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本刊特稿

本刊特稿

倾力呵护咸宁“绿色民生”

(发布时间:2018-05-19)

杨龙文

  近年来,咸宁市环保系统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个全面建成,五个全面提升”的总目标,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咸宁,有效呵护了全市“绿色民生”。2017年,全市城区PM10浓度均值6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2;PM2.5浓度均值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79.5%,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4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一、凝聚绿色发展共识,助力实施绿色崛起战略
  坚持看齐意识,坚定绿色发展自信。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战略,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印发了《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20余份。2017年,市委常委会8次研究环保议题,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17次研究环保工作。
  坚持典型示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发表署名文章,进一步引导全体市民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新理念。组织开展了一届自行车城区骑行、一场“大美咸宁·环保美文电视诵读大会”、一批环保微电影展播等“六个一”活动,被省环保厅评为全省6个环境宣教工作先进集体之一。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温泉桂花路、万年路社区成为绿色示范社区,希望桥、双鹤桥等社区为第七批省级绿色社区;2017年获评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15名、少年环保使者6名,组织13家重点企业联名倡议开展绿色企业创建,全市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
  坚持系统协同,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健全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出台《咸宁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咸宁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市区联动”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出台《咸宁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公开了全市62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建立。
  二、筑牢绿色发展底盘,全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攻坚三大行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抓住“三禁三治”、重点企业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关键,完成全市339台20t/h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关停关闭非煤矿山109家。抓住“三非三水”、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江大保护、流域综合整治等关键,督办全市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清理整治沿江化工企业51家,取缔关停长江干线非法码头37个,拆除主要湖库围网围栏养殖18.7万亩。抓住土壤污染核查、畜禽养殖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关键,禁养区内72家养殖场已关闭或搬迁,完成养殖场治理项目198家;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
  严格环境监管,增强环境法治能力。出台了《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系列法规。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公、检、法联动协作,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涉刑必移”,以“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组织开展“双护双促”“一园两水四行业”等综合执法检查,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2017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00起,较2016年提高24.2%;处罚金额876万元,同比提高28.7%。全力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通过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压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
  加强生态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加强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建设,开展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拟定了《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生态环境保护若干意见》《咸宁市幕阜山绿色产业带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生态环境保护严管严控措施建议》,指导项目准入、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监管,认真开展“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整治了通山县九宫山、通城县药姑山等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着力将咸宁幕阜山片区打造成长江中游生态安全屏障。
  三、争当绿色发展先锋,着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强化规划引领,着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围绕加强水气土污染防治、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等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环保规划宏观管控,坚守生态环境底线,编制实施了《咸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咸宁市生态功能区划》《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强化环保规划与城建、国土、林业、水利等规划的对接,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宏观先导作用,切实提升城市定位、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
  严格环境准入,着力优化绿色发展结构。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三线一单”作为项目准入的刚性约束,督促六县市区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方案、8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对1122个建设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同时对近20个具有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的建设项目予以否决。淘汰落后产能,关闭嘉鱼县和昌化工等4家过剩产能企业,约谈了高新区6家废气治理设施不到位的企业。强化清洁生产,完成崇阳金昌纸业等4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督促赤壁市祺乐纺织、大昇印染2家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201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上升到50%。
  整治突出问题,着力突破绿色发展瓶颈。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四个100%的工作要求,全市56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87个突出环境问题、275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整改率100%;38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全部按规定完成整改或达到省定序时进度。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5个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咸宁市被环保部列为全国53个获得通报表扬的地市之一。九宫山自然保护区整治成效多次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按下了“快进键”,绿色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作者系咸宁市环保局局长)
  责任编辑:张 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