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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造”质量提升面临的困境

(发布时间:2017-02-03)

                                                                                                                                    林忠钦

    全国地区间质量竞争能力差距较大。从整体上来看,“中国制造”质量呈现区域不均衡态势,东部质量略高,中西部较差较弱,基本形成了以“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和“京津冀经济圈”为代表的东部“质量高地”。

  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出口影响加剧。我国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是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农食产品、玩具家电等五大类产品,占通报/召回比例达到86.7%,机电仪器占总通报的比例居第一位,占比达到41.3%。更为严重的是,近年来中国涉案商品种类由初级产品蔓延至高新技术产品,欧盟的保护手段也从以往单一的反倾销、反补贴升级为多样化、立体化的限制措施。因此,“中国制造”正在经受严峻的质量考验。

  企业质量效益有待提升。首先,部分制造业产品质量需要加强关注。2015年,国家质量监督抽查有30种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不足80%,尤其是电磁灶、车载卫星导航设备等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低于60%,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制造产品的形象。其次,制造业企业质量损失严重。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企业的质量损失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83%,与发达国家企业差距较大。最后,产品质量竞争能力尚待进一步提升。被调查的企业中仍有17.1%的企业不了解所制造产品的国际标准,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供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15年中国游客在境外消费约1.2万亿元,2016年春节期间,600万出境中国游客创造了消费900亿元的新记录。因此从质量需求看,我国现阶段的优质、有效供给能力极为不足,质量提升内生动力不足。同时,我国消费层级水平呈多元分布结构,低收入人群占比较大,低质低价产品仍具有市场,消费者质量意识薄弱。

  质量法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够完善,质量法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律法规不完善,如缺乏《质量促进法》《质量责任法》等;另一方面法律法规不匹配,如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仍以行政处罚为主,未突出民事赔偿责任。

  质量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的“质量为先”理念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文化尚未广泛建立,社会资源向优质产品、优秀品牌和优势企业集聚的氛围尚未形成,企业质量创新动力不足。质量诚信建设滞后,产品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2015年,全国质检系统开展了以汽柴油、农资、儿童用品、汽车配件等为重点的“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5.1万,“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严重。

  “中国制造”的品牌效应尚未发挥。质量是品牌的第一要义。近十年来,我国制造业鲜有企业进入世界品牌前100,进入前300位、500位的企业数量屈指可数。中国品牌500强中,制造业上榜品牌数量约占70%以上,但制造业品牌价值增速不断下滑,制造业品牌的种类、数量、含金量、影响力与我国经济发展规模相比极不相称,“同质不同价”现象严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本文摘自《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本栏目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