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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关于加强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07-10)

刘仲初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布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夯实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基石。在新一轮科技布局中,湖北怎样抢抓新机遇,推进创新强省建设?结合调研考察,有以下思考。
  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
  继北京、合肥、上海三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获得国家批准之后,南京、成都、西安等地也提出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争创国家实验室,上海、安徽、浙江分别组建张江实验室、合肥量子科学实验室、之江实验室。湖北科教资源富集,面对新一轮竞争,应迅速启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工作,并同步推动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
  (一)建好湖北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国家实验室是国家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科技力量,组建国家实验室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去年底,省政府印发《湖北实验室组建方案》,确立组建湖北实验室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决定将湖北实验室作为我省创建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载体和基本依托。湖北实验室的组建可委托相关智库机构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调研咨询论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注重成果转化,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针对湖北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整合组织现有科技资源,更加注重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建成更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立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大力加强共性关键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究,推动应用示范、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融合融通,统筹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大力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深入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同步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
  (三)补齐科研短板,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要前提条件就是要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先进省份比,我省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安徽为例,目前在合肥市已建成托克马克、稳态强磁场、同步辐射光源三个大科学装置,还有一批即将启动建设。我省目前符合国家要求的只有脉冲强磁场和精密重力测量装置。湖北应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引,依托即将组建的湖北实验室和科研实力雄厚的高校院所,新建更多的重大科学基础设施,为我省建成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创造条件。
  (四)凝练主攻方向,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结合我省实际,在集成电路、芯片技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确定一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力求产生一批前瞻性、突破性、引领性科技成果。充分发挥我省国防军工科研实力雄厚的优势,加强军地合作,深化军民融合,以国防和民用重大科技项目为牵引,尽快突破一批军民两用核心技术,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五)拓展科技创新承载区。我省目前科技创新核心承载区为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和东湖高新区,这里集中了全省主要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企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发展空间受限,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目前我省一些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用地需求量大幅增长,据初步统计,仅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武汉分院三家单位近期的用地需求就达近万亩,可在现有基础上谋划建设更大的科技创新承载区域。
  二、推动全域科技创新
  我省科技资源在武汉地区高度集中,全省分布不平衡,湖北要建成创新强省,应以市、县为基础,布局一批区域创新中心(市、州),建设一批创新型县(市、区),形成“一主两副多点支撑”的创新格局,推动全域创新。
  (一)高度重视县域创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基础在县域,活力在县域,难点也在县域。为切实推动我省县域科技创新,可以考虑设计一套创新发展考核体系,每年召开一次推进会,以激发各县(市、区)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性和主体作用。
  (二)促进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向市、县转移和转化。在科技人员管理、科技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高校院所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释放生产力。引导和激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市、县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到企业和生产一线创新创业,为科技人员创业提供配套服务。鼓励各市、州、县政府和重点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引导科技成果到生产一线转移、转化。按照市、县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高校(院系)按照学科和技术优势结对开展技术帮扶,共建技术创新中心(或产业技术研究院)。做大做强“科惠网”,支持科技、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建设人才和技术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三)推动各类开发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以我省现有开发区为载体,大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效率、动力变革。注重招商“选”资,开展精准招商;大力招才引智,支持创新创业;淘汰落后产能,尽快“腾笼换鸟”;加快技术改造,促进转型升级;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四新”经济。建立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开发区(高新区)考评指标体系,开展考核评估,切实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将开发区真正打造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加强专业化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技素质;结合乡村振兴、精准脱贫,加强农业、农村科技供给;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指导的意见,大力发展农业高新技术,积极创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全国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
  三、优化落实科技创新政策
  在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和优化环境上再加力度。过去几年,湖北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科技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但调研反映,目前我省一些科技创新政策仍然存在指向不精准,聚焦难点、痛点、瓶颈不够,系统性、协同性不强和在执行上存在“最后一公里”等问题,需要持续优化改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用为本,聚焦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再出发、再加力、再深化、再突破,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切实加大科技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真正将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投入的重点,不断提高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集中力量办大事,在高水平创新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等方面舍得投入。研究出台更有效的政策,引导企业投资科技创新,使企业真正成为创新主体。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优先支持各类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确保我省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并稳定增长,不断增创我省科技创新优势,实现加快建设创新强省的奋斗目标。■
  (作者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