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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建立党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的调查和路径思考

(发布时间:2016-12-12)

  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研究基地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中央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次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提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决定对党的作风进行一次大的整顿。两年多来,党的作风建设成效显著,社会评价很高,但仍有死角存在。如何巩固已有成果,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党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是彻底转变作风的关键之举。为此,省委党校课题组围绕建立党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这一主题展开了调研:课题组共发放问卷900份,回收860份,回收率约95.5%,有效问卷860份,有效率100% ;共召开了20多场座谈会,座谈人数共120人。在调研基础上,课题组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治理“四风”的基本经验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为切入点下狠劲整治“四风”,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接受调查的860人中, 490人对中央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感到比较满意、230人非常满意,约占到调研对象的83.7%; 50人感到不满意,约占5.8%;90人不作评价,约占10.1%。在调研的过程中,社会公众普遍认为,以反“四风”为主要任务的作风建设具有以下的特点和经验:

  第一,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此次作风建设,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下到基层党员干部,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纪律“紧箍咒”越扎越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布,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万人。在中央的带领下,各级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做到,在不长的时间里,带来了被广大干部群众称为“轻松、清静、俭朴、简单”的纯正风气。大家深切感受到,中央是要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并且要经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第二,严字当头,扎实推进。一是严在力度。出重拳、下猛药,形成雷霆万钧之势。二是严在没有例外。歪风必纠,贪腐必肃,不搞选择性执纪,不搞法不责众,不搞“刑不上大夫”。三是严在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从具体问题入手,从点滴小事做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行得通、做得到、有成效。从严禁用公款赠送贺卡、月饼等节礼专项整治,到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和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不断巩固成果。四是严成常态。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一件事情一件事情落实,在坚持中见常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而是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

  第三,行胜于言,重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一句名言:“一打纲领不如一个行动。”李克强总理也讲:“干一寸胜过说一尺。”本次抓党风廉政建设克服了以往不同程度存在的“讲多做少”、“抓落实不到位”等不良风气,形成了极大的震慑力。如,中央纪委、监察部每周公布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在干部中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网站上还开通“四风”举报直通车,有效发挥了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行胜于言是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的关键一招。

  第四,改革创新,重在治本。中央明确强调,反对“四风”,最终都要落实到健全制度、体制、机制上来。战术上“从严”,战略上“治本”,标本兼治,“治标是为治本赢得时间”。在实践基础上,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范畴中,纳入到依法治国的范围里,强调党纪严于国法。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阐述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三个重要问题,即“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其要旨是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为引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的新思考和对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从根本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杀手锏”,是一个“更加注重治本”的科学思路。

  二、目前党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影响党风建设的成效,影响党群关系,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一,有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有误区。反“四风”赢得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认可,但是仍有一些干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论”,对反“四风”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有的干部没有认识到反“四风”是对党的肌体的净化,认为反“四风”会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在调查问卷中,有100人左右持这样的看法,占到11.6%。一些企业也反映,过去遇到问题,请有关部门人员吃个饭,送点礼,沟通一下问题就解决了。现在是请人吃饭难,更不敢送礼,沟通不方便了,事也不好办了。二是“过头论”,认为反“四风”是框在干部头上的“紧箍咒”。有人认为:“过去管得那么松,现在管得这么严,干部多少有些问题,实在受不了。”三是“矛盾论”,认为市场经济就要搞活,改革开放就要放宽政策,纪律规定太严太苛刻,会使经济不景气。这些不正确的想法导致了有些党员干部行动上“不作为”,缺乏责任意识。

  第二,有些党员干部行为方式上有“变通”。有的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中央的政策耍“小聪明”、拨“小算盘”、打“擦边球”,搞“变通”。比如,公款报销化整为零;收受礼金花样翻新,普通烟盒装软中华、矿泉水瓶灌茅台;清理超标用房就将其隔断墙搞“小会议室”;公款吃喝从地上转到地下;豪华的楼堂馆所改名为“行政服务中心”……这些“变通”的作风,被群众称为“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第三,有些党员干部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在反“四风”的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认为“四风”不会常抓不懈,总会过去的,因而在工作中持观望心态,在反“四风”的过程中敷衍塞责,投机取巧,不该发的钱照发不误,该承担的责任不承担,存在着较大的侥幸心理。2015年春节前某市人社局局长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免职,说明有的人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缺乏充分认识,还没有像王岐山同志要求的,要紧跟中央步伐,“对准表、赶上趟、聚好焦”,还没有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第四,有些地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是工作上的严重不作为。由于反“四风”触及到了部分人的利益,有的干部由原来的乱作为变成不作为,“踢皮球”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群众指出:有的地方仍然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政府像衙门,很难接近;有的地方则是 “门比以前好进了,脸比以前好看了,但事情依然不好办”。二是“一刀切”现象普遍存在。反“四风”是反对党内的不正之风,但是某些部门借着反“四风”名义反掉了职工应有的待遇和福利。三是搞政绩工程。有些党员干部把反“四风”当成自己获得政治资本的重要途径,在反“四风”过程中大搞政绩工程。在问卷中,有360人认为当前大搞政绩工程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四是形式主义突出。有的地方召开民主生活会,在上级领导检查前要排练好几遍,以保证“不说错话”;文山会海现象依然存在。

