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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全面小康

坚决如期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9-06-20)

      ——访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胡超
  本刊记者 姜晓晓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精准扶贫方略,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6-2018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成效考核,我省连续三年被评为综合评价好的省份。
  如何认识当前脱贫攻坚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余下的两年脱贫攻坚最难啃的“骨头”在哪里?脱贫攻坚战接下来怎么干?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专访了省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胡超文。
  强化政治担当
  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本刊记者:我们了解到,2018年,我省共减贫105.5万贫困人口,出列963个贫困村,脱贫摘帽17 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初的14.4%下降到2018年底的2.4%。可以说,脱贫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请问我省在脱贫攻坚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胡超文:过去一年,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尽锐出战、苦干实干,全省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行动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坚持第一时间跟进学、第一力度贯彻落实。2018年,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共主持召开20余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学习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组,全年培训扶贫干部57.52万人次。
  二是全力压实责任。认真执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从严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部门扶贫责任、驻村结对帮扶责任,构建五级书记抓扶贫、部门联动攻坚、干部驻村帮扶的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率先垂范,成立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扶贫领导小组和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的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组建12个工作专班。40位省级领导分别联系37个贫困县,不脱贫不脱钩。省委书记蒋超良、省长王晓东带头履责,先后20余次到脱贫攻坚一线调研督办,推进工作落实。实施最严格的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制度,修订完善考核办法,对97个有扶贫任务的县考核评估全覆盖,以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去年,省委、省政府分别约谈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靠后的2个市、3个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今年,对考核排名靠后、问题较多的县市也将开展约谈。
  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出台我省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抓深度贫困地区,一头抓非贫困县,带动全省脱贫攻坚。制定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三个新增”要求,深度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占其财政总收入来源的80%,远高于全省转移支付平均水平。出台《统筹推进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非贫困县精准脱贫不漏一村、不落一人。
  四是打好政策组合拳。创立“政府+市场主体+农户+银行+保险”的“五位一体”产业扶贫推进机制,惠及贫困人口317万人;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全年实施“交钥匙”工程9.57万户26.75万人,全省31.94万户88.23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机制,有效遏制因病致贫返贫;全年落实困难学生资助资金40亿元、资助学生150万人次,37个贫困县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效果明显。
  五是加大投入保障。2018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74.69亿元,较上年增长8.54%,其中,中央38.22亿元,省本级32.84亿元,市县两级103.63亿元。28个国定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0.51亿元。
  六是聚集政策资源。强化土地政策支持,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6383亩,交易金额32.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4.9%、137.85%。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全年向深度贫困县选派干部7129人、技术人员1325人。加大科技支持力度,推进贫困县市扶贫产业加快发展。
  同时,我们还在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上出实招。2018年,协调17家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帮扶我省25个国定贫困县,全年直接投入帮扶资金8.3亿元,引进帮扶资金19.75亿元。我省395家省直定点扶贫单位帮扶37个贫困县,直接投入帮扶资金5.34亿元,帮助引进各类资金46.92亿元。组织36个市县结对帮扶37个贫困县,投入财政援助资金1.61亿元,直接结对帮扶160个贫困村。2018年,杭州市向恩施州投入帮扶资金2.84亿元,帮助我省贫困人口转移就业21923人、就地就近就业2901人。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中,建立领导互访、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制度,全面强化对口帮扶。推广运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全省注册总人数达856万人,对接成功率达到78%。
  坚持问题导向
  找准冲刺阶段的主攻方向
  本刊记者:经过多年卓有成效的扶贫,我省贫困人口大幅减少,但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
  胡超文: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指出,现在距离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两年时间,正是最吃劲的时候,必须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就我省而言,当前,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较大,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脱贫任务仍然艰巨。全省还有存量贫困人口98.3万人,其中因残致贫占比20.13%,因病致贫占比49.95%,60岁以上贫困人口占比32.95%,这些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不足,脱贫难度大,减贫成本高。全省还有贫困村800个、贫困县17个,这些地区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减贫难度大。
  二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少数贫困地区仍然存在季节性、暂时性缺水的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政策落实还不够实、不够细。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实现。
  三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压力大。我省9个深度贫困县均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分布在重要的核心水源区和生态功能区,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自然灾害频发。目前,全省还有6个深度贫困县未摘帽,未脱贫人口为20万人。还有304个深度贫困村未出列,未脱贫人口为4.58万人,脱贫压力大。
  四是少数扶贫干部思想上有所放松。经过几年的持续攻坚,少数扶贫干部不同程度的出现疲劳症、厌战情绪、涣散状态,或者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有所松动。个别驻村干部存在帮扶走形式、不走心的现象。
