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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久久为功推进企业“降成本”

(发布时间:2018-11-03)

湖北省发改委

  2015年11月党中央明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重点任务以来,按照中央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总体部署,在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齐心协力,各地方严抓落实的氛围下,我省实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成效显著,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综合施策形成“降成本”强大合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降成本工作,建立了省领导领衔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省各地各部门全力开展降成本各项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形成了良好的降成本工作氛围。
  建立省领导领衔的强力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多次听取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情况汇报,强调要把降低企业成本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所在,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湖北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切实抓推进、抓落实、抓生效,帮助企业渡难关、求发展,为切实推进该项工作,2016年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进实施《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方案》列为全省重大改革项目。按照要求,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工作专班、专家团队、时间进度安排及工作机制,将改革任务和责任细化到岗到人,形成纲举目张、整体联动的工作态势。
  出台降成本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省领导指示要求,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单位起草了《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方案》,该专项行动方案针对我省企业税费负担偏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人工成本上涨较快、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能源物流成本偏高等问题,划分事权,多措并举。一方面,狠抓中央和省已出台的降低“税、费、价”等政策落实落地,各行业税费负担只减不增;另一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降低中介服务、融资、人工、能源、物流等成本,并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力争通过3年左右努力,通过减税降费降低一部分、深化改革消化一部分、金融机构压减一部分、企业挖潜节支一部分,使实体经济成本明显降低,盈利能力明显增强。《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方案》连同《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于2016年4月13日由省政府正式印发。
  出台降低企业成本的具体举措。按照《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在省直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政策力度、强化湖北亮点和强化政府主导的原则,坚持“能减则减、能降则降、能低则低”,针对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2016年5月、2017年4月和2018年4月分别出台了《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振兴实体经济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意见》,从降低企业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人工成本、税费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共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企业获得感。
  加强督查跟踪力度。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2016年10月,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组织开展了全省降低企业成本“大督查、大跟踪、大监督”三大行动,对12个省直单位及全省17个市州落实省降低企业成本政策的情况进行全面督办督查,确保国家和省各项降成本政策取得实效。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降成本小组对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在湖北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到武汉市、襄阳市、荆州市、鄂州市、咸宁市等地走访相关企业。督查组对近年来湖北各地党委、政府在降低企业成本上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从2017年8月起,降成本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了省政府月度督查,重点聚焦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降成本政策,狠抓贯彻落实,有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充分发挥舆论引领作用。为确保降低企业成本政策得到落实,省内媒体深入基层、企业,加大对降本减负的报道力度,大力宣传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好成效好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建设性的舆论监督,营造了坚决抓好政策落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湖北日报、湖北卫视、湖北经视、湖北之声等媒体先后开设“企业减负大督查”专栏,连续报道督查工作动态和各地落实降低企业成本的成效,同时也针对一些困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共性问题,如企业整体融资难、制度性交易成本亟待降低、企业用能用人成本高、实体经济物流成本整体偏高等,在报道中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建议和思路。
  抓好“降成本”各项政策落实落地
  2016年以来,省发改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出实招、抓落实、见实效。据测算,累计为我省企业降低综合成本1900亿元以上。
  降低资源要素成本。进一步扩大电力市场交易范围和规模,2016年共签约直接交易电量308亿千瓦时,全年企业受惠金额约21.5亿元;2017年成交电量351.44亿千瓦时,节省企业成本14亿元左右。先后5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3次降低大工业电价,每年减轻企业用电负担超过51亿元。及时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和销售价格,完成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工作,出台《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配套成本监审办法,适当降低输配价格。出台了《关于深化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投资促进招商的意见》,2017年合计减轻企业用地成本约24.4亿元。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落实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降低10%等政策,两年共减收通行费超过26亿元。落实“绿色通道”车辆免费通行政策,对正常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金额超过50亿元。推广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优惠,近两年共优惠超过4亿元。积极推进武汉、黄石为中心的铁水联运通道和以武汉、鄂州为中心的陆空联运体系建设,武汉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一期完工,2017年底开通了第一条多式联运线路。充分发挥铁路运输绿色环保低能耗的优势,实施一口价和批量议价。搭建“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系统,扩大检验检疫查验、放行信息上传范围,增加三个水运口岸。助推“单一窗口”建设,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通关实效。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已在39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开展清理规范强制性垄断性中介收费和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企业经营服务性收费。持续推进银税合作、投贷联动试点和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票据和“债贷基组合”私募票据在湖北相继成功首发。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实现省内商业银行参与“纳税信用贷”“业务县域”两个全覆盖。通过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推动“金种子”和“银种子”计划等方式,推动企业上市,努力扩大多种直接融资渠道。出台《湖北省企业债券融资奖励办法》,对省内企业债券融资进行奖励扶持。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已实现全省市州全覆盖。通过加大监测和督导工作力度,保证小微信贷投放稳定增长,截至2017年底,全省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4万亿元,贷款户数43.03万户,申贷获得率96.51%。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两年共实现净减税超过500亿元。严格落实阶段性下调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的政策,为纳税人减负超过25亿元。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及治理,进一步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全面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整合为“一张清单”,即《湖北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政府“阳光收费”,2018年1月又对该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印发了《湖北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目前我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5项,全部为中央设立,我省成为涉企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省份之一,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15项,我省成为全国涉企收费项目最少、减负力度最大的省份之一。降低投标保证金缴纳标准,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比率已由23%提升至80%以上。
  降低人工成本。积极落实国家社保降费减负政策,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近两年共减轻企业负担超过90亿元。积极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稳岗补贴政策,近两年共发放补贴约24亿元。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将之前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最低工资标准,改为每2-3年调整一次。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省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部调整至5%-12%。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2016年取消、调整省级行政审批等事项194项,2017年分两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54项。围绕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探索实行优先放权和差异性放权,向自贸区下放(委托)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1项。运用“互联网+”思维,深化“放管服”改革,2017年12月26日,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50个省直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流转、结果统一反馈”。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咸宁等试点市(州)全部实现了市县两级对接联通。开发建成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017年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53项。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省实施27证整合的“多证合一”改革,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后置审批项目由213项减少为200项。
  鼓励和支持企业内部挖潜。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出台了《湖北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给予贷款贴息和奖励补贴、首台套补贴和奖励支持。依托省“123”企业家培育品牌,构建市县企业家培育成长联动机制。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调动我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企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