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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把反腐败斗争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8-03-24)

  程良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要求,这是基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赋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时代使命。我们必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夯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当前,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我们必须始终坚定立场,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紧盯目标任务,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保障。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制度,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利器一次次优化升级,表明扎紧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保障。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我们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度化,强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性举措。坚持把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作为延伸监督触角、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创新巡察工作机制、总结交叉巡察工作经验,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要在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

  三、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固化成效。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实现从他律到自律、从外在约束到内在自觉,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不能腐真正变为不想腐,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根本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位,坚守思想建党这个根本,不断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夯实纪律教育这个基础,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廉政宣传,推动纪律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要旗帜鲜明地抵制“关系学”“厚黑学”“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通过宣传引导、扶正祛邪、凝聚共识,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作者系中共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咸宁市监委主任)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