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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做好民生民政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1)

张爱华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4月2日,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生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这为新时代民生民政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在谈到改革开放积累的宝贵经验时指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这些思想观点和论述,指明了民生民政事业的生命力所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则。
  (二)经济建设与发展是民生改善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把人民生活搞上去。只要国内外大势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能也不应该改变。这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的根本要求,也是解决当代中国一切问题的根本要求。”
  (三)坚持制度建设和民生改善的制度化与科学化
  中国民生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建立和依靠制度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都要通过强化责任、健全制度、落实到人,推动有关方面形成合力,妥善加以解决……我们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不断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
  (四)确保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民生具有层次性,主要包括生存的民生、发展的民生和享受的民生三个层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点,明确提出“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特别强调抓民生就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住最需要关心的人群。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谈到:“我花精力最多的是扶贫,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与此相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全面促进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五)用生态的民生观开拓民生改善的新境界
  生态环境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幸福的重要指标,环境问题也已成为日益突出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全国各地的生态环境问题。2013年4月,他在海南考察时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15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些论述既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又是对民生内涵的丰富发展,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
  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在他看来,民生改善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工程,民生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应当把民生的持续改善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已取得的成绩作为新起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
  (七)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八)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的职责是“托底”
  201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2013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社会政策要托底”。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指出:“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开放,实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2016年12月14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深入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随着我国现代化的全面发展,社会治理问题日益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高度重视,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思想。2014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18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2014年3月6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2015年3月5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又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
  (十)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养老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问题十分关心并作出系统性论述。2013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看望一线职工和老年群众时指出:“我国老年人口增加很快,老年服务产业发展还比较滞后。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在2016 年2月就加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2016年5月27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2次集体学习时,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为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推动民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学习领悟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创民生民政工作新局面,必须突出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人民收入水平
  人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基础是经济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显著增强,人民的收入水平理应得到提高。但是要达到这一点,就应当完善和适度调整现有的经济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二)保障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就业是否充分和有保障,直接关系到社会物质再生产过程;就业质量的高低决定着经济素质和经济质量的高低。而要保障民生,就不仅要保障就业,还要提高就业质量。实现上述要求,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坚持和制定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做好思想和体制上的准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体系对于民生是一个必然性的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意味着必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和任务是: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四)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致富。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我国在减贫事业上的长足发展已得到举世公认。目前的扶贫已进入攻坚克难时期,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五)民政工作要把握三个突破、四大重点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政工作为适应民生发展的新要求,必须在创新、融合、共享三大方面实现突破发展。
  创新,就是不断深化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工作手段创新,依靠创新突破障碍、破解难题,激发活力,推进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融合,是整合资源、集聚发力的重要途径,要求全面打破封闭、分散的发展模式,努力促进民政工作朝着多元、合作、跨界、整合的方向发展,促进民政工作力量、发展资源、政策制度的全领域衔接融合。共享,是民政事业的根本追求,它要求坚持民政为民宗旨,努力消除社会上非共享、不公平的问题,让民生福祉更加看得见、摸得着。
  民政工作要突出四大重点是: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当前民政领域工作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许多涉及民生的问题极具关联性、敏感性,法治化建设的紧迫性日益突出,所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法治化才能得到合理规范的解决。标准化,是现代民政建设的重要构成,是维护民政对象权益、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能、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需要尽快推行和落实。信息化,当前民政信息系统各领域兼容性较差,民政大数据基础条件滞后,老百姓关心关注的诸多业务亟待进一步深化,必须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社会化,这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的工作主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凝聚社会各方面资源,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培育多元主体从事民政产品的生产和供给。■
  (作者系文华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