  五是攻坚举措上还存在不够精准的问题。个别地方绣花功夫下得不深,精准施策不到位,存在产业扶贫“一发了之”,资产收益扶贫“一股了之”,易地扶贫搬迁“一搬了之”,低保兜底“一兜了之”,光伏扶贫“一光了之”等倾向,这样的脱贫没有稳定性,不可持续。
  本刊记者:针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省脱贫攻坚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胡超文: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后,今年以来持续督战、高位推进。最近2个月时间里,总书记先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密集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2019年,我省围绕实现90万贫困人口脱贫、800个贫困村出列、17个贫困县摘帽目标,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深入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持续开展督查暗访,强化抓落实促攻坚的工作导向,始终保持定力,保持压力,尽锐出战,顽强作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二是狠抓问题整改。把做好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确保落地见效。坚持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与国家考核发现问题、“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省对市县扶贫考核发现问题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做到不留死角。加强专项督查,确保点上问题立行立改,面上问题全面整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问题,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扎实做好中央专项巡视“后半篇文章”,坚决反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确保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果迎接巡视“回头看”,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切实补齐短板。坚持把目标标准贯穿始终,既不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降低标准、虚假脱贫、影响成色。当前,重点是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会同教育厅、发改委、住建厅、卫健委、医保局、水利厅等部门,逐一摸清“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底数,统筹组织资源,迅速制定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锁定98.3万未脱贫人口,指导各地因户因人精准施策,逐项逐户对账销号。
  四是巩固脱贫成果。稳定脱贫攻坚政策和工作体系。贫困县摘帽后,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贫困县党政正职保持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脱贫攻坚主要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不撤,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加强返贫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脱贫“回头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现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强化产业就业扶贫,尤其在提高巩固产业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扶贫产品销售体系,综合运用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保障性扶贫等政策及时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持续发力、多措并举防止返贫,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五是防范化解风险。将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重心从以搬迁为主向后续扶持和社会管理转移、从“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脱贫”转移,化解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着力解决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不高、产销衔接不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产业发展项目同质化、贫困群众受益不明显的问题,化解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的风险;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组织清收、续贷展期,妥善解决贷款逾期等问题,化解扶贫资金违规和扶贫小额信贷逾期率过高的风险。
  六是总结推广经验。坚持正面宣传主线,加强脱贫攻坚成果总结,重点选择做得好的部分县、部分乡镇、部分村进行总结宣传,精彩讲述湖北扶贫好故事,鼓舞士气,提振信心。突出“志智”双扶,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
  聚焦重点难点
  集中火力攻坚克难
  本刊记者: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最难啃的“硬骨头”,更是决定脱贫攻坚进展和成效的关键区域。如您介绍所说,目前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压力大,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攻克深度贫困?
  胡超文:深度贫困可谓“坚中之坚、难中之难”,也是我们必须攻克的堡垒。
  过去一年,我们通过更高要求攻坚、更多财力保障、更多项目支持、更多政策倾斜等“四个更”来攻克深度贫困。2018年,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减贫8.21万户、23.32万人,出列171个贫困村,预计脱贫摘帽3个深度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21.4%降至7.11%,退出准确率达98.42%,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力推进2017年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出台的13条支持政策和2018年省政府出台的22条政策措施落地,实现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快特色产业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村跟踪监测、分析研判和工作督导,防止工作出现“死角”。同时,按照“脱贫政策一致、工作标准一致、工作力度一致、考核评估一致”的原则,扎实推进非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做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
  本刊记者:如何杜绝“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胡超文: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既影响脱贫质量,更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省委对克服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度重视,2018年,我省出台《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坚决根治作风顽疾,扶贫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下一步,我们将在省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下,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98.3万存量贫困人口、800个未出列贫困村、17个未摘帽贫困县,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落实责任,转变作风,坚持不懈做好工作,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一方面,切实坚持精准施策,聚焦“准”“实”二字,确保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兜底保障、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等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另一方面,实施最严格的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制度,响鼓重槌,打牢责任落实链条。严把贫困退出关,严格执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同时,全面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的各项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填表报数过多、过度“留痕”等问题,把基层减负各项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