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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认清形势明晰对策 深化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发布时间:2019-09-26)

姚 莉

      近年来,湖北持续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发展难题,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三去一降一补”效果明显。湖北省委、省政府将“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经济领域改革的中心任务,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强力推动,制定了“1+5”配套供给侧改革方案,围绕方案推动落实,在五大重点任务上取得了初步成效。2018年,湖北对 “三去”工作成效进行了继续巩固。坚决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全省煤炭行业清理不符合安全、技术、环保、质量等条件的煤矿,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96处、退出产能717万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取缔各类码头1211个,清退岸线150公里,岸滩复绿1.2万余亩,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115家。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为优势企业和先进产能腾出了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因城施策去库存、控房价。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全省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418个,同比增长53.7%;合同外资金额148.2亿美元,同比增长72.2%;实际使用外资119.4亿美元,同比增长8.6%。引导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全年全省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5805亿元,同比增长20.05%;全年全省共有84家企业发布债券,债券数量高达237只,发债规模达到1879.79亿元,减轻了财政支出压力,化解了地方的债务风险。同时,重点抓好“一降一补”工作。出台降成本“31条”政策措施,展开第三轮降成本行动,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项目“零收费”。 新增减税近200亿元,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为电力用户节约用电成本9亿元。连续两年出台多项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性成本、税费负担等。从制约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入手,着力补齐创新驱动、对外开放、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短板。针对对外开放不足的短板,湖北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进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快“走出去”“引进来”,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编制出台了《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围绕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强化绿色科技创新支撑,努力突围生态短板。
  (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狠抓新旧动能接续,“四新”经济蓬勃发展。一方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另一方面发展壮大新经济。近年来,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筹集5亿元专项资金和30亿元引导基金支持全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推进“科技十条”“新九条”和新经济“16条”等政策落实,自2017年湖北省实施“万亿万企技改工程”以来,通过技术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有7000多家,其中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5900多个,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41.5%。截至2018年,全省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8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19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528家(国家级64家)。狠抓新产业,发展后劲不断得到夯实。紧盯产业发展方向和消费升级趋势,加强重大产业的谋划和推进,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等一批“国字号”新兴产业项目开工建设。目前,东湖高新区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和“互联网+”生态发展的核心力量,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高端装配制造、生物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为支柱的产业结构。以IP运营和直播为主导的泛娱乐产业已成为东湖高新区的特色产业,被誉为武汉“四小龙”的卷皮、盛天网络、斗鱼、宁美国度全国知名。
  (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省农业发展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筹措省级资金、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统筹用于新建补建高标准农田343万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四好农村路”2.46万公里、农村户厕160万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加快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增长10.9%。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1万个以上,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超过3000万亩,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综合收入增长17%,更多农民在家门口就能挣到钱。深化农业领域改革创新。推动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坚持以硬举措、硬作风啃硬骨头,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电商扶贫试点实现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恩施“旅游+”扶贫模式入选联合国减贫案例。
  (四)关键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体系,年底前全面实现了省直部门、试点地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更大力度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结,提高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创新,增加市场金融供给,改善融资结构,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打造中部地区产权保护高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加快建设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继续向自贸片区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改革创新活力激发,取得制度创新成果200余项,累计新设企业2.2万家,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3家,目前已有近百家世界500强企业在湖北自贸区投资兴业,产业集聚态势明显,自贸区高地效应日益凸显。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思考
  新时期湖北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切实明确主攻方向和根本途径,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水平,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湖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的一些成果受到挑战,需要进一步巩固。2018年钢材价格总体处于相对高位,钢材综合价格指数平均为115.8点,同比增长7.6%。由于钢铁、煤炭价格上涨,去产能可能出现“松弛”。因此需要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去产能,坚决防止已退出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去库存方面,房地产新增库存存在一定压力,需要继续坚持因城施策,统筹做好房地产去库存、稳市场、防风险工作,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去杠杆方面,湖北通过债转股、先债后股等方式引导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中美贸易战、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形下,去杠杆的步伐可能减缓。在这种背景下,需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去杠杆的各项政策,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在降成本方面,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重点,清理涉企收费,规范中介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增强企业的获得感。补短板方面,以“十大重点工程”为抓手,确保补短板工程有力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二)聚焦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目前,湖北一些关键性领域改革取得了一定突破。2019年需要继续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加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打造中部地区产权保护高地,吸引更多社会主体来湖北投资创业。可以研究出台湖北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方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再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的目标。用活用好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资金,在支持转型和创新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力争在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突破。
  (三)大力提升产业链水平,以创新发展振兴实体经济。湖北经济的主要支撑是实体经济,也要靠实体经济走向未来。2018年,湖北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1%,比上年回落0.3个百分点,但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41个工业行业大类中,35个实现增长,增长面达85.4%。但是改革攻坚期也需要直面“痛点”:我省产业发展质量不高,“脱实向虚”苗头显现等问题依然存在。湖北实体经济振兴路上,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未来湖北仍需要以实体经济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注重利用技术创新和规模效应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加快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大力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培训一批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引导和支持土地、金融、创新、人才等要素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集聚,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高质量高水平谋划实施一批强基础、管长远、利大局的重大项目。坚持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湖北省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四)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形成市场和生产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扩大、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加快省级层面科技创新创业配套政策体系构建,完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政策,尽快落实支持政策。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推动创新融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规划和重大科技专项的牵引作用,通过制定规划和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引导科教资源逐步释放,调动各类创新主体深度融合的积极性。升级各类“双创”平台载体,支持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引导其在科技成果应用、技术创新、创造就业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企业发展知识产权和拥有知名品牌,形成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产业化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