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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

建党百年湖北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和启示

(发布时间:2021-07-21)

湖北省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征程,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史,也是一部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史。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在长期奋斗实践中为推进“两个革命”发挥了有力的服务保障作用,助力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行稳致远。
  湖北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地。在这片红色沃土、英雄之地上,从革命、建设、改革到新时代新阶段,无不镌刻着纪检监察工作坚实而厚重的足迹。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回顾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历程,总结经验和规律,能激励我们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服务保障湖北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始终强化政治监督,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事在四方,要在中央。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守职责定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重大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要求,确保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共五大首次明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首次将严格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提高到全党义务层面,为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制度基础。1927年,省监委着手整顿党的纪律,突出强调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内整风运动、反右派斗争和纠“左”工作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了一批破坏党内团结的案件。改革开放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参与集中平反“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工作。在“八九风波”中,省纪委两次发出通知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对动乱中的党员干部按政策给予组织处理,促进了全省安定团结。
  党的十八大后,省纪委协助省委在全省分层分类开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培训,实现全省389.9万名党员和非党干部培训全覆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担负起在“两个维护”中的特殊使命,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件2942件,处理2972人,促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自产生之日起就一直担负的重大使命。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始终服从服务中心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的各项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原则。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不同历史阶段的目标任务,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保障和促进了党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革命斗争年代,惩腐倡廉紧扣政治斗争、武装斗争的需要,反对错误思想和腐朽作风,保障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复杂的环境中发展壮大。新中国成立后,省纪委多次强调要以确保国家政策法令、经济建设计划的正确执行为中心来开展工作。改革开放后,反腐倡廉建设紧盯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将惩治腐败贯穿于改革发展之中,助力经济社会发展。1982年至1986年,省纪委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要求,揭发各类经济案件31657件,立案审查38665人。党的十四大后,省纪委先后制定《关于支持保护改革开放、促进湖北经济上新台阶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跨越式发展工作的纲要》,旗帜鲜明提出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查处违纪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省委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先后出台《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等文件,助力疫后重振和优化营商环境。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才有方向,服务大局才有作为。我们必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党中央和省委工作全局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工作,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三、始终强化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纠治不正之风作为重要任务,认真履行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责,推动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作风建设以肃清干部中的官僚主义为重点,以开展整风、整党运动为主要形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党员干部“发展自上而下的自我批评,与一切敷衍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持续纠治少数领导干部居功自傲、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现象。改革开放后,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纠治不正之风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三项工作格局”之一,着力搞好党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对“四风”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推动全省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带彩”娱乐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等35项专项治理。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三年行动”,对各种顽疾坚决亮剑,推动各级机关和干部转变作风、担当作为。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党风政风明显好转,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荆楚大地激荡起新风正气。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与时俱进、精准施策,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党风政风保证党心聚、民心顺。
  四、始终严惩腐败,纯洁党的组织和队伍。腐败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坚决反对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立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反腐惩恶,与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中国成立初期,围绕社会主义改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三反”“五反”“四清”运动中,重点检查农村执行土地政策、公安司法部门镇压反革命政策以及财经贸易部门中的贪污腐化等内容。1950年至1965年,全省共处分党员119764人,清除了蜕化变质分子,增强了党员干部对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免疫力。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会计委派、零户统管、村账站审等工作为重点,实施源头治理腐败工程。1978年12月至2012年11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4.2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万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立场态度、战略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执纪执法办案强大力度,向腐败问题和腐败分子持续发起强大攻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8130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7868人。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持续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员干部克己慎行、清廉自守的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拍手称赞,党心民心得到很大提振。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要从政治上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把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保持严的主基调,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始终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是党领导和执政的最宝贵资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决查纠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夯实党的执政之基。
  土地革命时期,鄂豫边省委建立群众举报站、控告代收处,随时接纳工农群众和一般党员的意见或侵犯群众利益的反映,并认真查处。在开展“三反”运动中,明确规定凡假借党政机关、革命团体名义欺诈讹索乡民者从重惩处,处以罚金或禁闭。改革开放后,省委先后开展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治庸问责”“三抓一促”等活动,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开展清理乱收费、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开展高等学校违规招生、违规收费和农民工技能培训资金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等专项治理,解决了一些地区和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开展“小官巨腐”、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专项治理。探索运用“大数据”比对方式,连续6年对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57个政策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追缴退交违规资金2.46亿元,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25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038件,处理690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95人。省统计局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率逐年上升,2020年达到91.53%。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历史。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工作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始终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要权力存在,就必须有制约和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按照党中央部署,不懈探索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的办法,不断构建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1927年12月,省监委经选举产生,对纪检机关的性质、职能、体制进行了有益探索,为后来我省正式建立党的纪检监察机构和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奠定基础。土地革命时期,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借鉴苏联监察制度,建立了系统的监察机制,由政权监察机构和群众监察机构组成:采取政府、监察部门并立,同时向代表大会负责的领导方式,加强对政府的约束力;设立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信员和群众法庭4种组织,加强人民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新中国成立后,各级纪委全面建立,为党内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打下组织基础。改革开放后,全省各级纪委恢复重建,并与监察机构、预防腐败机构合署办公,监督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和省委的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整合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工作力量,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增强。着力深化政治巡视,省委共巡视地方和单位党组织620个(次),对32个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全省各市县均开展巡察工作,覆盖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等党组织38952个(次)。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相互贯通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和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我们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必须破解的重大政治课题。必须坚持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和有效性,通过监督不断提升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确保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七、始终坚持严管队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长期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正人先正己,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保持旺盛革命斗志,以优良的作风担当责任使命,以严明的纪律淬炼过硬队伍,赢得党的信任和人民信赖。首届中央监察委员会10位委员,有8位先后牺牲,无一人叛党投敌,用生命诠释了对党的绝对忠诚。全省历代纪检监察干部传承对党忠诚、不怕牺牲、勇于斗争的红色基因,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完成不同历史时期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廉洁过硬、学习过硬要求,大力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省纪委监委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开办“楚天纪检监察大讲堂”,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坚持在实战中锻炼干部,把正风肃纪反腐一线作为磨炼干部的“训练场”,让干部在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面对面的较量中,激发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挺身而出、迎险而上,为打赢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贡献力量。2017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有62个集体、122名个人分别受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涌现出了王林华、冯卫东、谢睿等一批先进典型。坚持打铁必先自身硬,省纪委监委先后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十一不得”等规定,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严防“灯下黑”,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纯洁。
  百年历史启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我们必须赓续红色基因血脉、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