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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信息∕我省发布首个乡村振兴五年规划等7则

(发布时间:2019-03-23)

      我省发布首个乡村振兴五年规划
  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新闻发布会。该规划是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将按照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三大片区精准施策,把乡村振兴的五大任务统筹细化成73项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大计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省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深入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武汉自贸片区创新成果获国务院肯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近日通报,武汉自贸片区又一项制度创新成果——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获国务院肯定。关税保证保险,改变了企业以往缴纳保证金或者由银行提供担保的传统海关税收担保模式,具有无抵押、低成本、便捷化的特点。该保险以进出口企业作为投保人,海关作为被保险人,进出口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关税保证保险,凭借“关税保证保险保单”即可办理海关税收担保手续,实现货物正常通关。国务院相关部门认为,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对推进通关便利化、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占用、拓宽融资途径、提高融资效率提供了新的途径。
  2019湖北粮食工作锁定十大目标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粮食工作会议获悉,2019年全省粮食工作大盘敲定。锁定十大目标是:全年各类粮食经营主体收购粮食260亿斤以上;全面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基本实现粮食主产县全覆盖;全面完成210个粮库信息化建设任务;完成5亿斤准低温(低温)粮库改造建设任务;重点支持2个至3个现代粮食物流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地方储备粮轮换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成交量95万吨以上;全面完成粮食库存大清查任务;粮食仓储管理更加规范精细,安全粮食比例达95%以上;政策性粮油出入库检验率、军粮质量合格率、涉粮举报投诉案件查处率达100%。
  湖北市场主体首破500万户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最新数据,截至1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500.34万户,首次突破500万户大关,位居全国第八,中部第二;每万人平均拥有市场主体848户,位居中部第一。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介绍,500万市场主体所体现的不仅是数量的增长,更是结构的不断优化、质量的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行业分布显示着经济发展结构的走向。截至1月底,全省实有第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分别为36万户、43.66万户、420.69万户,分别占市场主体总量7.2%、8.73%、84.08%,其中科学研究、信息技术等高新科技市场主体增速位列各行业前五,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提供强大动力。
  湖北严查农地非农化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再下“整改令”,共同印发《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政策指引》,严查农地非农化问题。“整改令”要求,对中央三令五申和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借设施农业或农业园区之名,占用耕地修建的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非农设施,必须依法依规整治整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全部拆除并复垦复耕到位。对在农业大棚内的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3月20日前必须依法依规查处,完成整治整改,恢复农棚农用。对农业设施改变性质和用途的,必须在3月底前恢复为农业用途,难以恢复的,依法依规拆除。
  武汉市出台“十不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从近日召开的武汉市作风建设大会获悉,今年武汉将实施“十不准”规定,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十不准”包括:不准随意签订责任书、责任状;不准动辄“一票否决”;不准随意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准简单地搞“痕迹管理”;不准滥设、滥用微信、QQ工作群和政务APP;不准互相推诿扯皮,市对区、区对街乡请求协调解决的事项,能解决的必须当天解决,当天不能解决的3天之内必须给予明确答复;不准“只挂牌不服务”,凡是在基层没有服务实效的场所、机构和牌子一律撤销;不准搞“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走秀”式调研;不准“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准“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进工作必须有具体措施、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
  黄石出台支持民营经济“33条”
  黄石近日出台干货满满的33条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要为企业减负,降低用电、气、水,物流,制度性交易等成本。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工业用地可按出让最低价的70%执行。物流业、文化创意、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存量土地5年过渡期政策。意见指出,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对国资民资、外资内资一视同仁。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国有平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实施欠款“限时清零”。市级部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采购。支持优秀民营企业家申报国家、省级优秀企业家,参与领军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