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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财政金融联动 撬动社会资本

(发布时间:2016-12-17)

                                                                                                                                    刘美频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功能。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运行的血液。完善的金融体系不仅可以有效集中社会闲置资金用于社会再生产,而且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分散经济风险和调节经济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难以替代的重要支撑。

  一、财政与金融联动的基本内涵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对国民经济实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旨在实现供求总量平衡、收入分配合理及资源优化配置,从而促进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目的。财政政策工具包括预算政策、支出政策和收入政策。预算政策主要通过年度预算的制定和在执行过程中的收支追加追减变动,来实现其调节功能;支出政策分为购买支出政策和转移支付政策;收入政策主要是税收政策。

  货币政策是为了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由中央银行制定的关于调整货币供给的方针及相应的措施。货币政策的核心是通过调整货币供给量,使货币需求量与货币供给量之间形成一定的对应关系,进而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货币政策操作工具一般包括两类:一类是一般性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有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和公开市场操作,这类操作工具都是间接的;另一类是选择性货币政策操作工具,有直接信用控制、间接信用控制、证券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和不动产信用控制。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联动的方式主要体现在政策工具、政策时效和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上。从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来看,政府通过直接投资、采购、转移支付、税收、补贴等手段来调节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影响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同时中央银行通过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银行准备金率和央行再贴现等手段,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从政策时效的协调配合来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搭配也是两种长短不同的政策时效搭配。财政政策以政策操作力度为特征,通过直接增减公共支出和税收调节经济,发挥的是经济增长引擎作用,短期效果相对明显。货币政策则以微调为主,主要是通过利率变动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在启动经济增长方面时滞性明显,但在抑制经济过热控制通货膨胀方面具有长期成效。从政策功能的协调配合来看,表现为两者在处理公平和效率的矛盾时各有侧重。财政政策要求运用税收手段,缩小各种收入分配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保持社会稳定,注重公平;而货币政策侧重效率,促使商业银行偏重从盈利目标考虑信贷投向,要求货币政策对信贷结构和利率的调节能大体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引导资源流向效益好的投资领域。

  去年以来,国务院在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的政策性文件中明确要求,改变财政资金在竞争性领域行政性分配方式,主要采取基金管理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好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用于竞争性领域的财政性资金,将其资本化、基金化应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我省财政金融联动的主要实践

  从省级层面来说,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联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财税的激励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通过财税政策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集聚,推动金融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激励性和补偿性财政政策促使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到民生、“三农”和小微企业等市场失灵的实体经济领域,促进实体经济平衡发展。二是通过金融政策使得财政性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是通过金融政策鼓励更多金融机构投入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领域,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

  近年来,湖北积极协调财政和金融部门,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联动作用,促进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实体经济,提升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政策扶持,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为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快发展,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近年来,省财政每年都拨付一定数量的财政周转金支持担保公司发展,累计拨付专项借款17.6亿元支持了8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其实收资本达到123亿元,为中小企业提供了1690亿元融资担保。省财政2014年和2015年共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补充市县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

  (二)加强政策引导,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2014年,全省共拨付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资金1.7亿元,并对2013年度全省各地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奖励164家县域金融机构2.6亿元,同比增长64.46%。2015年,省财政出资3000万元,在部分试点县市探索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企业的信贷投放。二是支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2014年全省拨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8000万元,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三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信贷投放。2014年全省共拨付各市县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3.5亿元,拨付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资金7400万元,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业的金融支持。四是促进“三农保险”稳步发展。2014年,全省拨付各市县“三农”保险补贴资金5.5亿元,为全省7种农产品提供超过260亿元的风险保障。

  (三)加强政策推动,深化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省财政累计建立农村信用社风险防范金17.6亿元,累计运用风险金9.9亿元,有力促进了全省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进程。目前全省77家法人农信社已全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我省和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四)加强政策激励,促进企业直接融资。按照省政府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意见,省财政对在海内外上市的企业各奖励200万元,对在“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通过财政性资金转移支付等方式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目前,全省共有“新三板”挂牌企业143家,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520家,登记托管企业727家,展示企业近2000家,为企业股权融资达158亿元。2012—2014年全省企业债券融资超过330亿元,省财政对发债企业奖励共计5920万元。为激励我省金融机构开展创新,省级财政每年安排近2000万元进行奖励。

  三、放大财政金融联动功效的着力点

  省委、省政府对探索财政和金融联动机制高度重视,作为重大改革项目纳入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计划,由省金融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经济金融发展实际,确定我省探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联动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探索发挥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联动效应,做大我省融资总量,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培育优质市场主体,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增效。

  根据上述目标,确定我省探索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联动的主要改革内容包括:通过财税政策激励,鼓励更多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支持更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提高我省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强财政支持的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信贷模式,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不断提高“三农”等弱势经济体的保险保障水平。做好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发挥好财政性资金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四、财金联动、上下互动,做大社会融资规模

  全省财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系统联动,省、市、县三级政府联动,培植有效需求,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千方百计扩大全省社会融资规模。

  一是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由省财政出资400亿元,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加,设立总规模为2000亿元的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研究制定产业基金设立方案和《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出台产业基金募、投、管、退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沟通与衔接,尽快启动产业基金的运作。

  二是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社会资本与省内重点项目对接活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投资省级示范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是做好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发挥好财政性资金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我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理流动性的前提下,开展首批省级国库现金管理试点。

  四是组建省级再担保平台,加强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主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省政府已经决定,由省联发投发起设立湖北省再担保集团公司,省财政给予资本金补充。

  五是千方百计提高我省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做大做强。主动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积极做好与沪、深交易所的联系与沟通,切实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指导已上市企业通过配股、增发等途径实现再融资。完善“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奖励政策,完善债券融资激励长效机制。对在“新三板”、“四板”挂牌的所有企业和发债企业、中介机构继续进行奖励,鼓励更多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负债率。

  六是加快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构建“政银保”合作贷款体系,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湖北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在各市州全面推进。■

  (作者系湖北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责任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