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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开展“最美”评选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8-01-08)

中共鹤峰县委

  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提升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和精神文明素养的需要,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鹤峰县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山区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加速转移,农村空巢化、农民涣散化等问题令人担忧。如何探索创新并深入开展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避免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掉队”,成为摆在鹤峰县委、县政府面前的重要任务。为此,从2013年起,鹤峰县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围绕“十星级”文明创建,大力实施了以“四新八无”(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培育新公民,建设新家园;无非法上访,无阻扰施工,无政策外生育,无违规整酒,无违规建房,无乱砍滥伐、乱捕乱猎,无打牌赌博,无邻里纠纷)为主要内容的全民素质提升工程,在全县广泛开展“最美”评选活动,走出了一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路子。

  一、深挖典型,汇聚“最美”力量

  鹤峰县委、县政府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标准程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充分发现“最美”、推荐“最美”、传递“最美”,发掘了一件件情系乡邻、扶弱帮困、热心公益、敬老爱幼的模范事迹,选树出一个个鲜活生动可学的先进典型。

  一是坚持立体式宣传。依托鹤峰网、鹤峰手机报、鹤峰电视台、微信、云上鹤峰等多种媒介,形成全媒体立体式的强大宣传攻势。同时,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和乡镇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员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召开屋场会、小组会,进村入户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评选氛围,形成社会全面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是坚持全方位推选。建立完善村民小组海选、行政村推选、乡镇评选、县级竞选“四级评选”程序,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使“最美”评选延伸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位村民。在推选过程中,引入微信投票环节,2016年微信公众平台点击量达680万人次,投票总数达317万人次,形成人人争做“最美”的活动热潮。

  三是坚持科学化评定。在制度设计上,县委、县政府不断完善评选方案,对评选程序和方式进行修正;在资格把关上,对候选对象资格条件严格审查,过程中充分征求纪检、信访、综治等职能部门意见,确无异议的候选对象才能参加县级竞选;在评选程序上,县级竞选包含专家评审团评分、微信投票、大众投票等三个环节,整个竞选过程由恩施州电视台、县广播电视台现场直播,公证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健全机制,夯实“最美”根基

  为了促使“最美”之花遍地盛开,鹤峰县委、县政府把准社会脉搏,创新工作载体,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培育社会良好风尚,形成了共同的主流价值观和思想道德基础。

  一是创新载体提素质。鹤峰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机关、企业、学校、村镇广泛搭建法德宣传教育工作平台,全县共开设法德讲堂302个,经常性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美”事迹、法律知识、文明礼仪等宣讲活动,并不断拓展法德讲堂形式,吸引广大民众走进法德讲堂。先后建成了邬阳乡法德教育培训基地,县城步行街法治文化一条街,10多个法治文化小区和159个文化广场,依托这些平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是政策激励增动力。鹤峰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鹤峰县“最美乡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鹤峰人”奖励办法》,把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从创业、医疗、教育、保险等方面为“最美”对象出台优惠政策和有效服务,县乡财政按每年人平8元的标准预算资金用于以素质提升工程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被评为“最美鹤峰人”“最美家庭”“最美乡村(社区)”的,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1万元、10万元,“最美家庭”成员和“最美鹤峰人”每年可在县中心医院免费进行全面体检,因病可在县中心医院免费治疗,“最美家庭”成员和“最美鹤峰人”及子女考入大学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最美家庭”成员和“最美鹤峰人”发展产业的,政府提供30万元贷款的担保和贴息,“最美乡村(社区)”安排100万元项目资金。一系列含金量高、含情量重的政策,激发了群众参与“最美”评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了评选活动的影响力。

  三是动态管理保成效。将“十星级”文明创建、“最美”评选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同时,为充分发挥“最美”对象的先进示范作用,对评选出来的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出台《“最美乡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鹤峰人”管理办法》,明确权利与义务,设计退出机制,每年组织专班对已评选出的“最美”对象进行考评,若发现有违背相关规定的,经县全民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最美”资格,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确保楷模不褪色、不变味。通过多年的努力,“最美”评选的辐射力、影响力不断扩大,有8名“最美”对象当选为2016年县“两代表一委员”,3名当选为州党代表,6名当选为州人大代表;邓丽被评为全国“最美乡村教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易满成被评为“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王艳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朱永翠家庭荣获2016年“中国最美家庭”称号,周吉然当选“中国好人”,鹤峰的“最美”成为了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的道德典范。

  三、共谋发展,释放“最美”价值

  “最美”评选在鹤峰县的生动实践,把全民素质提升工程推向了新的高度,也使其成为了基层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带动了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促使了全县文明新风的日益浓厚,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一是“三治融合”促和谐。随着“最美”评选的持续开展,群众自身素质不断提高,自治意识日益增强,在“法德共治”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按照“十星级”文明创建和“四新八无”的总体要求,全县205个行政村12个社区全部对《村规民约》或《社区公约》进行了修订完善,促进了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二是移风易俗树新风。“最美”评选活动结出累累硕果,全县205个行政村、9个乡镇先后涌现出众多文明村镇和文明户,其中走马镇和中营镇大路坪村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推选出省级文明村镇6个、州级文明村镇16个,评选县级文明村镇48个,1628户被评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全县行政村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习俗新风尚,农村不少累积已久的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广大村民自发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有力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最美”精神助发展。鹤峰县委、县政府将“最美”评选与精准扶贫、“六城”同创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涌现出众多先进典型,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了榜样,全县上下形成了学先进、做好事、当“最美”的良好氛围,为推动鹤峰的发展建设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最美”精神带动了全县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大大增强了鹤峰人民的发展自信。■

  本栏目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