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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mation Release
(发布时间:2016-12-10)
邓道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乎教育公平,关乎民族未来,关乎千家万户家庭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党和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根本任务。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多措并举,分层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到了教育部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以公平、协调、优质为目标推进均衡发展
截至2013年底,全省已有79个县、市、区(以下统称为“县”)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2012年48个,2013年31个),接受评估县(市、区)占全省112个县总数的70.54%。其中,13个县比原规划提前1年或2年通过省级评估。武汉市、宜昌市、鄂州市、随州市等4个市所辖县全部接受省级评估。29个县通过了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评估认定。
(一)政府主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广泛共识。省委、省政府从“第一战略、第一人才、第一资源”的高度,将教育作为“支点的支点”,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在全省营造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责、师以从教为荣、民以助教为乐”的良好氛围。各县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规划、抓督办、抓落实,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推进。
(二)城乡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各地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定15项办学基本标准和寄宿制学校的相关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量化指标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校安工程、初中学校改造工程等,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校舍1200余万平方米,消除D级危房380万平方米。学生“住宿难、就餐难、饮水难、洗浴难、如厕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教育信息化建设整体推进,每所学校都配有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29个县“校校通”实现了全覆盖,其中20个县“班班通”覆盖率达到100%。
(三)教师队伍补充交流保障机制有效实施。2004年以来,通过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新机制,先后录用资教生和省招聘共计4万余名教师,全部充实到农村教学第一线。激励引导城乡教师挂职交流,县域内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以上。2012年,全省首批88个启明星团队、317名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2005年以来,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在武汉大学等高校,集中免费培训农村学校校长和教师18万人次。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5000套”列为“十件实事”之一,共统筹资金8亿元,新建和改造教师周转房3万套。教师补充、培训、交流、评价、保障五项机制实施以来,广大教师安心农村、专心教学,涌现出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道德模范汪金权、桂贤娣、杨小玲等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
(四)素质教育和特色学校助推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各地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国家课程计划,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定期举办“黄鹤美育节”,开展“大家唱、大家跳”,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示范性高中7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学籍、招生、教辅、减负、举报五大管理平台建成运行,构建了规范办学的长效监督机制。坚持将高效课堂建设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着力提高课堂效能。将“一校一特色”、“一校一品牌”作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抓手,多维度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提档升级,打造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学校。
(五)政府关爱普惠弱势群体政策较好体现。一是特殊教育全覆盖。各县通过建设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三类残疾儿童的入学率都保持在90%以上,其他残疾儿童实现了随班就读。二是务工子女全接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全纳教育和“低门槛入学”,落实“同城同等待遇”。三是留守儿童全关爱。各地普遍建立了留守儿童管教责任制、专项档卡制、结对帮扶制,普遍开设了“亲情电话”、“心理咨询室”,普遍建立了留守儿童托管(服务)中心、校外活动场所。四是贫困学生全资助。各县坚持民生为重,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逐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以五大举措促进均衡发展
(一)设定路径目标。2009年,我省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1年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随即制定了均衡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要求2015年底以前要完成所有112个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按照“统筹谋划、分批抓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原则,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实施“四大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建立“两项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督导评价机制)、实现“三化目标”(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政策构架,成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省份之一。
(二)制定评估标准。为加强政策引导,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我省制订了“一个门槛、五个刚性指标、两项评估内容、一个重要参考”的督导评估标准。一个门槛,即县所辖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从而避免低水平均衡,促进办学条件标准化。五个刚性指标,包括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财政教育支出、消除D级危房、薄弱学校改造和城乡教师交流等,其中之一不达标,则实行“一票否决”。两项评估内容包括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县政府工作努力程度。一个重要参考,是指将公众满意度纳入重要参考范围。
(三)出台倾斜政策。一是坚持“扶弱”与“奖优”相结合。资金投入一方面向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和幕阜山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四个特困地区义务教育资金占全省的50%以上;另一方面对通过评估的县和示范县等给予奖励,有效调动了各级政府工作主动性和教育投入力度。二是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对教育装备实行省级集中采购,由省县1:1配套。仅此一项,直接拉动县级财政增加投入2.5亿元。三是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农村教师专项补贴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了教师队伍补充、培训、交流、评价和保障机制,有效推动了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均衡化。
(四)坚持常年督导。一是定期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现场会。2012年4月和8月,先后两次召开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推进会议,特邀省政府督察专员代表省政府到会讲话,提出要求,明确职责,理清思路,确保完成预期工作目标不动摇。二是开展示范县、先进县评选。在省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全省评选了30个示范县和15个先进县,并给予授牌和奖励。三是报请教育部开展审核认定。按照“县级自评、市州复查、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2013年9月,我省29个县在国家督导组实地检查的基础上,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授予“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通过数量仅次于江苏、浙江,位居全国第三。
(五)建立考核机制。2012至2014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重点工作及考核指标。分管副省长就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后多次实地调研督办。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察情况通报》。2012年,省政府共安排1.25亿元,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县各奖励100万元,对示范县各奖励500万元。省政府建立了约谈问责机制,对县级政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地区,约谈当地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全省通报,从而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县域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2年8月,刘延东同志称赞“湖北省在发展教育方面积累创造了很多经验,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三、几点思考
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尽管成效显著,但也存在县之间不平衡、有的县均衡质量不优、个别地方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等问题,要实现“在均衡中求发展、在发展中促优质均衡”的工作总基调,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措施: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教育工作会上强调,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湖北发展的第一战略。省长王国生指出,教育是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支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在加强省级政府统筹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只有真正把教育作为第一战略、民生之首,落实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群策群力,形成合力,才能保证均衡发展的有效推进。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前提是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从“普九”时期的“人民教育人民办”,到如今的“人民教育政府办”,义务教育正在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因此,必须结合保障就近入学、调优学校规模、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当地人口变化趋势等,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合理划分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保留学校和拟撤并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进一步整合资源,既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又能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
(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当务之急是改善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就是要通过抬高底部来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为此,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改造薄弱学校,严格按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划定“最低保障线”,凡是低于标准的学校都要加强整改,推动每所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有条件的县要不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向教育现代化迈进。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点是师资队伍建设。择校其实就是择师。当前,农村学校在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劳技等学科方面,专职教师较少,兼职教师大量存在,老龄化现象比较严重,教学质量难以保证。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培训、交流、评价和保障等五项机制,积极引导“优者从教”,全力保障“教者从优”,整体提升城乡教师的综合素质,全面优化教师和校长队伍水平。
(五)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建立跟踪监测机制。为防止均衡发展工作出现反弹、滑坡,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必须建立动态督导、跟踪监测制度,根据每年公布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测算各地均衡差异系数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定期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和评价。实行退出机制,对连续三年不能达到国家要求的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撤销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称号,以保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常态化和长期化。■
(作者系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责任编辑:姜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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