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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突出问题导向 推进脱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8-08-11)

蔡 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精准脱贫的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处于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问题导向,突破扶贫困境,更加精准地做好新时代精准扶贫工作,是各级各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结合武穴工作实践,本人就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与思考。
  一、当前农村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和一些地方农村精准扶贫面临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农村扶贫工作的基础不稳、后续力不足。
  一是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农民原本是农村扶贫工作的承担者和受益对象。但在部分地方,农民往往只被当作农村扶贫的受益对象,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扶贫安排,农民在农村扶贫中的主体作用发挥不足。比如:一些地方推行的一些项目扶贫,往往只考虑当地的资源条件能否承接扶贫项目,却很少考虑当地农民是否具备足够素质或者愿意参与到扶贫项目中来,以至于扶贫项目落地难。此外,长期的单向扶贫工作,也导致部分农民产生“等、靠、要”的思想,很难有效吸引农民参与到农村扶贫工作中来。
  二是政府越位现象突出。在实践中,部分地方的政府职能越位,难以适应农村精准扶贫的实际需要。首先,一些地方政府执着于成为各种扶贫政策的实际运作者,影响了农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一些地方制定扶贫政策和安排扶贫工作时,采取不科学的决策方式,很少吸纳基层干部群众的建议,极易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第三,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估工作,一些地方还存在建设面子工程的现象。
  三是社会组织参与不足。从整体上看,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发挥的作用不足。一方面,大多数社会组织正处于成长期,掌握的资源较少,自身实力不强,难以举全力来帮助农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另一方面,部分带有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其营利性与扶贫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再加上,一些企业并没有建立长效的扶贫机制,往往只是为了响应政府号召而在短期内投入部分资源参与扶贫,很少关注农村扶贫的长期效果。
  四是人才外流。目前,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农村人才持续外流,导致农村脱贫主体缺失,开展精准扶贫的动力不足。留守农村的老弱病残群体,也往往是农村的贫困群体,其素质、文化和能力都较为有限,依赖这一群体很难高效开展农村精准扶贫工作。
  五是基础工作仍然不足。档案仍需完善。部分困难家庭未及时纳入扶贫对象,无法享受精准扶贫政策;部分贫困户对精准扶贫政策了解不全面、不透彻;少数贫困户信息不清,脱贫措施不具体。医疗救助体系不完善。“一站式”结算有地域差距,报销流程复杂,造成部分贫困户不能享受政策;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数量较多,影响脱贫进程。实现稳定脱贫的压力大。从目前扶贫、脱贫和返贫的趋势看,部分贫困户在脱贫后因灾、因病等因素返贫仍然不少,脱贫人群中,短期内还会出现新的贫困人口,贫困人口的素质与技能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扶贫工作越往后减贫的难度越大、成本越高、见效越慢。
  二、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的思路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下一步的工作应注重问题导向,通过培育农村脱贫主体,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吸引社会组织参与扶贫,重塑农村脱贫治理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一是着力优化扶贫的治理机制。注重建立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三者合作的协同脱贫治理机制,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其一,准确定位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在农村扶贫中的角色。政府继续发挥适当的主导作用,承担起全面统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任;农民应成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最主要的参与者,激励贫困农民自力更生,培育其反贫困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新型农民在农村脱贫工作中的能动性作用;社会组织应成为政府开展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得力助手,尽可能为农村提供较多的扶贫资源。其二,建立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的协商对话机制。农村精准扶贫政策的制定、落实和调整,由政府组织农民和社会组织进行共同协商、研究和确定,以便有效整合三方力量,协同应对农村贫困问题。其三,依托第三方机构,实时监测农村脱贫机制的运行,发现其中的不足或问题,认真整改。
  二是着力培育储备新型农民。依托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加速培育新型农民,为农村精准扶贫工作储备足够的脱贫主体。其一,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机制。通过强化领导、给予培育资源等方式,帮助农村培育充足的新型农民。其二,积极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帮助提升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整合人才、扶贫、人社、科技、农业培训资源,着力在贫困户中培育产业致富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其三,鼓励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其四,大力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三乡工程”。进一步完善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发展的奖补政策,着力引进有实力、有抱负、有情怀、有责任的企业到乡村投资兴业,助推脱贫攻坚进程。
  三是着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其一,高度重视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落实扶贫措施,促进稳定脱贫。其二,有效梳理扶贫中的政府职能。政府应该做的是“定调子”“掌舵”,而不是“划桨”。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把具体扶贫任务分解到农民和社会组织身上,鼓励、督促和监督具体的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其三,时刻监督政府内部的扶贫工作,避免出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其四,制定完善科学的考核细则,最大化运用评价结果,使考核评价真正成为各部门致力脱贫攻坚的“指挥棒”。
  四是着力吸引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建立多种扶贫激励机制,为参与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社会组织提供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扶贫工作中来。进一步鼓励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推进“百企帮百村,脱贫奔小康”行动,充分挖掘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带动潜能,引导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通过授予社会组织荣誉称号等精神激励方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农村精准扶贫工作。
  五是着力聚焦重点对象。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是扶贫工作中的重点对象,也是需要全社会关注关爱的重点。针对留守儿童:积极开展圆梦助学、留守儿童全家福、青春手拉手、实现微心愿等活动,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困惑,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并把资助政策落到实处。针对留守妇女:开展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引导妇女参与大健康产业。针对留守老人:发挥政府和社会的力量,通过给予财政补助,加强业务指导和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鼓励发展民间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针对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推荐就业岗位,给予政策补贴,配发辅助器具,开展康复服务,组织关爱活动,使残疾人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六是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强化精神脱贫机制。搭建“基层夜话”“网络对话”等平台,与贫困户交心谈心沟通思想,充分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强化宣传教育。组织脱贫示范户开展宣讲,通过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经历,宣传党的好政策,提振贫困户脱贫的决心和信心。■
  (作者系中共武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