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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延伸阅读/金融如何回归服务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8-07-10)


  徐鹏程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成效仍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加强。
  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仍待加强
  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存在资金分布不合理问题。在经济结构转型中一部分制造业企业面临着经营上的困难,贷款质量有所下降,造成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意愿的降低,很多商业银行愿意将资金投向有国有背景的项目或房地产业,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反而造成了挤出效应。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业向实体经济倾斜的政策已颁布多时,政策措施呈现边际效用递减的趋势,也影响着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积极性。
  相关支持政策没有具体考核机制,落实情况缺乏监督。鼓励和引导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需要诸多配套措施加以落实,措施制定是否合理、成效究竟如何,需要加以跟踪、考评和监督。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只是泛泛地以信贷规模增长作为评价指标,忽视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内涵;一些地方只注重政策的短期化功效,急于出成绩、出政绩,未能建立起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长效机制,这些都影响到政策实施效果。
  实体经济仍高度依赖间接融资渠道,资金来源仍然单一。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总体上仍不成熟,内在的脆弱性和复杂性较为突出。在企业融资结构中股票等直接融资比例一直较低,2011—2012年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一直低于2%,到2016年底时该比例才达到7%,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和市场期待。即使在有限的直接融资里,许多也并未用于实体经济,2016—2017年全国IPO募集资金共4286亿元,但同期有830家上市公司购买了金融理财产品,金额高达5442亿元,是IPO资金总额的127%,从股市直接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的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突出。目前全国中小微企业共有2800多万家,创造了全国80%以上的就业、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和75%以上的发明专利,但对于它们、尤其是其中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来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2017年8月发布的《降成本:2017年的调查与分析》显示,民营企业中有61.4%的样本企业存在融资困难问题,民营企业对金融支持获得感普遍较低。
  实体经济自身仍面临“空心化”风险。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根基,但不同行业的利润率不一样,2016年中国500强企业中制造业有245家,净利润只占19.5%,500强企业中33家金融机构净利润占比却高达56.8%。基于趋利的本性,金融资金更愿意流向股市、债市、房市、期货市场,通过炒作获取高利,通过理财等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系统内循环。2017年,全国银行新增贷款12.65万亿,但房地产贷款就占到44.8%,将近一半。并且,实体经济中的民间投资也不活跃,市场开发、企业进入等方面阻力影响了民间投资积极性。
  金融业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产品结构。金融业应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和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发展,创新金融产品,不断降低金融成本,助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完善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体系,从机制上引导金融机构向实体经济倾斜。鼓励大型银行将资金投往实体经济,鼓励它们开展中小金融机构转贷业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能力。加强对金融机构落实服务实体经济政策情况的监督,利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形式,研究制定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统计和考核体系,对绩效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在考评体系设置上既重总量又要看结构、质量,将制造业、新经济、中小微企业、涉农等分类统计,加大考核权重。
  完善金融生态,加快民营银行、中小银行的发展,促进金融普惠化、便利化。在深化金融改革过程中,重点发展面向实体经济、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利用科技手段,加快评估、征信、担保、信用体系建设,努力降低资源匹配和交易的成本。在政策支持层面,对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减税、定向降准等手段鼓励其发展,同时鼓励大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
  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对实体经济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支持。应利用政策制定、考核监督等手段加以鼓励和引导,对服务于三农、中小微等对象的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要通过政策性金融手段加以扶持,利用产业基金等将支持和引导的效用不断放大,在政府主导或引导下重新配置金融资源,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全面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直接融资通道。努力建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协调的现代金融市场体系。通过建立再融资制度、发展新三板市场、开放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公司债市场、扩大期货市场以及加强衍生品市场国际化等措施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使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的融资更为便捷。
  加快企业治理结构改革,多策并举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数据,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我国总体杠杆率为257.8%,同比增幅较上季度末下降4.7个百分点,连续4个季度保持下降趋势,其中非金融企业杠杆率为165.3%,连续3个季度环比下降或持平。企业杠杆率水平虽然保持下降态势,但从绝对值来看仍然较高,企业债务负担依然较重,部分行业企业债务风险仍然很高。应加快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步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积极探索“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方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在市场化、法治化的前提下对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企业实施债转股,促进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挥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作用,设立债务处置基金和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统筹做好企业不良债务处置工作。
  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严控房地产金融风险。采取措施消除房地产的金融品属性,加大房地产调控行政问责机制,使房地产市场实现“软着陆”。去库存方面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地施策,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解决房地产库存过多的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房地产泡沫提前加以抑制和消除。■
  (本文原载于2018年3月9日《学习时报》)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