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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湖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发布时间:2022-06-01)

湖北省林业局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是以货币化形式评价森林生态效益、衡量林业生态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2021年底发布的新一期湖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报告显示,2019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7890.25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17.22%,比2009年增长126.96%,全省人均享受服务价值13662.16元。此次评估结果,为湖北“两山”转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及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参考依据。
  一、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主要特点
  (一)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物质总量显著增长,“绿水青山”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与2009年相比,2019年全省森林调节水量增加173.74亿立方米,增幅106.21%;保育土壤增加18622.62万吨,增长40.77%;保持土壤肥力量增加586.49万吨,增长84.67%;固碳、释氧总量分别增加137.19万吨和510.08万吨,分别增长11.57%和27.04%。
  (二)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效益突出,在维护水生态安全、国土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森林年调节水量达337.32亿立方米,相当于259个东湖的蓄水量;森林涵养水源价值达3309.11亿元/年,占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的41.94%。全省森林年固土量达64296.38万吨,保持和积累营养物质(氮磷钾和有机质)1427.75万吨,价值量分别达192.89亿元、1136.56亿元。
  (三)全省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显著、潜力很大,在中和碳排放、服务“双碳”目标方面具有突出价值。全省森林年固碳量达1322.72万吨,价值为124.10亿元;年吸收二氧化碳4850.46万吨,约能中和全省当年总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3.69亿吨)的13.15%。随着新造林分生长以及森林碳汇经营措施的实施,发展林业碳汇潜力巨大。
  二、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短板
  (一)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任务仍很艰巨。一是国土绿化还有短板。鄂西北岩溶石漠化集中分布区、两江两库水土严重侵蚀地、鄂北鄂东沙化地等部分区域仍有宜林荒山,需要开展精准绿化、科学造林,扩大森林增量。二是森林质量仍待提升。全省中、幼龄林占森林总面积的84.09%,2013年以来实施的绿满荆楚、精准灭荒、长江两岸造林、退耕还林等工程的人工造林,年度服务价值在3.09—4.79万元/公顷之间,远低于全省平均值8.82万元/公顷,需要强化管护和科学抚育。三是林分结构亟待优化。以森林碳汇功能的空间分布为例,全省50%以上林分处在碳汇能力低或较低的水平,需要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
  (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实现机制亟待探索。一是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建立。全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较高,但目前除了提供森林产品原料、发展森林旅游(合计价值1065.39亿元,占总价值的13.5%)等少数环节外,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实现机制尚未建立。二是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偏低。我省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等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225—240元,低于湖南、江西、广西、福建、广东等省份(300—480元)。三是林业碳汇交易尚未启动。目前我省已开发中国核证自愿减排(CCER)林业碳汇项目8个,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尚未启动上市交易。
  (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监测评价及应用体系仍需完善。一是监测评价体系还不完善。以传统的森林资源监测为核心的森林监测方法和体系难以适应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评价的需求,迫切需要建立综合长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监测与评价体系。二是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是对特定区域森林质量、生态功能、生态效益的客观综合评判,是森林生态好坏的科学参考依据。由于评价体系还不完善,目前对这一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还不广。
  三、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思路
  (一)推进全省森林资源提质增效。一是提升国土绿化水平。以“稳存量、扩绿量、提质量、创精品”为重点,将城乡绿化与城乡建设规划相融合,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以长江中游重点湖泊水库周边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护堤护岸林建设为重点,加快构建长江汉江清江生态廊道。二是提升全省森林质量。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开展森林经营试点建设,增强生态功能,提高综合效益。分类实施天然林和公益林封育保护和人工林合理利用,促进“四减四增”:减少低效林、增加高效林,减少纯林相、增加混交林,减少次生林、增加多功能林,减少生态服务价值低的树种、增加价值高的树种。
  (二)健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监测评价机制。一是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监测体系。整合现有森林、湿地、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等监测站点,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为对象,形成点线面一体化、省市县多方参与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监测网络。二是健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监测评价机制。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水平、服务价值和安全性等作为重要监测内容,纳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监测范围,形成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年年出数,为评价结果应用提供有效支撑。
  (三)探索森林生态服务的价值实现机制。一是完善以财政资金为主体的投入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高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结构稳定的林业经济政策体系,吸引和鼓励市场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二是探索符合林业特点的运行机制。强化森林分类经营机制,将公益林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范畴,探索引入有关法人参与经营管理;放活商品林经营管理,完善林业产业扶持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林业产业发展。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机制,加快制订湖北林业碳汇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机制,启动湖北林业碳市场。三是建立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推进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评价结果应用,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