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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在“两山论”的实践中展现人大担当

(发布时间:2020-07-12)

成佳刚

  党的十九大以来,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内涵要求,联手市县乡三级人大组织,动员86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切实扛起地方人大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治责任,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中,打好“主动仗”、出好“组合拳”、唱好“大合唱”,为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设大美襄阳,发挥了制度优势、凝聚了人民力量、展现了人大担当。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以系列重要决定决议为生态文明建设凝心聚力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我们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之大者”,作为“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作为检验自身“四个意识”牢固与否、“四个自信”坚定与否、“两个维护”自觉与否的试金石,以对襄阳“一极两中心”高质量发展和襄阳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抓住用好国务院批复的《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这一国家战略实施带来的重大机遇,先后作出了关于批准《襄阳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纲要(2017-2025年)》的决议,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建设、推进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绿色发展、推进绿满襄阳再提升行动、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一系列决定,把市委工作部署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把生态文明建设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回应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为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项重大政治讲好、讲实,我们始终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省委和市委的工作要求,做到思想认识上坚定跟随,工作落实上坚决服从,实际行动上及时跟进,以先导性、及时性和精准性的思维思路做好决定决议。比如,在体现先导性方面,我们围绕大规模推动国土绿化开展深度调研,向市委提出“全面提升森林覆盖率、城镇绿化率、常绿树种比率,打造绿满襄阳绚丽画卷”建议,引起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专门进行安排部署,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在体现及时性方面,我们围绕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第一时间结合襄阳实际作出决定,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编发专刊在全国推广“襄阳方案”。在体现精准性方面,我们围绕推进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建设决定的落实,按照小切口、大文章的思路,先后就绿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方面开展深度调研,推动市政府出台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等具体系列措施,一批长期困扰襄阳生态文明建设的“卡脖子”问题有了较好的解决办法。

  二、科学立法促善治,以配套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建设大美襄阳提供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同样也是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武器。自2015年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我们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立法的优先领域,地方立法经验多次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肯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四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为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促进作用,我们从三个方面着力:

  一是将推进生态文明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计划的重中之重。围绕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法规体系,着眼增强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在《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2017—2021年)》明确的15个立法计划项目中,安排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立法项目共13个,致力于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供给。

  二是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急事要事作为出台地方法规的优先选项。紧密结合襄阳实际,针对突出的环境问题,系统把握立法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已制定的7部地方法规中,5部与生态文明建设直接相关。紧盯地方生态治理实际所需,坚持与上位法、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落得实、用得好。紧盯汉江水环境保护,在全省率先制定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系襄阳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紧盯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难题,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条例,在全省率先形成同向引领、分类施策、有机衔接、切合实际的城乡垃圾治理体系。

  三是将地方立法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围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需求,组织开展“基层千人问卷调查活动”“重点立法建议项目公推公选活动”,并专门把襄阳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三年来,共收集到生态文明治理类的立法建议3373条,位居地方立法建议数量榜首,为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和精准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守正创新求实效,以持续有力的专项监督推动生态环境标本兼治

  我们始终把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事项,瞄准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促进市县乡政府及其部门当好“主攻手”,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当好参与者,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针对大气环境质量不优这块“突出短板”、群众的“心头之患”,我们从2019年初开始,创造性地开展了城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取得显著成效。《人民代表报》《湖北日报》多次宣传襄阳聚焦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项监督的做法。主要实施了“343”的工作举措:

  一是突出“三个导向”。坚持目标导向,专项监督方案一定三年不变,聚焦“六全”目标,即围绕市域全动员、扬尘全治理、排放全达标、油烟全净化、建设全加强、投入全保障,全面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按照“三个跑遍、七个摸清”要求(跑遍所有工地、跑遍所有涉排企业、跑遍市区主次干道和国省道,摸清全市机动车船治理情况、涉排企业及餐饮油烟净化情况、裸土覆盖情况、断头路和泥巴路改造情况、植树造林情况、各类垃圾治理情况、投入保障情况),分兵作战、分级作战,形成问题清单,各个击破,逐项销号。坚持结果导向,围绕精准治气、科学治气、依法治气,突出标本兼治、应急谋远、统筹兼顾,推动解决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性、长远性、体制性问题。

  二是突出“四个转变”。从常态抓向持续抓转变,改变过去监督工作一个议题一年做、一届做一次等固有定式,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从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到再次听取问题整改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形成推动问题解决的监督闭合链条。从本级抓向联动抓转变,在突出本级的基础上,动员三级人大组织和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共同攻坚,凝聚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力。从面上抓向深度抓转变,监督过程更侧重于推动问题解决,注重从大气污染面上问题去查找规律、分析症结,从而提出有利于问题解决的针对性意见。从有形抓向有效抓转变,注重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特殊、从共性到个性,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直到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突出“三项指标”。看空气质量考核指标是否向好,2019年度,襄阳市PM10累计浓度均值84微克、PM2.5累计浓度均值60微克,均比上年同期有所降低。看监督交办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019年度,全市三级人大组织通过现场交办、集中交办、专题会议交办、推进会交办的1465个问题,有1232个问题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整改到位,还有233个是需要长期整改的,都已明确相关整改措施,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看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是否提升,从12369环境保护举报热线受理情况看、从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搜集反馈的意见情况看,全市人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对大气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在逐步提升。

  四、广聚民意增合力,以代表的睿智之言推动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解决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发动机”,是增强人大工作实效的“助推器”。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发挥代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以代表之力汇聚群众之力,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一是注重发挥代表的带头作用。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十二条硬措施,深化“争当排头兵,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专门向代表发出公开信、倡议书,动员全市8600多名人大代表更好发挥联系广泛的群众优势、精英荟萃的人才优势、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优势,积极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中谋作为、当标兵、展风采。

  二是注重引导代表提好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履职培训,引导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知晓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扑下身子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提出改善生态环境的真知灼见。近三年来,市十七届人大会议连续将农村清洁工程、鄂北生态防护林建设等确定为大会议案,共收集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有关生态环境类的意见建议近300件。同时,在门户网站开设代表信箱,搭建闭会期间代表意见搜集平台,累计编印35期《民情·民声》,将代表反映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及时报送市委,多次引起市委高度重视,有力推动解决了砂石料市场管理、断头路改造、城区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突出问题。

  三是注重办好办实代表建议。对代表提出的近300件生态环境相关的意见建议,实行挂号督办、销号管理,确保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必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凝聚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磅礴力量,共建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家园。

  (作者系襄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