  第五,有些地方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是党风建设常态化的重要保证。中央在反“四风”过程中提出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两个基本责任制度。但是,在实践中这两个责任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近两年各地在调查和处理违反“八项规定”和相应规定的问题中,查出当事人的多,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少,让人感到这两个制度未能“落地”。不仅如此,与党风廉政建设相配套的考核评价制度、防控监督制度、激励制度等相关制度还没有跟上新形势,给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较大的困扰。

  三、实现党风建设常态化的路径思考

  党的作风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党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不断地优化教育引导机制,形成对权力的约束监督机制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机制,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并要加强政策研究,划清政策上的一些界限,使党风建设持续取得新进展。

  第一,优化教育引导机制。一是从严治党首先要从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行严格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风体现党员的党性观念,是党员世界观在行动上的表现。一个追求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和她的广大党员,只有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且持之以恒表现在实际行动中,才能形成好的作风。因此,必须强化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升思想境界。要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无论是党员干部在党校的系统培训,还是在各自单位部门的党员生活,都要突出党性教育,特别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这是党校和各级党组织的一个重要职责。二是在新常态下,要探讨和创新党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力求精准评估教育效果,获得教育成效。党性教育主要是一个价值比较、价值选择的过程,是正确价值观确立的过程。那么,在教育方法上,要将理论武装、典型报告、案例教学、研讨交流、参观体验、自我剖析、训后延伸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做好做实,特别要把效果扩展、认识深化、行为转化作为考核内容,强调实现“知”、“信”、“行”三者的统一。要坚决杜绝干部教育上的形式主义、学习效率低下、学风不正等现象。

  第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一是要规范权力运行。不正之风源于权力的滥用,因而规范权力运行是加强党风建设的关键环节。要明确权力边界,落实滥用权力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科学授权、限权、分权、控权、收权的机制。明确用权程序,防止越权;要在制度上分解权力,不允许权力过于集中,特别要规范和限制“一把手”的权力。二是要加大公开的力度。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党务政务公开要实,不能虚,对于群众较为关注的资金运用、项目审批、人事调整、职务变更、工资改革等事项要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要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规范公开的主体、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切实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三是要完善监督体系。要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解决目前“两个责任”没有完全得到贯彻落实的问题。要把贯彻执行情况作为考察党委和纪委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通过抓领导、领导抓,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真正担当领导之责、以上率下之责、责任追究之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平时,要加大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及专项整治力度,突出重点督查和随机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惩治处理力度,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反弹回潮。长期坚持“百姓问政”、“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有效监督形式,搭建好公众参与、媒体监督、干群互动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违纪违规问题公开点名曝光。

  第三,创新激励保障机制。一是规范党员干部的津贴补助。对基层任务重、压力大、待遇低的一线干部要给予应有的津贴和补助,提高他们的收入。二是把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党员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把作风建设与党员干部的绩效挂钩。对那些存在不正之风、群众评价不良的党员干部,年终要视情况扣除绩效奖金,并且降低或取消第二年的津补贴,若执意不改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出党政干部队伍;对那些作风良好、群众评价很高的党员干部要给予诸如参观培训考察、专项奖金、评比先进等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且将其作为职务升迁的重要依据。三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扩大试行“聘任制公务员”的办法。实行定期考核、权责利一致的聘任制,待遇实行年薪制,力求在打破“铁饭碗”、“官本位”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

  第四,改革党风建设相关制度。制度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行为,最终使广大党员干部形成遵纪守法,自觉反对不正之风的习惯。一是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中央在党风建设常态化方面已出台20多个具体制度,必须加强对这些制度规定执行工作的培训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干部职工、房管车管部门干部职工、财会人员等,更要强化执行制度的意识,严格按制度规定把牢关口,规范操作,防止和杜绝违章违规问题发生。要加强对相关配套制度的研究,联系实际制定出台详细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不虚、不空、不偏。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比如,把联系群众和做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价考核的内容,把党员干部下基层常态化、做群众工作情况绩效化、解决群众诉求责任化,使做好群众工作成为一种刚性制度要求。

  第五,划清政策上的一些界限。在反“四风”中,有些地方和单位把职工的正常福利取消了,这是十分错误的。《人民日报》曾发表文章指出,“反腐败不是要反掉职工的福利”。全国总工会也明确指出,用职工会费开支的职工春游秋游是完全可以的。在党风建设中,要加强政策研究,划清搞不正之风与给职工发放正常福利的界限,可以确定自上而下都能认可的“福利清单”,将福利项目公示公开,这样,既能防止有人借反“四风”或反腐败为名,取消职工正常福利,损害职工利益;又能杜绝滥发福利,借发福利之名搞不正之风和腐败的现象。另外,要对一些制度的细则或配套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力求具有可操作性。比如,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要求上,基层党员干部到底能否参加老领导、老同事、老战友的丧葬悼念等活动,需要作出既合乎原则又体现人情味的实施办法。一些村干部反映,“我们不能参加村民婚丧喜庆事宜,群众很不理解,村干部与群众关系就疏远了,基层组织就缺乏凝聚力了”。对此,应从农村实际出发,作出既不违反纪律又便于开展群众工作的政策规定。■

  课题组成员:

  徐仲韬 李珊珊 冯东帆

  尹 文 丁文涛 刘满成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