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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整合资源抓好林区社会治理

(发布时间:2016-12-24)

神农架林区综治办

  神农架林区地处鄂西北边陲,是全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区。全区3253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不足8万人口,平均每平方公里不到25人,平均每个乡镇管辖406.6平方公里,每个村管辖40多平方公里,且辖区内山高林密,沟壑纵横。独特的区情,一方面导致我区行政运行成本高。以乡镇派出所为例,警察走访一户农民需大半天时间,致使林区基层派出所的行政运行成本几倍甚至几十倍于平原地区的基层派出所。另一方面导致农村基层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难度加大。由于居住过于分散,物防技防措施难以到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稍有不慎,山权林界、邻里纠纷等小问题就有可能酿成大事端。

  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当前,神农架林区正处在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着各类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和社会矛盾,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求我们必须增强风险意识,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为动力,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整合基层资源,强化社会协同

  神农架林区山大人稀,由于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林区党委提出了“整合、创新、规范、务实”的工作要求,按照“乡镇(林场)企业联手、部门联动、警司联调、议事联席、十户联防”的社会治理工作思路,实施“整合基层政法综治资源和力量”的重大举措,从而建立起资源共享、设备共用、力量互补、信息互通、协同互动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林区“一感两度”测评连续8年排名全省第一。

  (一)整合职责,发挥整体效能。将乡镇综治委、信访领导小组、维稳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小组、综治四项专门工作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涉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职能都纳入资源整合的范畴,建立联席会议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群防群治制度、联合办公制度等四项制度。将乡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安监办等日常工作机构合署办公,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合力量,发挥基层战力。将区直机关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乡镇二级单位、村“两委”班子、治保调解组织、社区等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为民办事、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基础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关注民生、疏导民意、舆论监督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反映诉求,维护利益、提供服务的纽带作用。同时,积极为人民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条件、搭建平台。

  (三)整合投入,发挥聚合效应。将基层各相关部门的人力、物力、财力捆绑使用,统一调配,合理安排,形成力量和资源的聚合效应。林区财政将年初的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等预算经费统一拨付乡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即综治维稳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四)整合机制,发挥协作能量。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要求区直机关在乡镇的派出机构、乡镇二级单位,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加强联系与沟通。二是建立督办考评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评的办法进行督办检查。对于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相关单位、人员抓好落实。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采用简报、信息、通报的方式加强检查督办。三是建立警司联调机制。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问题,派出所和司法所联合办公,提前介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四必到、五必访”机制。即: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会议乡镇领导必到,村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乡镇领导必到,村开展重要活动乡镇领导必到,村安排部署中心工作乡镇领导必到;乡镇领导到村检查指导工作时,对老干部、老党员必访,原村干部必访,困难户必访,老上访户必访,种养大户必访。

  二、开展“乡村说事”,引导公众参与

  “乡村说事”说什么?通过与村民面对面交流谈心的方式,说两件事:一是老百姓关心的事;二是党委、政府要为他们办的事。“乡村说事”谁来说?由镇干部说、村干部说、本村村民说。镇领导、二级单位负责人说政策、讲法规;本村知名人士、模范户用自身事例说传统美德;本村致富能手说如何发家致富。“乡村说事”怎么说?用政策说事、用典型说事、用发展说事。坚持政策与村情相结合,坚持说事与办事相结合,坚持化解矛盾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乡村说事”的目的?送政策,谋发展,强素质,优环境,促和谐。我区通过开展“乡村说事”活动,增强了村民的自治意识、法律意识、公德意识,全面提升了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功能。

  (一)强化了基层党建的龙头地位,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活动的开展坚持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工作方式由“领导式”向“服务式”转变。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通过“乡村说事”的平台交流思想,沟通感情,拉近了距离。群众深有感触地说:通过“说事”,干部与群众说心里话的多了,和群众争争吵吵的少了;实实在在干事的多了,漂漂浮浮、指手画脚的少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多了,推去推来绕道走的少了,大大地提升了党组织在老百姓心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深化改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了村民自治。“乡村说事”源于基层,来自实践,群众乐于接受,干部便于操作,它以群众踊跃说事、党员干部扎实办事的良好氛围吸引了村民的广泛关注,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热情,村民依法办事、自我管理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群众既是问题的提出者,也是解决问题的参与者、办理结果的监督者,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突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

