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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商关系的努力方向

(发布时间:2016-12-24)

                                                                                                                                    王钦敏

  政商关系涉及政府与市场、公职人员与企业家的关系,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密切相关,是一个既复杂又敏感的问题,也是当前各级党政干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今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将新型政商关系精辟而深刻地概括为“亲”“清”两字,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指明了努力方向,廓清了新时期政商交往的方向和内涵,明确了政商交往的新标尺。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时期,构建健康新型政商关系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规范市场秩序,坚定发展信心,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政官员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政商关系总体上处于良性互动状态。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4日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是在我们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实现的。”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是政商之间相互协作和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在一些领域也出现了不健康的政商关系,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变成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破坏了政治生态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

  去年,全国工商联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就政商关系多次赴地方开展调研,访谈550多名党政部门负责人、企业家和商会负责人,召开 5次由纪检、政法部门有关人员和专家学者以及民营企业家参加的研讨会;同时,开展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700多份。通过分析阶段性调查结果,我们国内不健康政商关系的部分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政府干预市场过多过宽。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公职人员和企业家认为,“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权力过大”是导致官商勾结的主要原因。很多企业反映,当前通过审批、管理、监督、处罚、资格认证等环节进行寻租,仍是形成官商勾结的重要因素。有干部说:“政府的权力就像火焰,企业家离得远了,得不到温暖;离得太近了,又会被烧伤。”

  公权力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度集中。各级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是腐败高发人群。一些副省级或副厅级干部落马,其问题大多是在担任市委书记、市长或县委书记、县长等一把手期间发生的。

  行政执法司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有的企业家反映,一盒薯片过期,罚2000元合法,罚5万元也合法。在司法审判中,金钱案、权力案、人情案等常交叉发生,与滥用自由裁量权关系很大。

  公权力行使缺乏有效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公职人员和企业家认为,“党政官员的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督”是产生不健康政商关系的重要原因。

  法治规则不健全。某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说:“十八大以前,我们办理的民商事案件中,来自方方面面的官员过问甚至干预的非常多。由于法治缺失,潜规则替代了法治规则,导致不健康政商关系滋生蔓延。”某检察院干部反映,目前立法对不作为规定不清,乱作为界定不明,检察机关不好介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呈高压态势向前推进,经济和政治生态不断改善,官商勾结现象明显降低。问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家对反腐败工作表示支持,认为腐败现象得到了遏制。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党政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与企业家联系交往的现象。

  有些党政干部见到企业家“躲着走”。调研中发现,有的党政干部感到“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有的采取“不接电话、不批文件、不办事情”等。个别官员谈商色变,故意离其甚远,只怕不“清”,不怕不“亲”。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公职人员认为,不愿与企业家接触的原因是“怕惹麻烦”。根据问卷调查,少数党政官员不作为的原因,其中“怕担责任”占76%,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占65%。

  不少党政干部感到“不清楚如何交往”。他们感到与企业家交往的度不好把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得不采取消极的态度。随着被查处的官员数量不断增多,一些企业家也感到“害怕”与官员接触,以防万一受到牵连。

  不健康的政商关系,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不利于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投资和发展信心,更不利于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挑战。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论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破解当前政商交往难题给出了明确答案,特别是突出了干部靠前服务、遵规守纪的内涵,明确了法治底线和廉政红线,为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中如何把好分寸明确了根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发表后,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各地党委政府都在积极学习和深入贯彻,许多地方已经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努力探索,有的省出台了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规定或细则,有的省制定了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有的省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谈心活动,有的省提出了把破解政商关系难题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构建“亲”与“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我谈四点看法。

  畅通政商沟通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积极倾听企业呼声,关注他们的困难和困惑;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家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各级工商联、商协会也要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挑战。

  厘清权力和责任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党政干部责任清单和权力负面清单,明确责任和权力边界;进一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健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信息披露制度,把办事流程、时限和责任人员情况向企业公开,让服务信息可见、可查,使办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去除暗箱操作的土壤,让政商关系更加清白,做到交往有道、廉洁互信、共谋发展。

  完善党政干部监督问责机制。根据各级党政部门不同岗位的责任清单,把责任明确化、透明化、程序化,建立责任认定和评估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探索建立企业和社会对各级政府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的评议制度,对懒政、怠政、庸政行为进行曝光和责任追究,对守廉政、能干事的党政干部给予嘉奖。

  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引导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坚定信心,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作者系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转载自《红旗文摘》2016年第9期)

  本栏目编辑:刘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