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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博览

“优化营商环境20条”

(发布时间:2021-03-25)

  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近日制定《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以20条举措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最好水平,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据介绍,这20条举措包括今年首个工作日省委省政府公开的10条,包括加快“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高质量、不打折扣地落实;省市场监管局自选动作10条,主要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将提供一些特色服务,为市场主体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在20条举措中,打造优质高效服务环境方面的有9条,包括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放宽企业登记限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等。据介绍,我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强化政策支持、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奖励投诉举报者。
湖北启动耕地“非粮化”专项清理
  省政府近日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今年将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耕地“非粮化”专项清理整改等行动,确保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依据《方案》,今年我省将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补划。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不得违规建设种植养殖设施和农田林网。开展耕地“非粮化”专项清理整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挖塘、闲置荒芜的永久基本农田、已建高标准农田占用调整为非耕地等耕地“非粮化”问题,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实施分类整改,年底前完成验收。对工商资本违反产业发展规划,大规模流转耕地不种粮的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我省规范污染地块开发利用
  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了《湖北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全省将对污染地块开展联动监管,有效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据介绍,4类土地被纳入疑似污染地块,进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包括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生产经营的建设用地,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关闭搬迁后的原址用地,以及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检查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根据上述办法,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调查确认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超标的疑似污染地块,即成为污染地块。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环境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主体责任。
50亿元保障运转经费投向全省村级组织
  从省财政厅获悉,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制的《关于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今年元月起正式施行。根据《意见》,50亿元经费投向全省村级组织,村均20万元,大村经费超过30万元,以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意见》提出,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倍核定,2021年原则上不低于4万元,村副职干部基本报酬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的70%核定。村干部工作报酬与工作业绩特别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业绩挂钩。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有生活补贴。村级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报刊征订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设施维护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2万元;以村为主实施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资金及村内治安、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开支,每村每年一般不低于5万元。
湖北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获悉,我省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十四五”期间要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降一减、两改善、四提升”。省生态环境厅称,“十三五”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最快的五年。我省累计完成沿江405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取缔长江干线和汉江干线各类码头1787个,取缔长江泊位1383个;大力实施留白增绿,腾退岸线149.8公里,长江岸滩岸线生态复绿面积856万平方米。据悉,2019年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我省成绩为优秀,全国排名第八,中部第一。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湖北湿地总面积逾2175万亩
  近日从省林业局获悉,我省湿地总面积2175.3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8%。“千湖之省,生态环境越来越好。”省林业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全省不断加大湿地保护与修复力度,湿地有效保护率达52.62%。目前,全省已建成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8处、省级重要湿地46处,建立湿地保护区(小区)72个、国家湿地公园66个、省级湿地公园38个。其中,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数量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一、第三。湿地功能稳步提升,保护了生物多样性。洪湖、龙感湖、网湖、沉湖、梁子湖五大重要湿地,今冬共记录到水鸟67种455606只,比2020年同期水鸟种群数量多120582只,增长幅度为35.99%。五大湿地共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8种59834只,占总种群数量13.13%。
武汉出台“擦亮小城镇”行动方案
  近日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武汉市已出台“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实施方案,决定用3年时间,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的49个街道(乡镇)建成区为主要对象,打造一批舒适宜居、各具特色的美丽城镇。武汉提出,“擦亮小城镇”不搞千镇一面,力戒大拆大建、搞形象工程。防止大包大揽、搞强制命令或变相摊派,增加群众负担。以人居环境、公共秩序整治为突破口,切实改变“脏乱差”面貌。集中开展乡容镇貌、环境卫生、城镇秩序等3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设施功能、风貌特色、管理水平三项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在传承传统风貌的同时加强镇容风貌管理,保持传统路网、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传承历史风貌和建筑风格,彰显优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错落的天际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