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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信息∕湖北1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等8则

(发布时间:2019-06-20)

      湖北1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8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并相应采取奖励支持措施。我省12项工作入选,其中省级5项,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潜江市、宜都市、京山市各1项,襄阳市、保康县、孝感市孝南区同1项。获得督查激励的5项省级事项是: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投资完成等情况较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较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在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湖北今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737亿元
  省委宣传部近日召开的全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透露,据测算,我省今年预计新增减税降费737亿元,成为历年来减税降费惠及面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今年初,我省已经全面实施了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提高小微增值税免征额等减免政策,加上4月1日起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我省预计新增减税降费达737亿元,其中减税583亿元、降费154亿元。在全面落实国家统一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我省还加码减税降费力度。下一步,全省将严格落实政策,依法治税治费,决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收“过头税”、集中清欠等行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防止“堤内损失堤外补”等现象发生。
  荆楚版“千万工程”托起美丽乡村
  湖北近日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度实施计划》,今年完成4000个左右行政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建设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优先将有基础的脱贫出列村纳入整治村、示范村范围。在条件比较艰苦、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首先开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农民住得干净、卫生、整洁。在条件比较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打造一批高水平和富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据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介绍,今年全省将完成农户无害化厕所132万座、农村公厕10025座改建,13.9%的行政村启动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建成1万公里美丽乡村路,解决360多万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实现4G全覆盖。
  省发改委:20条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近日从湖北省发改委获悉,省发改委将加大对国字号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政策扶持力度,对由民营企业牵头组建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取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500万元,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积极争取一次性补助建设经费250万元。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六大方面、20条工作举措。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将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十大重点产业领军企业示范工程建设,推进“信易贷”守信激励场景应用,加大对诚实守信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降本减负方面,推进取消或降低我省长江流域跨江大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
  湖北新增21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近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今年新增21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十堰、鄂州、仙桃等地入围。至此,我省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数量达39个。据介绍,试点将围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部试点任务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这项改革,我省先试先行,京山、大冶等18个县市区先后入选国家试点,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去年,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率为9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完成率为87%,超额完成年初省政府制定的“80%的村完成清产核资,70%的村完成清人分类”的年度目标任务。
  湖北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
  省委农办、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编制村庄规划 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并同步编制了村庄规划基本技术指引(试行),全面启动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此次规划编制将对原村庄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乡村规划进行整合,实现“多规合一”。2019年,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工作,率先在长江经济带48县市开展编制工作,确保全省1000个左右美丽乡村示范村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2020年,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据省国土空间规划局介绍,这是我省首次如此大规模地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咸宁探索包容审慎市场监管
  咸宁市司法局、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这是该市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举措。此次免罚清单规定,市场主体发生符合规定情形的50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纠正违法行为、督促守法经营为目的,凡规定有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的,应当运用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属于首次轻微违法、具有可罚可不罚自由裁量情形的,尽可能不予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不予处罚的当事人,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潜江出台招才引智新政
  潜江市近日出台人才新政:在当地购房的高端产业人才最高可获得购房价50%的补贴。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招才引智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点针对四类人才:英才(产业高端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知名创业投资人);俊才(优秀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高校毕业生);专才(行业内应用型拔尖人才)和匠才(高技能工匠人才)。经认定的“英才”,在工作满3年后可按不超过购买价50%的标准获得购房补贴,租房居住的可获得市场价100%的租金补贴;每年,他们还可获得按其个人所得税市级留存部分标准发放的薪酬补贴。该市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介绍,相关人才可在潜江购买任一商品房,享受政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