进一步融合线上线下服务,积极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提高全程网办率,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数据要尽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否则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业务流程再造就难以实现。

  四是减负要升级。降低经营成本,特别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和企业家最关心的事。能不能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降成本,是检验我们工作成效的“硬指标”。我们要主动对接中央支持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加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好我省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大力为企业减负,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五是服务要升级。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塑造重商、亲商、暖商的政务文化,坚守契约精神,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有呼必应,要求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彰显政府的服务理念和担当作为,这是“有为”;无事不扰,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规律,不干涉企业正常经营,不增加企业负担,在法律框架下、市场规则中给予企业更加充分的经营自由,这是“无为”,无事不扰的“无为”某种程度也是“有为”、也是一种支持。政府要当好这样的“店小二”,加强与企业家的常态化沟通,把亲清政商关系真正塑造好。

  第四,以滚石上山的拼劲韧劲干劲狠抓落实落地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落实,成败看落实。各地各部门都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

  一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委、省政府的做法,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亲自上阵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当前要组织开展好走访企业、服务企业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渡过难关。我省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都要抓方案制定、抓计划实施、抓统筹协调,形成任务清单,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担当作为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要统筹协调、沟通协作。优化营商环境涉及领域、部门很多,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的事,相关部门都是责任主体,都是营商环境,干好了人人受益,干不好人人受害。各部门都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坚持“一盘棋”“一条心”,各司其职,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三要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好环境是“干”出来的。文件好下落实难。如果仅仅认为发了文、开了会就是落实了,那还不如不抓。要抓就要真抓实干、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咬定青山不放松,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下力、往复用劲,坚持不懈狠抓几年,形成常态化、机制化。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投机取巧,不搞弄虚作假。扎实开展以考评排位为主要抓手的省直部门和市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考促建、以查促改、以评促优,形成工作闭环。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全省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加快打造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疫后重振、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努力。

  *这是应勇同志2020年5月14日在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讲话,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