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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全面小康

发挥国税职能优势 强力推进扶贫攻坚

(发布时间:2016-12-24)

                                                                                                                           崔先洲 韩宗文 朱航宇

  近年来,湖北国税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找准扶贫切入点、确保攻坚实效性。持续增加资金投入,注重基础建设,强化产业扶贫,培养致富能力,在扶贫攻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湖北国税领导干部坚持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以身示范,上下同心,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领导干部 “一条心”。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钧同志把脱贫工作挂在心上,到湖北工作以来,先后深入鄂州梁子湖扶贫点和恩施、十堰等贫困山区调研走访,多次主持召开省局党组扶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精准扶贫工作。省局下发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湖北省国税关于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全省国税系统的扶贫工作指导。张国钧局长倡导建立了湖北国税“精准扶贫税基金”,号召干部职工每人每天节约1元钱,为精准扶贫贡献力量,活动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认可和支持,干部参与度达到95%,前9个月,“精准扶贫税基金”共筹资10多万元,为12家贫困户送去爱心。

  系统上下“一盘棋”。利用垂直管理的机制优势,全省国税系统共成立扶贫领导小组191个,扶贫专班350人,投入扶贫专项人员1837人,占全省国税系统在职干部的7.6%。近三年累计帮扶脱贫153个村,登记销号5615户,15087人。建立扶贫工作支助机制,建立扶贫项目数据库,细化责任落实、收入增幅、扶贫项目计划等具体指标,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对扶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在扶贫工作中工作不力、绩效不佳的,严格问责追责,从资金、干部管理等方面为扶贫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

  部门内外“一股绳”。按照省委的工作部署,省局机关先后在鄂州梁子镇4个贫困村开展“三万”活动和精准扶贫,在恩施州鹤峰县下坪乡开展“616”工程对口支援,累计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全系统累计投入帮扶资金4600多万元,建设一批民生项目,改善了农村基础环境。湖北国税系统累计派驻“第一书记”130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54人,打通精准扶贫“滴灌通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田间地头。副处级干部关庆军同志带领的省局驻鄂州梁子镇工作队成绩突出,被人们称为“梁子湖畔马向阳”,其事迹在湖北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扶贫队员发挥国税部门优势,动员联合社会力量支援扶贫工作,先后动员湖北省青年基金会、“阳光之星爱心基金”等社会公益机构和企业,为贫困点捐助了物资50余万元,拓展扶贫物资来源渠道。

  二、精准施策聚焦发力

  在推进扶贫工作的过程中,湖北国税坚持抓住扶贫工作的关键点和薄弱点,靶向施策,定向发力,确保扶贫有实绩、出成效。

  抓好基础建设“一个面”。以乡村道路、交通设施为重点,累计投入资金2100多万元,修筑和整治道路1291公里,改善了贫困点的交通状况。以文化、水、电、生态环境为方向,全省系统累计清理整治农村环境面积26.7万平方米,建立文化广场141个、村级卫生室32个,助推贫困地区基本服务均等化。以教育、五保救助为重点,累计捐款150余万元,资助各类学生3757人,救助低保特困户615户。省局机关还主动认领了鄂州梁子镇19名家庭困难学生的学习费用。

  攥紧产业扶贫“一条链”。按照“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定法”的原则,大力开展产业扶贫。随州市局牵头推动随州吉祥寺村与湖北裕国公司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促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在贫困地区引入电子商务,开展操作和配送培训,推进“互联网+”扶贫,远安的特色农产品在国税部门的引导和帮助下,已经形成了“跑跑鸡”等网络特产品牌。2013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直接投资946万元,协调引入资金6000万元,促成产业项目127个,安排就业人数1131人,带动周边产业链上亿元。

  把准内生动力“一根脉”。坚持“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思路,加强贫困地区人口的“造血”功能建设。湖北国税系统开展了丰富的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除了定期开展计算机、财会基本技能培训之外,还组织聘请农艺师、畜牧师、果树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辅导,现场解决动植物养殖和种植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针对贫困地区产品销路难、人才匮乏等问题,国税部门一方面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拓展销售渠道。另一方面,在贫困地区组织“关爱留守家庭,服务就业创业”等多种形式的本土招聘会,吸引号召返乡务工人员建设家乡,为本地脱贫脱困提供人才支持。部分地区国税部门筹资设立了专门的“农村青年发展基金”,支持有能力有经验的年轻人在贫困村创办企业,引导建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以适应贫困地区实际,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富能力。

  三、发挥职能倾全力

  立足行业实际,着力做好税收政策落实和纳税服务,从税收政策上扶贫。

  落实宏观调控释放市场活力。严格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结构性减税政策,“营改增”在湖北启动以来,累计实现结构性减税151.88亿元,推动了产业转型。累计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110.76亿元,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0.8亿元,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10.47亿元,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全省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争取政策支持带动产业发展。湖北国税利用职能优势争取惠农政策,助推扶贫工作。国家出口退税率2012年进行下调,我省农产品出口受到重大影响,尤其是依赖香菇出口的随州市,湖北国税多方协调和努力,数次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等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和请示,争取到了几乎是为我省随州市独创的干制香菇和黑木耳出口退税率15%的出口退税调整政策,让随州食用菌产业获得了新生,也帮扶了全市18万农户、40多万农民参与食用菌产业化经营,拉动了与食用菌关联的购销、运输、餐饮服务等产业发展。

  优化税收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收集整理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成《国税部门行业扶贫宣传册》,支持贫困地区多种经济类型企业的发展。针对部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与中行等21家金融机构签订备忘录,开展“纳税信用贷”,累计有2516户次企业获得纳税信用贷款83.4亿元,涉及武陵山区和秦巴山区18个区县。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49项,提高服务质效。同时,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发展战略,制定“3510”个性化纳税服务方案,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支持,通过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带动地方贫困户脱贫致富。■

  (作者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