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本刊特稿

本刊特稿

围绕“六个一”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8-09-08)

张明军

  根据党的十九大部署,今后三年要重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各级党委政府和金融机构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定信心决心,扎实抓好“六个一”,坚决打好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坚持一个原则——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政府和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地方党委政府和金融机构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金融机构领导人必须增强党的意识,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党的领导同公司法人治理必须一体化,不能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弱化党的领导、架空党的领导,更不能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否定党的领导。金融机构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事、促落实,实现对收益权、重大战略决策和干部管理的领导,坚决杜绝“资本绑架”和“大股东操纵”。要加强金融机构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管党治党全覆盖,监督执纪无死角,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担起一个责任——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治责任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既十分重要,也极易产生风险。各级党委政府和金融机构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的政治责任。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做好打击本辖区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及相关风险处置工作。要分离发展和监管职能,避免地方发展冲动带来道德风险。要在明确权限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监管责任,谁审批、谁负责、谁担责。金融机构承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任务,要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把好风险问责第一道关口,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金融管理部门要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要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确保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落到实处。
  三、恪守一个本分——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金融和实体经济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金融只有在为实体经济服务中才能实现自身持续健康发展。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主动适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要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优化融资结构体系,打造适应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链。要结合金融业发展规律和特点,树立质量优先、效率至上的理念,更加注重供给侧的存量重组、增量优化、动能转换,实现内涵式发展。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快转变经营模式,做优主业,做精专业。要注重金融业务本地化,下沉服务重心,不宜搞业务多元化和跨区域经营。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多措并举降成本,精准发力补短板,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创造价值和利润,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统一。
  四、明确一个导向——发挥市场导向作用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金融资源配置与市场导向的关系,金融机构与政府、企业及担保公司的关系,金融改革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的关系。既要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在市场导向作用下,优化信贷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又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善政府宏观调控,健全市场规则,强化金融链条管控,推动信贷工作和信贷决策更加科学有序。下大力气认真解决违规放贷、新旧贷款转换、信贷脱实向虚、过桥贷款加大企业成本、随意核销不良贷款等问题,决不允许“任性放贷”,坚决杜绝“人情贷”“关系贷”,努力营造健康信贷环境。
  五、守住一条底线——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强化底线思维,高度重视“灰犀牛”和“黑天鹅”事件,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确保金融系统安全高效稳健运行。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禁止非法金融活动。重点整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乱搞同业、乱加杠杆、乱做表外业务、违法违规套利等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企业债务违约、信用风险快速上升及集中提款等已暴露风险或风险事件,必须联合处置,提高效率,将风险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对违法犯罪金融活动要敢于亮剑,重拳出击,严厉惩处,形成震慑。
  六、提升一个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建设十分重要。要尽快适应我国金融体系发展要求,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补齐监管法规短板。完善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金融机构提高风险内控标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加深对金融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既善于用金融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善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高度重视金融人才,大力培养高端金融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金融人才队伍。按照金融监管专业性统一性穿透性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湖北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责任编辑:刘 海
  相关链接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
  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好金融系统领导班子,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扎扎实实抓好企业党的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性教育,加强纪律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特别是要注意培养金融高端人才,努力建设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