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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坚持“12345” 种好“责任田” 徐长水

(发布时间:2016-12-12)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工作。应城市委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意见,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健全责任体系、敢于动真碰硬,坚定实施“12345”措施,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牢记“第一责任”,做到真重视

  1. 牢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时刻铭记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自觉做到守土有责,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 牢记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自觉做到守土负责。市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0项要求的通知》,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具体内容包括各级党组织必须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级党委(党组)每年1月必须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会,至少每个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等10项要求。

  3. 牢记党委书记责任不可推卸,自觉做到守土尽责。县(市)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主责、全责。省委、孝感市委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会议后,应城市委迅速行动,组织落实,做到第一时间传达、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动员、第一时间汇报、第一时间谈心,及时传达精神,传导压力,狠抓落实。

  二、当好“两个表率”, 做到真担当

  1. 挂帅出征,担当主责。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 以身作则,廉洁从政。一是坚持讲规则。市级领导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凡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均由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不拿原则作交易,不以职权为自己和亲朋谋私利;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借用个人名义办违纪违规之事,不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等事务。二是带头正风气。市级领导带头签订改进作风“八不”、“八带头”承诺书。“八不”: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参与同城吃请;不以各种名义在各种场合用公款宴请、聚餐、旅游,不用公款安排其他有偿服务;不在工作时间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和在营业场所接受有偿陪侍服务;不公车私用;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参与“人情风”;不收受礼品礼金。“八带头”: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精简文件会议;带头加强督办落实;带头遵守纪律制度;带头破解工作难题;带头倡导务实作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三是始终重导向。坚持用好干部五条标准选人用人,倡导和激励“为民、务实、清廉”之风。近三年来,应城市在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中,总体评价满意率达96%以上,新选拔任用干部满意率达97%以上。

  三、强化“三书”督责,做到真落实

  1. 签订主体“责任书”。每年初,市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市直和乡镇党委(党组),基层党支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做到“书记抓、抓书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2. 下发问题“通知书”。针对各地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放问题通知书。2014年,制订“四大家”领导目标责任(通知)书33份,与乡镇和市直战线党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24份,下发限期整改问题通知书14份。

  3. 落实整改“承诺书”。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通知书”,向市纪委监察局写出整改承诺书,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2014年,有18个单位主要领导提交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四、坚持“四谈”预警,做到真教育

  1. 廉政约谈。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安排市委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把狠话、重话、硬话说在前头,使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在警醒状态。

  2. 工作约谈。在平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约谈,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2014年,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监督建议,对2名市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主体责任的工作约谈。

  3. 信访约谈。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可能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进行约谈,使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 诫勉谈话。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立案查处追究纪律责任的,进行诫勉谈话,做到勤扯袖子,防止小事变成大事。2014年,对11个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2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五、把握“五个关键”, 做到真到位

  1. 研究部署到位。先后研究制定《中共应城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制度规定,确保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扎紧反腐倡廉制度“篱笆墙”。同时,创新实施“岗位风险防控”向市委常委班子延伸、向“四大家”班子延伸、向市直部门延伸、向乡镇党政“一把手”延伸、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延伸等“五个延伸”活动。

  2. 专项整治到位。由市纪委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33个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共查处“四风”典型案件110件,追责问责148人,其中立案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免职2人,诫勉谈话40人,涉及副科以上干部30人。

  3. 纪委主责到位。全力支持纪委加快“三转”,及时调整市委常委分工,纪委书记只主管纪检、监察和发展环境治理工作。调整“大督查”牵头单位,将纪委牵头的“大督查”工作交由市委办牵头负责,力促纪委聚焦主业、突出主责、强化主力。专题研究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规定。优先解决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问题,切实为纪委干部解决政治上、工作上的后顾之忧。市委常委班子带头接受纪委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纪委通报,重要环节由纪委把关,重点工作请纪委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及时采纳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建议,以实际行动促进纪委监督责任落实。

  4. 廉政教育到位。深入开展“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好干部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5. 责任追究到位。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市委领导干部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处理。2014年,市纪委对4个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查处,1个单位被省纪委通报,在党员干部中形成了有力震慑。■

  (作者系中共应城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