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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博览

综合信息、地方信息、政策信息、信息快报共51则

(发布时间:2022-04-21)

  开年中国经济恢复好于预期

  多重风险挑战下,开年中国经济恢复好于预期。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至2月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新动能继续成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工业生产加快,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势良好。1至2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5%,比2021年12月份加快3.2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4.4%、9.6%。市场销售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加快。1至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7%,比2021年12月份加快5.0个百分点;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12.2%,比2021年加快7.3个百分点。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持续改善。1至2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3.3%。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16.1%,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8.2%。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

  中央部门晒出“明白账”

  2022年财政预算报告要求,中央部门带头过紧日子,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2年中央部门支出下降2.1%。近日,102个中央部门(单位)公开了2022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安排,在连续多年严控中央部门支出基础上,今年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同时,全力保障部门履职需要,教育、科技不纳入压减范围。“花钱必问效”。近年来,财政部大力推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全覆盖的同时,推动解决绩效目标和指标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今年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大幅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数量,共有100个部门公开了727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比上年增加599个。绩效目标公开范围大幅扩大,有助于全方位反映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近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根据近日印发的《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今年我国将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重点针对存量未落户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根据重点任务,今年将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连续12年世界第一

  从工信部获悉:2021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规模达31.4万亿元,占GDP比重达27.4%。自2010年以来,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已连续12年世界第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制造业大国地位进一步巩固。2012年到2021年,我国工业增加值由20.9万亿元增长到37.3万亿元,其中制造业增加值由16.98万亿元增长到31.4万亿元。制造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我国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中所列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有220多种工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位。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6%,比2020年提高6.8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6.1%。制造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光伏、风电、船舶等产业链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新型显示、工业母机、新材料等领域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国绿色贷款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2021年,人民银行创设推出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一个是碳减排支持工具,另一个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一定比例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利率均为1.75%,是人民银行最优惠的利率。截至目前,人民银行通过两个工具分别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308亿元、134亿元,其中碳减排贷款带动年度碳减排478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湖北生态环境状况连续16年保持良好

  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湖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已连续16年保持良好水平。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是综合评价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状况、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一项重要参数。2021年,湖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3.92,稳定在良好级别。据介绍,EI值的评定标准中,共有5项分指数参与评价计算,包括植被覆盖指数、生物多样性指数、水网密度指数、土地胁迫指数、污染负荷指数。以污染负荷指数为例,湖北“十二五”期间均值为1.27,“十三五”期间均值下降为0.63,说明全省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控制和降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湖北启动长江保护十大战役“升级版”

  继打响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后,湖北再出硬招、再下重拳,升级启动长江高水平保护。近日,《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方案》公布,力争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根据《方案》,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分为六大污染治理和四大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均设置了明确的任务目标。其中,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将聚力补短板、产业提升,2025年底前完成剩余39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将实行“一口一策”,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将分别在武汉、襄阳、荆州、十堰和鄂州开展不同主题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试点。

  去年湖北民生支出达6286亿元

  近日获悉,2021年全省民生支出规模达62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连续8年保持在75%以上。我省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79元。支持推进“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及县级三甲医院建设行动”项目,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由每年3650元提高至5000元,在全国率先实现在岗和离岗村医养老补助政策全覆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75亿元,惠及企业5.4万家,覆盖岗位达217.64万个。筹措社会救助资金11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7连调,退休人员待遇更有保障。

  我省发布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省市县三级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营商环境2021评价成果整体情况和标杆城市经验措施。2021年度,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十堰市、恩施州获评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省发改委介绍,省营商办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世界银行评价方法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全省17个市(州)、99个县(市、区)、19个国家级开发区2021年度营商环境进行了评价。营商环境评价优异等次县(市、区)共有30个:武昌区、汉阳区、江岸区、江汉区、洪山区、青山区、夷陵区、硚口区、汉南区、钟祥市、利川市、大冶市、东西湖区、宜都市、铁山区、蔡甸区、新洲区、孝南区、恩施市、江夏区、赤壁市、茅箭区、西陵区、襄州区、枝江市、郧阳区、当阳市、郧西县、黄陂区、鹤峰县。
  湖北新能源发电出力超千万千瓦创历史新高

