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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做好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

(发布时间:2017-06-11)

  联合调研组

  按照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关于对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对省审计厅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

  一、做好“四线”文章,强化监督落实的使命担当

  省审计厅把贯彻和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扎实做好“四线”文章,强化监督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使命担当。

  (一)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厅党组坚持率先学,对中央和省委最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讨论,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传达至全体审计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专家辅导深入学,每年由厅领导以党课形式专题辅导、邀请纪委领导及党校教授作解读辅导和分析报告,促使学深学透,掌握精神实质;支部主题党日经常学,以支部为阵地,坚持每周五理论学习日、每月第二个周五主题党日制度,将深学、细照、笃行相统一,促进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重大节点重点学,每年以春训为起点,逢重大节假日,必通过专题讲座、发文通知、短信提醒等形式,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及审计纪律等廉政规定,时刻绷紧纪律之弦;联系实际警示学,探索“审计组+支部”的临时党支部模式,确保一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间断,党建活动不缺位,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二)织密制度网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出台后,省审计厅即刻制定了改进审计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32条具体措施,随后又根据新的要求不断完善,强化执行八项规定的硬性约束。为了织密制度网线,2015年以来,省审计厅对政务、党务、人事及文明创建、审计业务、廉政建设等五大类128项制度清理并汇编成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审计权力运行监控全覆盖制度体系。围绕监督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厅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制度管事、管人、管物,切实做到“四个严格”:严格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实行源头治理;严格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坚持机关食堂就餐标准,推行“光盘行动”;严格公务用车调度和派遣,车辆使用和维修做到“一车一档”,加油“一车一卡”;严格会议活动,坚持一切从简,办公用品重复利用,坚决反对浪费。

  (三)守住纪律底线。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作表率。厅党组把八项规定作为工作生活的行为准则,凡是要求审计干部做到的,党组成员首先做到,没有出现任何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二是坚持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坚持将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审计组进点前,采取廉政谈话、教育培训等形式,把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要求向审计干部讲清楚,明示纪律“红线”;审计期间,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情况开展廉政巡查、明察暗访,认真查找、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计结束后,及时对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进行回访。三是坚持开展重点整治。开展了“三短一简一俭”规范清理、“三公”经费开支使用、办公用房清理、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官不为”监督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既“剑指要害”,又“对症下药”。四是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开发“权力运行风险电子监控系统”,对审计权力运行全过程实行即时动态监控,对重点审计项目审计组实行全覆盖廉政纪律巡查。

  (四)亮剑审计一线。一是立足审计理念创新亮剑一线。明确中央八项规定也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审计做“政策督导者”和公共财政的“守护神”,把监督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之中,不断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审计“利剑”警示作用。二是立足审计项目亮剑一线。将监督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贯穿于审计项目始终。顺着资金链条流向查深查透,重点检查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费和公车购置费等安排使用情况,推进审计向二三级单位和民生末端延伸,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三是立足专项治理亮剑一线。配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情况”“作风建设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等25项专项检查治理和明察暗访活动。将专项治理内容融入审计项目,进行重点审计跟踪,加大查处和整改力度,形成有效监督的高压态势。四是立足审计成果运用亮剑一线。坚持问题导向,以审计促进“四风”纠正和整改问责。把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中对领导干部评价的重要内容,推进审计结果与惩防体系、干部管理、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四个对接”,探索形成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及问责体系。

  二、实现“四个转变”,彰显监督落实的实际效果

  四年多来,省审计厅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厅机关连续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等80多项荣誉,全省审计系统连续5次被授予“省级文明行业(系统)”称号。审计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同行业的前列,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一) 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实现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由线性局面向网状局面转变。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切实履行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厅领导坚持“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负主要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具体工作分解至机关党委、人事、综合等部门,自觉接受驻厅纪检组的监督,形成了党组统筹抓、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协助抓、各处室党支部重点抓、审计组具体抓的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协同机制,形成了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良好局面,实现了由线性工作局面向网状工作局面转变,自觉当好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践行者、推动者、示范者。

  (二)持续改进作风建设,实现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由被动执行向行动自觉转变。主要表现为“四少四多”:一是文件会议少了,集中精力抓落实的多了。2016年,全厅发文数量比2015年、2014年、2013年分别下降18%、21%、24%以上,厅机关简报类型由原来5种减少为2种。通过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审计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干工作、谋发展、抓落实上。二是铺张浪费少了,勤俭节约多了。2013年至2016年,“三公”经费与上年度同比分别下降33%、53%、19%、35%,平均降幅达31%。三是浮在机关的少了,深入基层调研的多了。近几年,审计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仅2016年,厅机关就组织各类调研活动40多场次,比上年增加11%。四是违纪案例少了,先进典型多了。十八大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发生违反八项规定案例4件,其中,2016年实现零违纪,厅机关未发现一例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十八大后,全省审计系统先后有60多人次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审计署的表彰。

  (三)依法有效履职尽责,实现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由注重表层向深度挖掘转变。一是经济案件线索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利剑作用不断彰显。十八大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计移送各类经济案件线索2000多件,向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移送处理3000多人。对触及“底线”的“微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微腐败”案件线索、“微权力”岗位人员占同期移送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二是实现“三公”经费审计全覆盖,“免疫”作用不断彰显。2016年,省审计厅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组织对110个一级部门及所属687个二三级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进行了全覆盖审计,“三公”经费相比十八大之前的2012年下降54%。三是审计问责力度不断加大,警示作用不断彰显。四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共对4000多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初步构建长效机制,实现监督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由零散治标向体系治本转变。党的十八大后,省审计厅主动适应新形势,注重加强统筹规划,把制度规范的“硬约束”同思想教育的“软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的制度体系。2013年至2015年,厅机关就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65项,新出台9项。相比十八大之前,新修订和出台的制度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更具标本兼治性,更加健全和完善。2016年,在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之后的反馈整改工作中,省审计厅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向制度延伸,对涉及作风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废止4项、修订完善57项、新出台11项,做到既重视单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又重视制度体系的配套与协调,使各项规章制度彼此衔接,形成制度体系的整体合力。

  三、正视“四个问题”,推动监督落实向更深层次发展

  近几年,省审计厅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收到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从严管理、监督审计干部仍显不足;执行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时有松懈;坚决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到位。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之以恒深入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仍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深化教育,打牢思想基础。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加强思想教育是基础。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德治礼序、崇德重礼的教化作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强化责任落实是根本。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形成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沟通协调、联合检查和信息共享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监督合力。

  (三)持续发力,保持高压态势。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严格监督执纪是关键。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改头换面、隐形变异、转入地下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深化专项整治,持续对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

  (四)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健全管理制度是保障。要深入剖析“四风”的成因、特点和规律,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缺失和漏洞,细化完善制度规范,着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调研组成员单位:省纪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省审计厅)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