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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动态/我省扎实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等6则

(发布时间:2016-12-24)

  我省扎实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敏感度高,是今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重中之重,被中央改革办列为重点督办项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今年先后6次作出重要批示,并通过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编办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快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一是扎实开展职能清理,打牢改革根基。率先对省直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模拟清理和模拟分析,增强指导试点工作主动权。组织6个试点市县对1882个事业单位职能进行全面清理。在疏理细分的基础上,提出了“多数单位只转职能不转机构,少数单位转为内设机构,极少数单位单设为工作部门”的务实改革思路。二是详实制定改革路径,推进改革项目精准落地。指导试点地区明晰每个涉改单位的具体改革路径,细化具体措施,提出改革明细表和路线图,形成了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约束力的改革试点方案。三是压实部门责任,形成攻坚克难合力。加强与省事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抓好改革配套任务跟进和配套政策衔接。将改革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协同部门责任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合力攻坚克难的局面。

  我省深入推进信访诉求分类处理

  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建设法治信访的重要举措。今年省信访局从推动列清单转向推动用清单,推动分类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树牢法治思维。高规格部署,省委、省政府召开依法分类处理专题推进会,要求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大规模培训,省抓市州、市抓县乡、省直部门抓系统,组织集中培训。全方位宣传,召开分类处理新闻通气会,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宣传月活动,推出一批正反典型案例。二是明晰四类途径。出台《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信访投诉请求的办理途径主要分为司法途径、仲裁复议途径、行政途径、信访途径四类,明确适用范围。三是规范衔接机制。建立“三商机制”,加强沟通协商,信访部门分流前充分听取职能部门、律师的意见;联合接访会商,省、市、县三级建成联合接访大厅;集体甄别研商,设立各级疑难信访事项审核甄别小组。及时衔接导入,信访部门与有权处理机关的信访机构建立沟通机制,对分流的信访投诉请求,及时提醒具体信访工作人员。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有权处理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运用法定途径、遵循法定程序、适用法定文书、严格法定时限。

  我省大力推进跨境融资新政

  自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实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跨境融资新政的推广运用,先行先试的中外资企业已经享受到改革红利。一是企业境外举债能力明显提高、范围明显扩大。企业融资上限与其净资产挂钩实行动态调整,企业规模越大举债能力就越强。如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境外借入了共2.87亿元外债,年化利率仅3.5%。二是借款成本显著下降。企业能够根据境内外利差的实时变化灵活选择融资时点,使得融资成本最优化成为可能。如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从境外融入两笔共1.2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节约财务费用130万元以上。三是支持企业跨越式发展。中资企业在融资指标、融资期限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限制全部取消,跨境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大为增强。如湖北省楚天视讯网络有限公司跨境融资780万美元全部用于全省各地分公司网络升级改造。四是继续做好跨境融资工作。据测算,我省具备境外融资条件的企业有500多家,潜在可融资额近3000亿元,有待进一步挖掘。下一阶段,我省将利用被列入第三批自贸区试点的有利时机,重点从消除政策实施障碍入手,加快推进我省跨境融资业务。

  潜江市“三抓”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

  今年以来,潜江市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确保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规定时限内正式运行。一是抓人员职责融合。精心操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实现人员平稳划转。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不动产登记操作流程,规范不动产权利证书的订购、领取和使用管理工作等。聘请有关专家对上岗人员进行入职教育、礼仪培训及业务培训。二是抓硬件软件配套。在城区中心地段租赁约700平方米门面房作为不动产登记大厅。制定了潜江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出台了《潜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试行)》。对各部门相关职能进行深度整合,实现资源互惠互通,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三是抓岗位科学设置。根据中心业务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配岗和分组管理,确保不动产登记大厅各项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协商市国土局、市住房局两家测绘单位入驻登记大厅,由中心统一调度进行调查测绘;协商市地税局、市住房局入驻登记大厅,实现交易、纳税、登记“一站式”服务。在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不动产登记受理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登记业务。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设置导询台,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一口清答疑、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

  枣阳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枣阳市2014年成功入围“全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标准化试点”项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一起抓,试点项目在国家综合考核评估中以高分通过,获得优秀等次。一是明确工作方案,设计操作框架。出台试点实施进行规范引导,对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制定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了合同样本、考核细则。二是合理界定项目,严格规范程序。明确了环境保洁(垃圾清运)、爱心帮扶、代理代办、文体管理、治安巡防(网格管理)、基础设施维护6项内容为主要服务项目。严格按照民主议定→村级申报→镇级审批的程序确定人选,对环境卫生、治安巡防等政策性要求不高的项目倾向由家庭困难、有劳动能力的群众承包。三是细化考评办法,全程接受公众监督。按“月考核、季兑现”的原则,制定了服务质量考评办法,实行村“两委干部”每天巡查,镇财政包村专管员每周抽查,镇委镇政府每月检查,并作好台账资料。服务质量实行项目、考核、报酬 “三公开”。村委会将本村农村公共服务的项目、职责、报酬、人员、办法等内容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印制成文逐户发放,公共服务质量好坏由群众说了算。

  襄阳市襄城区法院探索实行院庭长常态化办案

  襄阳市襄城区法院通过组建审判团队、分岗定责、适当放权等措施,将推进院庭长常态化办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要课题来抓。2015年9月至今年8月,该院7名院领导、10名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1215件,占全院所有入额法官结案数量的35%。襄城法院组建5个审判团队,并根据专业特长和分管领域,将所有入额的院领导分别编入审判团队,作为负责人指导各自团队开展专业化审判。该院规定,院庭长必须亲自承办有重大影响、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带头落实庭前准备程序,亲自进行询问、开庭审理、参与调解以及制作裁判文书,对案件审理、宣判、答疑全过程负责。改革审委会议事规则,压缩讨论案件范围,推进行政事务集中管理,使院庭长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审判事务上。该院对院庭长办案的数量、类型、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实行分岗定责。在同一审判团队内,庭长等中层干部办案基数与普通法官相同;院领导根据行政管理事务等实际情况,确定承办案件数量。全面实行裁判文书签署制,有效去除行政化的审批模式。院庭长通过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主持法官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