  从国网湖北电力获悉,3月8日12时31分,湖北电网新能源发电出力首次突破千万千瓦大关,达1026.51万千瓦,同比增长23.7%,占全省用电负荷的40.4%,创历史新高。近年来,新能源在我省能源结构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8816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其中,风电719.75万千瓦,太阳能952.60万千瓦。在去年夏季用电负荷尖峰时段,全省风电、光伏发电最大出力达到803万千瓦、日最大发电量达到1.37亿千瓦时,为全省能源保供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介绍,国网湖北电力将持续完善新能源发电预测模型,提高电网调节弹性,为进一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荆州“新八条”招引返乡创业
  近日,荆州市围绕返乡人员创业提出“新八条”硬核措施,实施“我兴楚乡·能人返乡”工程,从政策奖补、税费减免、担保贷款、保障用地等方面全面扶持能人返乡创业,激发各类群体的返乡创业活力。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返乡创业3万人,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我兴楚乡·能人返乡”工程,是荆州能人返乡工程(2019-2021)的升级版。“新八条”将返乡创业纳入资智回荆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项目享受与外地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对返乡创业人员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支持按照落户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返乡创业享受多项补贴。各类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本地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中办印发《 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 》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意见》指出,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用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增长智慧、增进团结、增加信心、增强斗志,更加坚定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发展新局,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就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意见》从“着眼坚定历史自信,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着眼增强理论自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着眼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不懈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着眼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眼激发昂扬斗志,坚持不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着眼永葆初心使命,坚持不懈推进自我革命”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意见》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序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征信市场积极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组织协调、示范引领、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合力。《意见》明确,要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

  中办、国办印发《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方案》指出,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开展试点工作。《方案》明确,针对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国家公园等8类自然资源资产(含自然生态空间)开展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明确所有权行使模式,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部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直接履行,部分职责由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市地级政府代理履行,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部门印发制造业有序转移指导意见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引导产业链关键环节留在国内,强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建设。近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明晰了制造业转移和承接的重点产业和模式路径,并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协同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按照《意见》,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要促进资源要素有序流动,引导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促进形成区域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制造业发展格局。《意见》提出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对接合作、区域间产业转移合作、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合作等3种模式。这3种模式在各地的产业转移实践中已卓有成效。

  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公布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近日,2022年湖北省委一号文件《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文件共8个部分,部署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包括: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农业产业化加快乡村发展、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立足美丽宜居推进乡村建设、突出党建引领促进乡村治理、加强乡村振兴要素保障和制度供给、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文件指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确保农业稳产保供、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

■ 辽宁下发通知,职工隔离医疗期间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 上海印发措施,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
■ 上海编发指南,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经营成本。
■ 广东通过条例,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公民酌情减免费用。
■ 山西出台办法,明确不得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电动助力自行车服务。
■ 河北印发办法,提出临时用地选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 黑龙江印发通知,对举办国际、国内大型冰雪赛事活动的机构最高补助200万元。
■ 山东出台措施,提出严禁中小学自行聘用代课教师。
■ 北京明确,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材料不得超标超前、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 河南印发妇女儿童发展十年规划,提出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6%以上。
■ 湖北规定,群众在公立医疗机构单纯进行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 北京发布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4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 海南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禁高中以择校生、借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生。
■ 山东出台预案,规定黄色以上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须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 重庆印发意见,明确区县级医疗机构新招聘的执业医师类人员,五年内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至少一年。
■ 江苏发文明确,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至6个月租金。
■ 山东印发办法,自5月1日起,对实名举报侵害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 四川下发通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免试专升本。
■ 河南出台意见,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购房人提供非监管账户作为房价款收款账户。
■ 内蒙古印发标准,明确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
■ 安徽出台措施,提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期间,企业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 山西印发指引,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小学校不得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 成都印发方案,到2025年,实现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社区全覆盖。
■ 安徽发布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市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定向配租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 四川印发方案,提出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
■ 南京发布新版办法,自5月1日起,提交虚假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材料最高可罚三万元。
■ 陕西出台办法,规定新建商品房供气管网设施建设费用纳入房价。
■ 广东出台意见,提出建立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担任体育教师制度。鼓励中小学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高中体育不合格者原则上不能毕业。
■ 广东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幼儿园实行免试入园。
■ 河北出台办法,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 江西下发通知,将“无痛分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江苏出台院前医疗急救条例,强调急救站(点)不得以未付费等理由拒绝或拖延急救服务。
■ 安徽出台细则,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门诊就医时,可与家人共同使用。
■ 海南出台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个人购买新能源新车可申领最高2000元充电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