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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三调联动”促进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7-10-10)

联合调研组

  在诉求多元化、问题多样化的当前,如何把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当地,既是基层抓稳定、促和谐的“必答题”,也是难题。近年来,随州市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结合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努力开创“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收到良好效果。当前,随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1326个,其中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达18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12988件,涉及当事人58042人,调解成功12443件,调解成功率为95.8%,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一、实践与探索

  随州市“三调联动”工作法发端于曾都区,逐步在全市推广。在实践中,“三调联动”主要抓住了“三个一”的核心内容。

  (一)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随州市坚持把人民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着力建设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民调员队伍。一是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在各镇(场)的首席调解员,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行业性专业调委会首席调解员,由行业分管的党政领导担任;村(居)首席调解员,由该村(居)书记或主任担任。首席调解员负责指导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主持调解疑难复杂或比较大的纠纷。曾都区洛阳镇龚店村的首席调解员顾世国,根据农村实际,带领群众创造“和谐调处八法”,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龚店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二是发展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以专家学者、大学生、法律服务人员、政法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公职人员为主体,打造多方参与的志愿者队伍。随州高新区淅河镇的辛天英,是当地群众心中有名的“和事佬”。“三调联动”实施以来,她组织4名热心人士成立了心连心义务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000多起。三是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培训。随州市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方便了当事人寻求司法救助、减少诉讼负担,实现审判和调解优势互补。

  (二)建立一张广覆盖的调处工作网络。一方面,从纵向入手,明确“经度”。随州市在市、县、镇、村四级搭建“三调联动”工作平台。在市“三调联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在县(市、区)综治办、司法局、法院和法制办设立综合协调办公室、人民调解办公室、司法调解办公室和行政调解办公室等四个工作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下级各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以及综合协调工作。在乡镇分别对应设立四个“三调联动”办事机构。在村(居委会、社区)建立“三调联动”工作站,工作站聘请人民调解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分类上报、协助调解和调解后回访。另一方面,从横向入手,划清“纬度”。随州市不断延伸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领域。在调整充实原有调委会的同时,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目前,市、县两级在医疗、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房屋征收和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了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并规范运行,初步形成了以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县(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纠纷信息员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为群众申请调解解决矛盾纠纷提供最便捷的渠道。

  (三)完善一套能管用的工作运行机制。随州市编印“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手册,完善工作机制,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制度务实管用。一是首问负责。落实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上门反映的矛盾纠纷,主动受理,不推不躲不绕。二是定期排查。各级调解办公室每月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同时针对当前社会稳定情况,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并报告上级“大调解”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同级党委、政府。三是无缝衔接。“三调联动”涉及的层级多、部门多、领域多,随州市要求,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引入人民调解,并将人民调解的范围延伸到刑事案件的民事部分;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简易民事和轻微刑事案件引入调解程序,减少诉讼环节;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社会优势,为司法机关的诉前调解、诉中调解提供支持,积极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改变了原来各调解主体单打独斗的局面,提高了调解工作的效能,更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调解的主渠道功能更强。通过“三调联动”,把各类调解特别是人民调解逐步打造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实现了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涉法涉诉和越级上访案件“三下降”。

  二是法治环境更优。通过“三调联动”,实现了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投诉案件调解率的“三提高”,全市尊法懂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环境逐步优化。

  三是司法成本更低。通过“三调联动”,群众得到了满意的结果,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和诉前得以快速化解,减少了诉讼环节,降低了诉讼成本。“三调联动”调顺了民心、调活了政策、调出了和谐。

  三、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一)健全一张网络。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员,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突发性涉众纠纷化解。对于事发突然、涉及面广、涉及人多、危及大局稳定的纠纷,敏捷反应、快速处置。二是突出疑难纠纷的综合调处。对于历史遗留的疑难纠纷、复杂的群体性信访纠纷、跨区域跨行业的特殊矛盾纠纷、事关大局稳定带倾向性的重大纠纷、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纠纷等,深入查究案情,固定案情证据,确定纠纷性质,明晰双方当事人责任,拟定调解方案,依法合情合理解决。

  (三)推动三个对接。一是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当矛盾纠纷发生时,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介入,努力实现和解。在自己调解职权范围内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启动联调机制,在职能部门的参与下再进行调解。二是推动人民调解与民事商事诉讼对接。探索立案前告知调解,增加调解合力,提高调解效果。三是推动调解组织与检察机关对接。在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双方有和解条件的,探索检察机关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工作机制,从而修复受损关系,实现合法诉求。

  (四)实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责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组织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独立调解或联动调解,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二是强化教育。加强调解专班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依法依政策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守法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强化保障。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改善人民调解工作条件,确保基本运转。四是强化考核。加大“三调联动”成果运用,将调解成效作为评价基层干部抓稳定能力的一项参考内容,兑现奖惩,让调解人更有尊严、更有动力。■

  (联合调研单位:随州市委政研室、随州市委政法委)

  本栏目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