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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9-03-23)

罗 健 李光军

      推动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近年来,荆门市东宝区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全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一、加大投入,打造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人、财、物等多方面给予倾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纵向到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
  (一)建设核心枢纽。投资120万元,建设总面积900平方米的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设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治宣传和文化区、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等。坚持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相结合,设立“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来信来访”“公证办理”等六大窗口,按类别分流案件至相应功能区。对于适合在属地办理的,迅速分流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并24小时内电话回访,全程督办。通过法律服务中心集中调度,实现了工作效能最大化。
  (二)打造基层站点。在乡(镇、街道)层面,成立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并在全省首创“六心合一”工作模式。立足公共法律服务站开设综合治理、信访接待、民政求助、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安接警六个窗口,形成“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工作模式。打造“法律顾问+村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辖区群众提供咨询解答、调处矛盾等服务,打造乡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真正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
  (三)拓宽一线服务。在村(社区)层面,依托法务前沿工作站设立16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困难帮扶和配合工作等。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接待来访,现场解决或引导至相关部门,确保一线掌握情况。聘请2名以上专业法律顾问,定期坐班,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到家门口。
  二、大胆创新,创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围绕打造独具特色、权威专业、便民惠民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在全省首创成立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创新发展。
  (一)由各自为政向权威统一转变。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策划成立联调委,印发《关于成立东宝区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确定8大主要职责,建立联席会议、案件受理、部门双向联动、调解员管理等制度,创新了一套机制健全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以资深调解员为基础、权威专家库为补充、多家单位联动合作为保障的三位一体模式,保证了调解的程序严谨、公平公正。
  (二)由多处跑腿向一站高效转变。按照化零为整的思路,将22个部门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到区联调委,设立6大服务窗口,财政保障工作经费,对群众实行无偿服务,打破传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各炒一盘菜”的局面,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由被动受理向主动服务转变。打破传统由群众申请的被动受理模式,主动介入和受理党委政府指定案件,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及职能部门委托的调解案件。特别是对一些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联调委在第一时间主动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和上访、信访等案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将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一年来,涉及聚众上访、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0余起经调解全部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用心服务,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创新服务方式,创新机制体制,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管用的法律服务。
  (一)服务方式人性化。注重群众接受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精心编撰了具有浓郁地方特点的“十劝歌”,劝孝劝善、劝信劝义、劝法劝理,寓教于乐、朗朗上口,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周边县市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在调解上,围绕调处家庭矛盾而特别打造 “亲情家调室”,不仅置入了有关家庭和睦的劝导语,更将传统的当事人名牌改为更为亲切的家庭成员称呼,营造出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在化解家事纠纷时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服务手段信息化。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网络信息平台,开通网上预约和在线咨询功能。群众可一键查询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阵地、办事流程等信息资料,查询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及咨询专家库的基本情况,通过互联网预约调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建成全省首批规范化远程视频会见室,帮助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实现远程视频通话,不仅节省经济支出与司法部门管理成本,更有助于在押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三)服务力量多元化。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在联调委,建立了调解员推荐、招聘、培训、业务管理、考核、指导制度,选聘30名法律工作者和公、检、法、司退休人员担任调解员,聘请30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成立咨询专家库。在乡镇服务站,采取“4+X”模式,4指司法所4个工作人员,X指调解员、法律顾问等若干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资源的灵活调动,有效解决了基层法律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本栏目编辑:姜晓晓
  (作者单位:中共荆门市东宝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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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底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实现精准化
  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作出部署。《意见》明确目标任务,2018年底前,实现普及化。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各省(区、市)热线平台实现省级统筹,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部省两级网络平台全面联通,部分地区建成双语公共法律服务网,司法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2019年底前,实现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基本融合,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可通过网络平台办理,汇聚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2020年底前,实现精准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全面融合,并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的深度应用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