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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

专职队伍解民忧 “智慧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12-31)

 中共蕲春县委政法委调研组

  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立足实际,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在辖区内组建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打通人民调解工作“最后一公里”,使矛盾纠纷化在早、化在小,确保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22件,成功率达99%,涉案金额近千万元。四年来,八里湖办事处连续四年被省市县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一、群众聚力,专职队伍就地调处纠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三个步骤,确保群众“信得过。”出台《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蕲春县八里湖办事处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聘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群众推举+组织推荐、组织考核+拟任公示、办事处发文+培训上岗”三个步骤,选优配强了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落实基本待遇,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得住”。按照一人一年1200元的标准发放固定津贴,参考调处成功案件数量和难易程度,每案定补100—500元。统一调解员工作服、徽章、胸牌、公文包、调解台账,建立完善考核制度,由办事处司法所进行考核,评选“月优秀”“季最佳”和“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员”,让模范调解员戴红花、登报刊、上电视,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成就感、归属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确保矛盾“调得好”。采取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相结合,由政法办、司法所对新选聘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颁发聘任证书。
  二、科技助力,智慧平台掌握社情民意。建立“办事处人民调解中心+社区人民调解室+小区人民调解屋”三级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就近调解矛盾纠纷;同时通过宣传彩页、“智慧八里”APP,做到调解员信息全公开、调解电话全公开,实现群众在指尖上反映诉求,调解员闻“信”而动,无论是田间地头、庭院宿舍,无论是刮风下雨、白天黑夜,村级专职人民调解员总能及时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开发“智慧八里”平台,为调解工作安装“智慧大脑”,进行随时上报、分类交办、现场调解,调解过程推行“双线对接”,实现“线下耐心调解,线上释法析理”。
  三、社会合力,全员联动共促平安和谐。坚持“调解打头、司法为主、维稳断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员、司法所、属地群众三方作用,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调解到位,每一项协议履行到位,每一个当事人安抚到位。涉及给付义务且不能即时履行完毕的人民调解协议,一律进行司法确认,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效率,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定期开展调解事项调查回访,由当事双方和属地群众对调解事项现场评价,确保矛盾纠纷彻底化解,不留尾巴,防止升级。落实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纾难解困等手段,依法维稳,积极倡导以“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为基调的调解文化,不断传递好声音,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调研组成员:桂勇军 赵 军 高 勇 张志强)
本栏目编辑:贺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