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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全面小康

金融扶贫托起农民致富梦

(发布时间:2016-12-17)

                                                                                                                                    余世明

  竹溪是全国扶贫开发重点县、全省12个山区特困县之一。2014年底,全县重点贫困村73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5万户11.1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35%。竹溪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农村贫困面大、人多、程度深的实际,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子,以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为核心,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精准扶贫,初步建立了“政策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政府贴息”的金融扶贫机制,贫困乡村扶贫开发呈现出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体制放活、社会和谐的良好态势。2014年以来,全县累计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9亿元,惠及贫困户1844户,合作社、专业大户129家,龙头企业15家,有效加快了贫困户脱贫步伐。

  一、金融扶贫创新的主要做法

  (一)政府基金拉动,着力解决农户“贷不到”的问题。针对贫困户无抵押,政府无担保难题,政府统筹安排2000万元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基金,设立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担保公司通过向上争取、财政预算、社会募捐等办法,每年融资不少于1亿元作为扶贫贷款担保基金。银行分别按贫困农户1∶5、企业1∶10的放大倍数发放扶贫贷款。对共同认定的不良损失扶贫贷款,政府风险基金承担50%,银行承担50%。一年来,政府风险基金拉动银行投入1.7亿元,综合效益放大了近8倍,解决了农户“贷不到”的难题。其中,在邮储银行注入“互惠贷”、 “助农贷”、“扶贫贷”等专项风险金1000万元。农行共投放“扶贫类”贷款2713万元,已受理待投放贷款3300万元,该行也成为全省仅有的两家“贫困户”授信评级试点单位之一。

  (二)财政贴息助力,着力解决农户“贷不起”的问题。竹溪在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的同时,把财政扶贫资金转变为政策性贴息、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统筹安排1500万元作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全额贴息、差异化贴息或利率补贴等方式,对扶贫贷款利息进行补偿。对贫困户贷款额度每户不超过10万元,贴息年限为3年,每年分别贴息100%、90%、80%;对产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贴息年限为2年,每年贴息50%,特别注重对带动贫困户占比达到50%或年带动贫困户脱贫达到10户以上的,给予全额贴息。

  (三)政银联手共担,着力解决银行“不愿贷”的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多方积极性,实行政府、银行、保险联动合作,不断拓展保险领域,开辟保险项目。建立贷款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小额人身保险、抵质抵押保险,积极探索以保险促信用、以信用促融资的保险体系,努力为银行贷款提供“双保险”。政府担保鼓励引导扶贫贷款户积极购买房屋、农机具、农业产业等商业保险,政府按投保金50%的比率给予补贴,实行“一卡通”(一折通)直补到户。借助政府征信平台,解决贷款担保难、成本高的问题,平衡政府、银行和企业三方利益和风险。

  (四)健全机制管控,着力解决银行“收得回”的问题。一方面严把“入口关”。实行由县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的项目农户,由村“两委”配合银行、担保中心、经信、农经、扶贫、财政,按贷款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审查,任何一方调查认为不宜放款的,此业务就被否决放贷。另一方面,严把“回收关”。根据扶贫贷款的特点,对逾期未还的扶贫贷款,要求参与推荐贷款的县扶贫办、担保中心、乡镇和村“两委”积极协助贷款银行落实监督、清收、追偿的职责。对因出现特殊情况经调查确实无偿还能力的,由政府和贷款行各承担50%扶贫贷款风险,为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提供有力保障。

  二、金融扶贫创新的经验与启示

  (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许多农民脱贫致富不缺点子,也不缺能力,而是缺资金。竹溪地处鄂渝陕三省交界, 政策差别大,发展压力大,而且交通不便。虽然现实基础很弱、条件很差、困难很大,但国家、省、市精准扶贫战略一实施,县委、县政府果断决策,决不能坐等国家政策调整,把希望全寄托在政府的扶植和财政的扶持上。必须解放思想,创新机制, 运用民间资本,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创造性的提出实施金融扶贫创新,抓住了精准扶贫的“牛鼻子”,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缺投入问题,加快了整体脱贫步伐。

  (二)必须坚持创新产品。竹溪通过邮储银行、农商行、建行、农行4家银行,立足本县实际,积极用活用足政策,降低信贷门槛,创新开发实施了扶贫贷、助农贷、互惠贷、助保贷、绿满园、富路通、小额农贷、农户小额贷、致富牵手贷等9个金融产品,针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贫困户等不同扶贫主体量身定制,充分发挥了银行的主体作用,极大地满足了不同贫困户的资金需求。

  (三)必须坚持完善制度。为调动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的意见》,相关金融机构结合业务实际,分别制定了金融扶贫贷款业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支持对象、授信额度、利率定价、贷款审批、产品开发、担保准入等业务操作程序,明确了各级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金融扶贫资金实行放款集中会审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了资金授信、发放、担保、回收的规范有序。

  (四)必须坚持上下联动。金融扶贫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牵动点多,涉及面广,必须上下联动。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县直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精心设计方案,出台管理办法,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发挥了政府在金融扶贫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政府通过提供担保基金、风险基金和财政贴息,平衡了政府、银行、保险、农户之间的关系,形成了“政府引导,银行参与,农户贷款,干部帮扶”的良性互动机制,释放了各个环节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实现了金融资本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实施金融扶贫创新,在全国、全省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政府主导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有的思想不够解放,怕冒风险,怕担责任,有的缺乏创新意识,习惯于运用行政措施,不善于运用市场手段。二是农村金融机构少,乡、村两级网点更少,金融服务农村的“最后一公里”不够畅通,导致农民贷不到款;农业产业周期长,利润低,风险大,导致农民不愿贷。三是部分农户对产业发展持观望态度,一家一户分散发展问题较多,不少农户脱贫致富缺乏产业支撑;部分群众接受新事物较慢,存在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四是金融扶贫机制创新不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畅。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实施金融扶贫创新的过程中,我们还要在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力度、加大金融网点覆盖力度、加大信用环境建设力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大跟踪管理监督力度以及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力度等“六度”上下功夫,切实发挥金融扶贫政策杠杆效应,撬动金融资本向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流动,放大扶贫资金效应,真正解决贫困群众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实现农村脱贫致富。■

  (作者系中共竹溪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