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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Release
(发布时间:2023-01-30)
李春香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湖北生态良好、绿色发展底蕴丰富,长江大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较好的基础。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利于加快湖北现代化建设进程,助力湖北高质量发展。
一、以发展方式转型为根本,打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建设基础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不仅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根本和核心。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要人们思维的转变,需要全社会普遍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跳出“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传统路径依赖。要大力加强生态文化、生态伦理、生态环保等理念的教育与普及,大力加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与传播,全面融入各级各类教育和社会生产生活之中。发展方式的转变需要社会生产、生活结构的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要全面实施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各类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全省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化低碳化、能源结构清洁化,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和标准体系,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要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新能源技术、量子信息技术、下一代网络技术、脑科学与类脑科学技术、生态环保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注重技术的生态环保性,加快先进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二、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生态屏障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社会的标志和内在要求,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湖北画卷,需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改善,加强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积极推进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和宜荆荆都市圈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强沿江重点城市江段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四湖总干渠等流域综合治理,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进一步提升环境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技术积极改造传统环境基础设施,大力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领域生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推广,推动以生态价值实现为主要功能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整治,加大重点流域和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以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积极保护长江、汉江水生生物资源,深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探索推行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稳步提高森林覆盖率。
三、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低碳特色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经济社会发生系统性变革,以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契机和压力,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低碳化、绿色化,打造中西部地区低碳发展高地,彰显湖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低碳特色。立足湖北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积极勘探开发页岩气,探索风光水火互补和“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大力建设武汉全国碳排放交易中心,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积极对接全球碳市场,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积极发展碳金融,努力打造全国碳金融集聚区,以华中金融城、光谷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等为依托,积极发展碳排放权抵押、碳配额远期交易、碳租赁、碳债券等创新型金融产品,推动成立武汉都市圈碳减排基金。
四、以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激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发展动能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是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重要动力与源泉。完善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增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相关指标体系。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发展路径、典型模式、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森林、湿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补偿,鼓励区域间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全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核算、成果运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府考核评估机制,支持长江沿线、鄂西地区等更多地区创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作者系湖北省社科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栏目编辑:贺钢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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