  (三)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践证明,一部分小问题酿成大祸端,就在于事情刚开始时无人管、无人听群众的倾诉,群众的怨气得不到及时发泄。“乡村说事”改变了以往村民诉求不畅的问题,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表达诉求变得便捷有效,维护了和谐稳定。

  (四)整合了社会资源,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乡村说事”的开展,使村民从利益诉求的“被动者”变成为“主动者”,从新农村建设的“观众”变成为“演员”;使乡镇、辖区内二级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各种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也使得各业务部门工作和群众教育得到双促进。

  三、严格依法办事,突出法治保障

  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法治保障,要求社会治理各类主体在遵守法律规定、尊重法治精神、遵循法制逻辑的前提下,坚持以法治精神来引领社会治理,以法治思维来谋划社会治理,以法律规范来实施社会治理,以法治标准来评价社会治理,以法治秩序的实现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最终形成在法制轨道里实现社会良治的法治化过程。

  (一)领导学法,强化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之本。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利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平台,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318人参加了普法网络专题班学习。并通过每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集中法律讲座、领导干部任用前法规考试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提高,使领导干部在执政地方和部门期间,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重司法、严守法律底线。

  (二)依法行政,凸显社会治理的政府责任。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实现法定职责合法为、合理为,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明确工作职能,完善了工作制度,全区行政机关、各乡镇共51家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法定职责透明为、公开为,依法建立权力、审批、收费、负面、监督、责任等6个清单。对全区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审批清单”,对全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精简,保留行政审批通用事项288项、项目联合审批事项123项,清理联合审批所涉中介服务事项99项,建立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和“联合审批目录”。三是探索执法体制改革,实现法定职责统筹为、积极为。为净化文化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成立神农架林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加强景区监管、维护景区秩序,成立了旅游综合执法局。

  (三)公正司法,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做好诉访分离、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完善司法救助等工作,预防和减少新的涉法涉诉案件发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深化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科学合理界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权。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改革部署,规范选任制度,完善监督程序。探索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举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讲座。

  (四)全民守法,巩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石。在神农架电视台开辟《经济与法》栏目,《神农架报》创办“法治神农架”专版,通过“以案说法”“法治动态”“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基本实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网络有站”的宣传格局。持续开展“法治道德讲堂”“最美乡音说唱法治”“巡回法庭”等活动,深入推进法治文化进景区、林区,不仅仅把法律知识交给民众,更重要的是树立民众对法律的信仰,要让每一个人都明白,法律不仅仅代表着权利,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努力让法治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努力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四、关于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当中,基层党组织始终是核心领导力量。正是由于基层党组织把握方向、控制局面的作用得以彰显,保证了协商民主始终与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相一致,与公共利益相契合,与基层和谐稳定相衔接,并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和发展。因此,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只能强化,不能弱化,尤其应更加突出基层党组织在培育公共精神、发展社会组织中的作用。同时,要坚持“统揽而不包揽”的原则,基层党组织只负责掌控协商进度和方向,不能干预协商过程,真正让群众自己来决策。

  (二)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和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从来不可分割。在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依法办事,才能更好地实现协商民主。只有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基层协商民主各个环节,不断强化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使基层协商民主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和发展,也才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自由、公平、民主。

  (三)培养公共精神。一是大力挖掘和培育意见权威人物,鼓励、引导他们主动发声、理性发声,并让他们在群众中间逐渐树立起威信;二是建立公共精神补偿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同度,激励更多人投身到公共事务中来。

  (四)发展社会组织。一方面要整合现有的一些社会组织力量,如志愿者协会、创业协会、老年人协会等,通过引导为我所用;另一方面需要大力培育、发展新的社会组织,从搭建培育孵化平台、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引导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