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中共湖北省委
承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
   中共湖北省委政研室(省委改革办、省委财经办)

www.policy.net.cn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稿 > 信息博览

信息博览

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全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

(发布时间:2021-04-22)

  省委常委会近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块状经济,加快实施区域发展布局。会议指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湖北最大的实际,县域经济不强是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短板,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是制约农业现代化和全域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之以恒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各市、县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紧紧围绕“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找准定位、担当作为,练好内功、真抓实干,做好打基础、利长远、促发展各项工作,抬高湖北全域发展的底板。
湖北专项清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为确保粮食安全,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通知,在全省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清理,重点清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九类问题。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范围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发布之后(2014年4月11日)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包括九类情形: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等五类“非农化”问题;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林果业、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已建高标准农田占用调整为非耕地等四类“非粮化”问题。清理后实施分类整改原则,对于增量问题(2020年9月10日之后),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存量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妥善处置方案。
明年湖北将建成首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项目
  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22年底,湖北将建成首批近零碳排放区示范项目。围绕国家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的愿景目标,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将以降碳减排为总抓手,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并开展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示范工程建设。该工程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通过能源、产业、建筑、交通、废弃物处理、生态等多领域技术措施的创新实践,实现碳排放快速降低,并逐步趋近零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湖北首批将在城镇、园区、社区、校园、商业五个领域开展试点。对于纳入试点范围的工程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以试点区域为载体,湖北将着力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低碳认证、碳资产管理等新业态,吸引先进科技、人才和经营模式,形成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湖北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61%
  从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年会上获悉,“十三五”以来,我省坚持农业科技资源共享“一盘棋”,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稳步增长,2020年达61%以上。“十三五”期间,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将原有70个团队整合为39个跨学科、多层级、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团队,共实施科技项目5478项,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科技项目上均有斩获。获得科技成果1855项,其中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64项。“棉花高效轻简化新品种植棉关键技术集成示范”“油菜绿色轻简高效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等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成果奖一等奖。“长江中游优质中籼稻新品种培育与应用”“花生抗黄曲霉优质高产品种的培育与应用”等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长江经济带7省9市线上签约武汉“跨省通办”朋友圈再升级
  3月25日上午,武汉、宁波、合肥、南昌、郑州、贵阳、长沙、株洲、湘潭等长江经济带7个省份9个城市,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长江经济带部分城市和长株潭都市圈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签约仪式,全面提升区域政务服务“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去年10月起,武汉市陆续同广东省广州、东莞、佛山、惠州4市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比如,79项武汉便民事项和41项东莞便民事项在两地实现自助“跨省通办”,包括社保缴费明细、公积金业务查询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此次签订的协议规定,7省9市的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按照“高频优先、应上尽上”“线上优先、线下补充”“实现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通过开设“跨省通办”专区和专窗、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应用、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等方式,梳理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目录清单,不断扩大通办领域、拓展通办事项。
黄冈新增 “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
  黄冈17125名村干部不仅发基本报酬、考核绩效,还有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任期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任后发放生活补助。黄冈有3839个行政村,数量居全省市州前列。3月8日,黄冈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经济待遇的实施意见》,从今年3月开始施行,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4万元/年。黄冈明确提出,在村干部工作报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基础上,全面推行“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制度,基本报酬按月打卡、直达个人;占比30%至40%的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集中统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绩优酬,分档差发放到人。对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按不高于当年度经营性收入总量5%或增量10%给予村干部奖励,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列支,奖励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村干部工作报酬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