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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武汉市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的实践及建议

(发布时间:2016-12-11)

课题组

  社区养老院是为社区老人就近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服务的非营利性、养护型中小养老机构。社区养老院可以方便老人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里享受专业的机构养老服务,是适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的一种机构养老模式。2014年,武汉市政府将建设社区养老院列为推进落实为民办理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到政绩考核目标。现时间已过半,工作进展如何?带着这一问题,我们对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的积极探索

  武汉市从1993年开始,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就超过了全市总人口的10%,进入到老龄化社会。20年来,武汉市老年人口以年均3.2%的速度递增。截至2013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45.6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0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01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给公共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带来较大压力,急剧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与社会化养老机构发展滞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供求严重失衡。目前,全市已有各类养老机构431家,总床位数为44096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仅3.2张。为了加快促进社区养老机构发展,满足武汉市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武汉市对社区养老院建设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制定配套政策。为了积极推进社区养老院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创新社区养老院运营机制,激发社会活力,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4年3月5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社区养老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要求、扶持政策等作了专门规定,使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

  (二) 明确发展规划。结合武汉市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市政府制定了社区养老院的发展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通过三年的时间,采取新建一批、改建一批的办法,使武汉市社区养老院总数到2016年底达到316家、床位总数达到3.3万张以上。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形成投资多元化、布局合理、服务专业、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营良好的社区养老院发展格局,实现中心社区全覆盖,基本形成“十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落实责任主体。根据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发展规划,2014年,全市将新建60家、改建40家社区养老院,为确保建设任务如期顺利完成,武汉市民政局对建设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并与各区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纳入民政系统绩效考核范畴。

  (四)确定优惠措施。《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优惠措施主要有:一是社区养老院享受与社会办养老机构同等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享受养老床位意外伤害保险补贴;二是对符合建设要求的新建社区养老院按照每张床位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建设补贴;三是对改建达标的社区养老院给予每家8万元的补贴;四是对符合要求正常运营的社区养老院每张床位每月200元的标准补贴。上述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照4比6的比例配套落实。

  (五)细化管理规范。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武汉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并下发了《武汉市社区养老院规范》,从社区养老院的选址、功能、建设、服务、监管等五个方面,对全市社区养老院的新建和改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使社区养老院的建设更具有操作性。

  武汉市政府确定了社区养老院建设任务后,各区积极响应,现在大部分区已将社区养老院的相关建设目标,纳入到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中,并结合辖区实际,在市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如洪山区已基本落实社区养老院的选点和配套资金;江汉区拟投入资金2900万用于社区养老院的建设;江岸区将对社区养老院的建设补贴提高到了每张床位7000元、对改建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了30-50万元等等,大部分区已全面启动选址工作,进展势头良好。据统计,目前全市新建60家的目标任务,已完成选址43家,并有部分开始动工建设。

  二、社区养老院建设中面临的问题

  虽然武汉市社区养老院的建设势头良好,但从目前各区在推进社区养老院建设中的情况来看,还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养老院的选址,利用资源不够充分。各区目前社区养老院的选址,主要依赖的是民政部门的资源,而民政部门的资源有限,这不利于按期完成社区养老院的建设。

  (二)社区养老院的改建用房,安全保障存在隐患。各区目前社区养老院的选址,主要是各社区办公的老旧用房和历史遗留的街道(社区)违建房,其面积小、质量差,改造难度大,房屋安全性上存在隐患。

  (三)社区养老院建成后,能否如期运营存在不确定性。社区养老院建成后能否及时通过城建、环保、消防等多个政府部门的验收,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及时通过所有验收部门的验收,所带来的后果,一是不能如期投入使用;二是不能及时运营。因为所有验收部门的验收合格是投入使用的前提,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是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三、社区养老院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领导。当前,对社区养老院的建设,武汉市已成立了工作专班。我们认为,为了确保决策的有效执行,提高行政效率,应建立自上而下的领导体系,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责任。各区也要成立“社区养老院建设工作专班”,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协调社区养老院的建设和运营,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形成合力。一是社区养老院的建设选址,单纯依靠民政部门,资源有限。应综合协调如国资委、卫生局、教育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将闲置的厂房、医院、学校等用于社区养老院的建设场所,形成合力,充分盘活现有存量。二是对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即明确一个责任人、拿出一套工作方案、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开展一次摸底调查、明确完成任务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以保证按期完成社区养老院的建设任务。三是协调城建、环保、消防等部门将改建和新建社区养老院列为重点,切实对其建设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保证社区养老院建成后能及时通过验收,如期投入营运。

  (三)强化监督。一是对各区社区养老院建设的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二是对全市社区养老院建设进行验收评分,评估评比;三是对尽职尽责完成社区养老院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敷衍塞责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分,做到有奖有罚,赏罚分明,以切实推动全市社区养老院建设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课题负责人:涂克明

  课题组成员:李 强 周 昕 刘鸿斌 关耀富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