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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认真履责为改革护航

(发布时间:2018-10-03)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

  近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责,充分发挥法治作用,为湖北全面深化改革护航。
  一、立良法,确保改革决策于法有据
  要实现改革与法治的同频共振,必须坚持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需要。近年来,省政府法制办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改革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湖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确保立法项目安排与改革需求相衔接。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改革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及时审修了《神农架国家公园保护条例》。为保障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法治的轨道上稳健运行,仅用42天就优质高效完成了《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管理办法》的审修,并在该办法施行后,及时促进制订《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做到立法与挂牌同步,改革与法治无缝对接,立法引领改革发展。同时,对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通过立法予以确认,使改革红利得以持续释放。如,将我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立法方式予以固定确认,形成《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为我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严把关,敢于破除制度藩篱
  改革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不仅需要用“立”来填补空白,还需要用“破”来清除藩篱,用“预”来防范风险。一方面,对与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重大改革决策不相适应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修订。2017年,启动了全省涉及“放管服”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全省共清理政府规章232部,规范性文件17301件。2018年,组织开展了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著名商标以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专项清理。通过清理修订,彻底清除实施改革的法律障碍。另一方面,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推动全省17个市州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请政府出台《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将“鄂政发”“鄂政办发”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及时对《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改革配套方案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重大改革决策合法有效。
  三、强监督,营造改革良好法治环境
  改革的关键在落实、在执行。为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改革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职能,着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横向从城管领域向水利、文化、河道采砂、风景区管理等领域延伸,纵向逐步探索向开发区、经济发达乡镇延伸,覆盖面扩大到64个市州和县市区。作为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桥头堡”,黄梅县小池滨江新区成为首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乡镇。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发建设“湖北省法制监督平台”。组织开展“史上最严”行政执法人员换证考试。连续六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7年,紧盯省直10个重点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顽疾,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督促整改问题51793个,涉及金额11247.6万元;809个单位,1506人受到责任追究,曝光典型案例234件。三是构筑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行政复议为切入点,依法办理与改革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衔接,扎实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仲裁工作协调,着力构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诉讼、仲裁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重引导,培育深化改革法治思维
  改革离不开法治思维,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多些“守法为常”的慎重。为此,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全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讨班等形式,邀请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咸宁市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住建厅等承担重点改革任务的地方政府和省直部门,分别围绕“放管服”改革、着力服务民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商事制度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等主题进行授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润物无声、立心铸魂的作用,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积极为改革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真正让法治信仰根植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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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要体现在抓落实、见成效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不仅要体现在议事决策上,也要体现在抓落实、见成效上。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拿出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决心来,越是难度大的改革,越要动真碰硬,一抓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坚决改、马上改。对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的紧要问题,要科学统筹、优先解决。要结合实际,既抓全局的重点,也抓局部的重点,做到大局小局一盘棋。要把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对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治理、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要结合群众的现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推出一批改革举措。要在务实戒虚上下功夫,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一个一个实际问题上来,解剖麻雀,把问题想深、想细、想透,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谁的问题就由谁来解决。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政治任务,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改革扎实推进。
  (资料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