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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健康十堰建设

(发布时间:2016-12-24)

黄剑云

  近年来, 十堰市卫计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十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实力不断加强。新医改形成了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计事业共发展、党和政府赢民心的多赢局面。

  大力推进新医改向纵深领域发展

  稳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始终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坚持民本导向,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市5个县(市)10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自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医院门急诊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6.3%;出院病人同期增长5.8%;患者住院次均费用下降206元,门诊次均费用下降112元;县级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累计让利患者7879.05万元。

  不断完善全民医保体系。积极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持续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全市初步建立起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障、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商业健康保险”等六道接序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新农合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标准提高到了38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3%,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7%,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8.67%,实际住院补偿率达到54.95%,门诊统筹实际补偿率46.18%。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分别达到77%、70%以上。积极推进了医保总额预付与按人头、按床位、按病种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坚决切断利益链。各地可采购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数达到800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品种和金额均达到80%以上,补充药品的增补数量和采购金额均不超过2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三级医院达到25%,其中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的二级医院已超过50%。结合十堰山区实际,在乡镇设立基本药物配送站,保障村卫生室临床用药,有效解决了基本药物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大力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探索实施大病医疗保险。牢牢抓住“利民”这个核心环节,在全省率先试行大病保险工作,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全省大病保险工作现场会在十堰召开,全面推广十堰经验。3年来,全市基本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了大病保险补偿,减轻了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据统计,全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共补偿12036人次,补偿金额2030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补偿4315人次,补偿金额1269万元,有效减轻了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立足于推进十堰市城区三级医院与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广大县、乡、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体建设,积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和基层流动,逐步实现医疗联合体之间防治结合、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形成了具有十堰鲜明特色的“市太和医院跨区域紧密型托管、市人民医院跨省域直办分院、东风公司总医院总院制”医疗联合体,将其品牌、管理、医疗技术和服务理念,全方位输入到托管医院,促进了城市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全市共组建各类医疗联合体13个,充分发挥三级医院对周边地区的带动、聚集和辐射作用,十堰市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地位逐步凸显。

  大力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持续增长

  全力提升医疗综合实力。共争取中央、省、市、县政府投资共计17.42亿元,加快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市卫生计生机构达到 2757个,医疗卫生人员总量达到3.14万人。全市开放病床达到2.59万张,每千人口床位达到7.49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33人。全市卫生资源总量处于全省市州前列。连续6年将“农村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纳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先后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用于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标准化达标率达85%。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制定下发了《十堰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以“百镇千村中医药服务示范单位”“三堂一室”和“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为抓手,全面完善了中医药服务体系。全市8家中医(中西医)医院都建设有“知名中医工作室”“名医堂”“养生堂”,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8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国医堂”。成功创建了30个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247个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村卫生室。大力实施名医和专科品牌,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 5 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37个;拥有“湖北中医名师”1人、“湖北中青年知名中医”7人、“市级名中医”30人。

  大力推进“健康十堰”建设

  全力建设“健康十堰”。始终坚持以健康管理为中心,以健康需求为导向、以健康教育为基础、以健康干预为重点、以健康促进为抓手,积极开展健康湖北全民行动、健康城市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健康促进、有害生物防治以及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等系列卫生创建活动。在系列创建活动中突出创建的联动效应,把巩固创卫成果、开展健康城市创建与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创建、“健康湖北”全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卫生县城(乡镇、村)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结合起来。全市围绕“大健康”理念,采取得力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9.3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4.44%,人均期望寿命由2009年的73岁延长到2015年的76.5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09年的20.24/10万、8.6‰、9.39‰下降到12.47/10万、4.66‰、5.79‰。

  努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实施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常见病诊疗、健康教育、慢性病随访等服务。全市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95.9万份,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84.1%;累计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27.1万人,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21.7万人,糖尿病患者4.48万人,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10007人。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顺利实施,重大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市有110个乡镇卫生院、112个社区卫生机构、1747个村卫生室开展签约服务,1918名村医完成农村47.7万户家庭签约,签约人数达到162.6万人;城市社区组建家庭责任医师团队222支,签约家庭10.3万户、30.3万人。■

  (作者系十堰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计生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