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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文苑

廉洁的三重境界

(发布时间:2018-03-24)

  钟 芳

  薛瑄是明代著名的理学家、教育家、法学家、文学家,亦是一位受人尊敬的廉吏。久居官场,使薛瑄对廉政有着清醒的认识。他在《从政录》中将官员的廉洁分为三重境界:“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次也。”意为明白事理,就不会任意获取礼物;珍惜名誉,就不会随意获取钱物;害怕法律制裁,就不敢轻易获取财物。以史为鉴,品味这“不妄取、不苟取、不敢取”,对我们今天搞好廉政建设,仍有现实的警醒作用。

  “不妄取者”是廉洁自律的上乘境界。他们眼光远大,信仰坚定,自律精神强,面对金钱美色的诱惑,以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毫不犹豫地进行抵制,坚守清廉爱民。东汉杨震为官清廉,他由荆州刺史赴任东莱太守时,途经昌邑。曾受他举荐的昌邑县令王密为报当年知遇之恩,半夜怀揣重金前去拜见,被杨震拒绝。王密以为他怕让人看见有损名声,便说:“暮夜无人知。”杨震愤然拒绝道:“天知,地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杨震果断拒金,是因为他明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进而做到了“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诱惑多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把持住自己。

  “不苟取者”是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他们因为崇尚名声节操而不随意获取。为了不玷污自己的名声,保持清白的气节,这种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不食嗟来之食”,狂狷刚正,砭清激浊。春秋时期,宋国有人得到一块稀世宝玉,想把它献给子罕。子罕拒不接受,并说:“你以玉为宝,我以不贪为宝,如果你把玉给我,我们不都失去自己的宝贝了吗?”由此不难看出,只有把名声、气节等看得比金子还要贵重的人,才能做到“尚名节而不苟取”。

  “不敢取者”是廉洁自律的一道底线。他们因为熟知法度而循规蹈矩,畏惧法律而不越雷池,自觉做守法官员、廉政官员。《明史·杂俎》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一天早朝时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有人说功成名就最快乐,有人说富甲天下最快乐,独有一个名叫万钢的大臣说“畏法度者最快乐”。一语惊众人,朱元璋听了大为赞赏,随后委以重任。敬畏法律,就会知道何事不能干,何事不能碰;就会提高警惕,检点自己、管住自己,谨慎从事,不会忘乎所以,为所欲为。

  “不妄取”者靠觉悟,“不苟取”者保名节,“不敢取”者怕法律,廉政在每个人身上表现的不同程度,必然标志着其不同的思想境界,也就形成了高标准与低标准的区别。从我们党员干部标准来看,要想当一名受百姓爱戴的好官,仅仅做到“不苟取”和“不敢取”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花力气,不断向“不妄取”的高境界攀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洁身自好,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拒腐蚀,永不沾”。■

  本栏目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