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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特稿

做好新形势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12-17)

  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省委组织部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始终把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党外干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整个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同步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目标要求,抓好选拔配备

  按照省委要求,坚持把配备党外干部作为硬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一是纳入总体规划,注重统筹部署。近年来,我们把配备党外干部有关要求融入到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之中,把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省后备干部队伍一并考虑,提出数量和比例要求,确保党外干部工作各项目标明确。二是抓住换届契机,实现应配尽配。2011年市县乡换届时,对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配备党外干部都提出明确要求,并且强调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在全市、全省范围内交流配备。换届后,我省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均按政策要求配备了党外干部。三是加强日常选配,保持比例结构。定期分析和动态掌握班子结构需求,领导班子中的党外干部出缺时都及时选配。重视做好部门党外干部配备工作,尤其做好党外正职选配工作。目前,26个省直单位、8个省属企事业单位、15所省属高校领导班子中配备了50名党外干部,其中党外正职9人。四是拓宽人选来源,充实后备力量。重视党外干部后备队伍建设,省委要求全省后备干部队伍中,党外干部要逐步达到10%。一方面,坚持从高校、科研院所等党外干部比较集中的地方选拔一批优秀党外干部,重点掌握、集中调配、交流使用。另一方面,在今年市厅级后备干部专题调研中,我们明确要求要有适当数量的党外干部,还专门请省委统战部在全省范围内推荐25名优秀党外干部人选。突出党外干部的特殊性,强调党外干部不与本地区本单位其他人选作简单比较,而要放在同一类别、同一领域干部中比较择优,年龄可适当放宽,为党外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条件。

  二、加强培养锻炼,提高能力素质

  针对党外干部的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把增进政治共识、提高履职能力作为重点,突出培养锻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把党外干部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联合调训机制,由党委组织部门根据统战部门的培训计划,对党外干部培训作出统一安排。2012年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党外干部类子工程,省一级选拔99名党外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并实施跟踪培养。同时加大分层分类推进力度,各市(州)选拔培养对象407名,县(市、区)选拔培养对象1415名。二是强化实践锻炼。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建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冈、恩施4个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基地,单列计划、专门安排,为他们充分施展才华提供舞台。加大选派优秀党外干部挂职锻炼力度,每年选派省内挂职的党外干部占挂职总人数的10%,选派到中央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和沿海发达地区的挂职干部中,党外干部有一定数量,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丰富阅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三是搭建成长台阶。有意识地把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党外干部提前安排到必要岗位进行培养锻炼,弥补短板。及时做好在一个地方、单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党外干部的交流工作,促使他们转换角色、拓宽视野,增强综合素质能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注重加强与统战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相关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培养选拔党外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统战部门沟通交流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发现储备、培养选拔等情况,并就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二是加强工作协商协作。在市县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日常选拔配备工作中,凡需配备党外干部的,均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及时听取统战部门意见。三是建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市州组织部门每年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并会同统战等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发挥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重点是:一是按照中组部下半年将召开的有关会议要求,筹备召开全省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继续坚持党外干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研究,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着眼于2016年市县乡集中换届需要,加强对优秀党外干部的跟踪培养,提前做好干部资源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