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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用国家治理现代化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发布时间:2016-12-11)

王立京

  当前,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这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去考虑社会矛盾化解问题,达到政府对社会的良善治理目标,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新时期社会矛盾的基本特征

  (一)社会矛盾依然处于高发态势。信访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也是社会矛盾宣泄的重要管道。近年来,我省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和人次呈现逐年下降的态势,但形势依旧不容乐观。当前的世情、国情、省情决定了我国、我省社会矛盾在短期内依然会在高位运行。

  (二)利益矛盾是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民群众在资源分配、劳务关系、分配收入等物质利益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据省信访局统计显示,2013年,群众信访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房屋拆迁问题、土地征用问题、困难救助问题。这说明当前社会矛盾绝大多数表现为利益诉求,突出反映在民生领域。

  (三)矛盾上行,“越级访”现象突出。社会矛盾运行的正常状态应该是矛盾发生在哪里就在哪里化解,谁产生的问题谁就要承担起解决问题的责任。但现实状态却是基层发生的问题不找社区、街道和具体的相关职能部门,而是越级到上层反映。这反映出基层治理出现了困境,民众对基层政权不信任。

  (四)社会矛盾呈现出集体化与组织化倾向。当前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利益群体之中,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些群体性利益的诉求表达方式逐步由过去的自发、分散转向为集体化和组织化。

  (五)矛盾的对抗性不断增强,表达方式趋向非理性。从总体上看,当前我国社会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其基本性质是非对抗性的,但有时也会包含某种对抗性因素。近些年社会矛盾表现出对抗性因素在增加,矛盾激化的可能性也在增大。

  二、当前社会矛盾的化解方式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表明,我国信访制度与司法制度、社会调解制度、纪检监察制度一起构成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机制是有效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坚持领导干部一线接访办案。领导干部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投身一线化解社会矛盾,既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的需要,又是化解社会矛盾难题的有效途径。我省从上个世纪80年代首创领导接待日开始,到现在已逐步深化拓展形成了领导干部阅信、接访、包案等常态化机制,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坚持提高“事要解决”的效能。解决问题、维护权益,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基本要求和核心。经过长期探索实践,我省以社会矛盾“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为准则,建立了一系列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大大提高了“事要解决”的效能。

  (三)坚持从政策层面解决社会矛盾。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普遍性、政策性问题,由党委、政府集中研究、成批解决,不仅是化解群体性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标本兼治之策。如,2012年我省信访部门以实现信访矛盾和问题的政策性化解为目标,共梳理出28个突出信访问题,分类提出出台政策、完善政策、协调解决、教育稳控等工作建议,并推动有关部门出台政策解决退养民办教师等群体的有关诉求。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我省根据不同时期基层社会矛盾的形势和特点,按照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多次对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出规范化要求,并在2013年部署推进为期3年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水平。

  (五)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以强化领导责任为先导,以落实首访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和纪律约束为抓手,不断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责任体系。2002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与各市(州)签订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畴。出台《湖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明责、问责规定,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为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以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矛盾的全面化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地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全面化解社会矛盾新的理念和新的方式。

  (一)改革党的领导方式,促进党群关系和谐化。首先是发挥好利益整合作用,建立协商政治的制度平台。其次是推进科学的制度建设,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第三是完善现有的监督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社会力量的社会制衡机制。第四是有效组织和利用党群关系载体,建立健全联系群众制度。

  (二)转变政府职能,在服务中化解、缓解社会矛盾。服务型政府本质上是社会本位、民本位,是一种与传统的以官本位、权力本位为特征的管制型政府不同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这一转变是从控堵矛盾的方法向疏导矛盾方法转变。在服务中体现管理,有利于及早发现矛盾,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的民意表达功能。在我国,典型的法定民意代表是人民代表。相关研究显示,我国的人民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方面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之处,如代表结构不合理问题、人大代表对民意的表达和整合不到位问题等等,需要在代表性和民意表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以实现制度化的畅通充分理性有序的民意表达。

  (四)推进制度创新,提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水平。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实际的政党制度,为公民有序参政议政并反映其利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平台,但也存在着参政党能力不强、政协界别设置不够包容与合理等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提高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和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及民主监督的作用。

  (五)创新信访体制结构及运行机制。首先要将信访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与权力配置相互适配。其次是需要明确统一的党政专职信访机构设置模式。第三是以专职信访机构为中心,以具有实质约束力的督办权威主线,将纵横向信访机构连接成一个整体网络。第四是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信访工作的权力配置模式应当规范化、制度化。第五是大力完善基层信访机构,充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强化基层尤其是县级政府信访工作。

  (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首先要认真总结基层民主建设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从制度和法律上为基层民主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与制度环境。其次是要理顺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关系,实现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第三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拓宽民主参与渠道,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减少体制外的冲突,减少社会冲突的发生。■

  (作者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姜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