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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Release
(发布时间:2021-09-18)
杨 勇
扶贫资产是脱贫村、脱贫户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载体,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增效,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秭归县大胆探索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推动扶贫项目资产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一、科学谋划高位推动,立下管理规矩。秭归县高度重视扶贫资产管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探索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确立了“县级统筹、分级负责,尊重民意、保障权益,科学运营、安全有效,公开透明、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县政府对县域内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加强领导。明确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三方监督管理责任清单。
二、全面摸排逐项核实,清准资产底数。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全面开展清理,摸清资产现状,厘清资产类别,将扶贫资产划分为“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到户到人资产”,分类建立资产管理台账。对已建成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逐项核实,形成扶贫资产情况,做到了“底数清、状况明”。五年来,全县累计整合资金用于脱贫攻坚48.5亿元,除到户到人资产32.8亿元外,共核查登记扶贫资产15.7亿元。
三、分类管理明晰责任,管好扶贫资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乡镇与村委会签订扶贫资产管护移交协议,建立详细移交清单。按照“一事一定、一企一策、一厂一法、分门别类”的办法,分类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一是公益性资产管护。县直相关部门分别制定《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养护工作方案》《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由村“两委”负责落实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措施,优先吸纳脱贫家庭劳动力参与扶贫资产管护;对到户公益性资产,实行由受益群众自行管护、村负责考核监管的模式。二是经营性资产管护。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村级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运营。通过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经营的,明确经营主体负责日常管护;通过村集体自身经营的,建立管护制度,明确村集体负责管护。三是到户到人资产管护。由受益群众自行负责并做好经营管护。
四、严格考核全程监督,放大管理绩效。各乡镇分类制定扶贫资产“后续管护、利益分配、资产处置、绩效考核”长效机制,督促村“两委”依据经营管护协议,制定考核细则,建立考核台账,做好日常监管记录。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制定扶贫资产收益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乡镇批准、县级备案后组织实施,方案和结果及时公示公开。五年来,扶贫资产收益达到6000余万元,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3000多名脱贫家庭劳动力务工增收,人均年增加工资性收入5000元以上。每年底集中开展履约考评,根据打分结果兑现合同并开展长期跟踪问效,实现扶贫资产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保证扶贫资产安全运营。根据资产类别的不同,通过公开公示、民主决策、日常监管、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估等监督举措,解决“有人建无人管、收益低成效少”等问题,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作者系中共秭归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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