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科学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

(发布时间:2021-11-25)

魏登才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这是在党的重要决议中首次对社会主义民主作出的一个全新的创造性表述,道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一个重大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深刻内涵值得深入学习和科学领会。
  一、从时空观的表现形态上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广泛性民主
  从时间上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表现为自始至终,无时不有。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某个时段、某个时期才有的“间歇性民主”,它贯穿于我国公共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为了确保人民民主权利的全过程、全方位实现。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存在严重的选举“政治经济周期”问题。政客为了收买选票而迎合选民,在选举时期会给予选民一定“福利”,而选举一旦结束,在两次选举之间则会出现严重的“民主真空期”,民众的利益表达难以找到渠道,政客当选后也往往无法兑现之前的竞选承诺,让民众备感受骗。这种以选举投票为中心的民主,是时段性、间歇性的。而我国人民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不同,践行了民主实践的全过程,是全过程的民主,或者说是无缝隙、无空档期的民主。
  从空间上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表现为四面八方,无处不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保障全体人民都能够有效参与人民民主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
  二、从内容与形式的结合上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真实性民主
  从民主的内容看,我国的民主不仅表现在政治选举上,而且还体现在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体现在微观工作和日常生活之中。党的十九大在“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和监督民主”的基础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这充分说明了“全过程”的民主强调横向内容的全覆盖,道出了“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这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真谛。
  人民民主内容的丰富性、全域性决定了人民民主形式的广泛性、全面性。我国在长期政治实践中,两种方式成为民主基本方式,即以投票、选举行使公民权利的“选举民主”和在重大决策前与决策中社会各方开展充分协商、取得共识的“协商民主”。“选举民主”的集中体现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每年“两会”,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本方式。此外,人民还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直接参政议政,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如参与法律、政策、决策的讨论并提出意见。
  我国不止有投票选举这一种形式,而是呈现为包含选举民主、协商民主、民族自治、基层群众自治、党内民主在内的多样化的实现形式。特别是协商民主,是“有事好商量”的制度化。协商民主本身是全过程性的,它不仅存在于每年“两会”期间,更在“两会”之外的日常中,各界别就重大的公共决策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广泛协商,提出建言。当前,协商民主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重要实现形式。
  三、从主客体的高度融合上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完整性民主
  从民主的主体来讲,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人民始终是民主的主人。我国坚持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秘密投票的原则,依法保障人人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利,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也有自己的代表。
  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凸显了主体耦合性。在立法实践中,党委、人大、政府、社会等不同主体都参与到这一政治活动中,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格局,强调不同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同时,“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制度”也较好地体现了党委、人大、政协之间的通力合作。
  从民主的客体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均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在党的领导下,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体现了人民民主的真谛。
  四、从程序与规则的结合上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序性民主
  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程序严整。民主是最讲究程序的。比如,对于如何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主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包括“立法决策前(调研、起草、议题设定)”“立法决策中(协商、对话、方案比选)”“立法决策后(监督法律实施、后评估、法律修改)”在内的比较完备的程序规则,形成了一套环环相扣的立法民意征求流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全过程性。从民主的上下联动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是按照严格的程序操作的。人民民主的“全过程”从纵向来看体现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基层层面的民主活动是上下联动的。
  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我国,规范公民民主行为的不仅有宏观层面的选举法、代表法、基层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而且还有全国人大组织法、人大代表议事规则、政协民主协商规则等专业性法律法规。2021年3月,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至此,“全过程民主”进入了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保证全体人民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者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秘书长)
责任编辑:贺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