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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贵在对照好干部标准抓落实 童金波

(发布时间:2016-12-12)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县委书记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16个字与他在2013年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内涵一脉相承、要求一致,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郡县治,天下安。我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对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履职尽责,团结和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加快建设富裕阳新、和谐阳新、生态阳新。

  对党忠诚、带好班子,解决好信念、精神问题

  “心中有党”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县委书记,不仅要自己做到“心中有党”,还要带领整个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这是我们干事创业的政治保证。

  “心中有党”,必须把思想建党作为县委书记的重要职责。思想是党建的灵魂,抓住了思想政治建设就抓住了党建核心。作为县委书记,我坚持带头学深悟透中央各项方针政策,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建设这根主线,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内容涵盖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县域经济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同时,我们针对部分基层党员“不像党员”的问题,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用党员标准评议党员。通过这些措施,全县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有了很大提升,在全县上下形成风清气正、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心中有党”,必须带出党员队伍昂扬向上的精气神。阳新是一个贫困县,我们意识到,经济贫困不可怕、精神贫困最可怕,如果不能把打“悲情牌”转变为打“激情牌”,阳新贫穷落后的状况难以改变。为此,县委几次组织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到九江、瑞昌、宜都等周边县市考察学习。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提出“经济虽然贫困,但精神绝不能贫困;排名虽然靠后,但精神绝不能落后”的口号,确立“内赶大冶,外比瑞昌,砥砺奋进全省二十强”的战略目标,全县上下形成了人心思干、人心思进、比学赶超的强大气场。

  牢记宗旨、勤政为民,解决好群众观、政绩观问题

  民意如水,政党如舟,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心中有民,既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

  “心中有民”必须重“民意”。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最大的依靠。因此,我们坚持作出决策、推动工作前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把“民意”作为第一信号。阳新老城区是典型的“大乡镇”,10余平方公里的老城区,居住着20多万人口,老百姓对改善城市环境的呼声很高。县委、县政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于2011年10月正式启动新区建设。通过3年多的努力,阳新城东新区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3亿元,一个临山环湖、水绕绿拥的园林新城区已见雏形。事实证明,只要我们的决策和工作尊重民意、符合民情、赢得民心,再难的事情也不可怕,再难的事情也能干成,我们的付出就会得到人民点赞。

  “心中有民”必须解“民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下大气力解决好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阳新政府财力有限,民生欠账较多。近两年,县委、县政府集中有限财力,重点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问题。这些工作由于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怨点,把钱用在了刀刃上,把事办到了群众心坎上,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得到了增强。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履职尽责、奋发有为,解决好担责、担难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讲,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我认为,作为一名县委书记,应该担好三个方面的责任。

  担起发展之责。对于贫困县阳新来说,群众要求发展的愿望很迫切,发展的任务很艰巨。2009至2011年,阳新连续3年在全省综合排名中位列第64位,处于全省第三方阵,跨越赶超的任务十分艰巨。县委、县政府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先后制定了工业“三大主战场”、农业“五个一”、旅游“两湖一山、两圈一线” 、新区开发和沿江开发等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2012年,阳新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省排名前进了15位,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今后,我将时刻做到“心中有责”,敢于担当,善于谋划,促进阳新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担起管党治党之责。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央的要求,更是各级党委和党委书记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管党必须书记带头。抓党建关键在“书记抓、抓书记”。作为县委书记,我始终带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抓党建的工作格局。管党必须重视夯实党的基层基础。2014年,我们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完善了村干部激励保障、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对32个 “三类村”进行重点整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幅提升。管党必须强化作风建设。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0起,制定出台了“为官不为”问责办法、村级公务“零招待”等一批规章制度。同时,为纪检监察部门撑腰壮胆,支持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后,我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担起改革攻坚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改革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稳、没有任何风险。只要是符合实际、必须做的,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这两年,阳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审批办理事项回执承诺制、关联制、限时办结制等刚性制度;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重大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公平度进一步提升;下狠劲解决了干部职工“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不规范等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要是有利于阳新发展的事、有利于改善民生的事,我们就会以大无畏的精神持之以恒推动改革落实。

  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解决好纪律、作风问题

  作为县委书记,必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心存敬畏,知足知止,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坦荡为官。

  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班长”,我始终带头践行“三严三实”,保持“知足知止”、“谨小慎微”的心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择善交友。

  民主用权、科学决策。作为县委书记,我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家长制,坚持不直接管财、管工程,干部人事任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县委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报告都与人大、政协建立协商通报机制。

  履行责任、建章立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的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及县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此外,我们以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查处为抓手,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

  (作者系中共阳新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