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

依法推进民生领域改革

(发布时间:2018-10-03)

咸宁市改革办

  咸宁市坚持把法治精神贯穿到民生领域改革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生领域改革决策部署在咸宁落地生根。
  一是坚持对标看齐,以法治思维引领改革。严把政策关。认真学习掌握党中央、省委有关改革的最新决策部署,对176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确保各项改革有法可依。严把方案关。在决策机制上充分体现法治理念,重大改革方案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讨论通过,并公布实施。严把立法关。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前做好立法准备,比如,今年为了适应乡村振兴的新要求,依法制定《咸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同时,及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先后制定出台了《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咸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法规。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一批破解突出问题、弥补民生短板、增进群众福祉的特色改革项目。针对“入园难、上学难、择校热”等问题,谋划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探索推行城区校际托管和集团化办学、“联校网教”、教师交流等举措,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谋划推进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改革。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市中心医院牵头的区域性医联体已联合41家医疗机构,逐步实现“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诊疗模式。实行精准扶贫补充医保,构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三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精准扶贫医疗保障体系。针对企业和群众“办证难、办事繁、办事慢”等问题,谋划推进“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工业项目“零审批”等改革项目,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难题,打造数字城管,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针对农村建房规划管理难题,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在乡镇成立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实施长效管理。针对“两堂”(教堂、祠堂)规范管理的问题,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咸宁市宗教工作重点管理乡镇管理办法》,对全市宗教场所进行分类治理;谋划实施“两打击、两规范、一倡导”对宗族祠堂进行综合治理,引导宗族祠堂改造成乡村文化礼堂。
  三是坚持建章立制,以法治手段保障改革。建立完善“两规则一细则”,明确全市改革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市深组成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改革调研、召开一次改革协调会、开展一次改革督察、解决一个改革难题、梳理一批改革经验的“五个一”亲力亲为抓改革机制,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五个一”活动。强化改革督察,在全省率先出台《改革督察考评细则》,探索推行改革项目现场评比机制和“两代表一委员”督办检查重点改革项目机制,对进展较慢的重大改革事项,随时约谈项目责任人,协调解决推进中的实际困难。加大实绩考评力度,建立改革工作述职述责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个人实绩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制定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记功奖励等办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