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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全面提高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

(发布时间:2020-08-09)

郭俊苹

  2019年12月27日,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创新发展的最新制度成果。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是当前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带头学习贯彻《条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执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一、深刻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贯彻了党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修订开启了机关党建制度建设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和修订了190多部党内法规,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这次《条例》修订,在传承发扬机关党的制度建设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主动与其它有关党内法规进行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和运行的体制机制、工作要求、方式方法等,开启了机关党的制度建设新境界。
  《条例》修订体现了机关党建理论创新的新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推进伟大事业的战略高度,对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鲜明提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机关党的建设为什么抓、抓什么、怎么抓、谁来抓、靠谁抓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机关党建篇”,为《条例》的修订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条例》修订充分吸收了近年来机关党建实践的新经验。近年来,各级机关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为《条例》修订提供了实践基础。《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将这些行之有效、受基层欢迎的工作经验充分体现在修订中,以制度和规定的形式固定下来。比如湖北省的“一岗双责”、支部主题党日、党务人员培训、述职评议等实践探索在《条例》中得到了吸纳和体现。
  《条例》修订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注入了新动力。近年来,各级机关党的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总结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存在的“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4个方面的问题。这次《条例》的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等问题,从制度层面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这一系列的精准举措,必将有效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条例》共9章43条,分为三大板块,在内容上做了许多调整、充实、完善。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是“总则”,是《条例》的总论,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任务、总目标和总要求。第二板块为第二至第八章,是分论,都是为落实总体要求而提出的具体任务举措。第三板块为附则,提出了《条例》适用范围、负责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学习《条例》,必须要深入理解主要内容,搞清楚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
  明确总体要求。《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等作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总则”这部分内涵丰富,需要重点把握。明确了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了机关党建的主要任务,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明确了机关党建的努力方向,即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明确了机关党建应该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
  突出政治统领。《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全篇,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增写“党的政治建设”专章,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深化理论武装,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在其他章节,将党的政治建设要求融入其中,体现在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监督、领导保障等方面,一体推动抓好落实。
  把握五个重点。《条例》对组织设置及基本职责提出新要求,主要是修改了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条件,理顺了机关纪委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充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职责。对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出新要求,从党员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党员、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着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党员队伍,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服务。对扩大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提出新要求,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目的、对象、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对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党务干部队伍提出新要求,强调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按照机关工作人数的2%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培训轮训,使之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对压实党建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出新要求,明确提出,机关党的工作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三、着力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省直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的“第一方阵”,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落实《条例》是省直机关今年党建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推动《条例》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前提在于知晓。《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颁布以后,首先是要抓好学习宣传工作,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党务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一是办班培训。把《条例》宣讲作为机关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中心组学习秘书、机关纪委书记、支部书记等各类培训班必设的重要课程。把《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主体班课程,组织学员认真学习、深入讨论。二是集中学习。将《条例》等党内法规内容列入省直各单位中心组学习专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要通过组织《条例》测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方式,检验学习成果。三是深研解读。深学细研《条例》原文,通过专家解读等方式,更为全面、更深层次去理解《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从而在实际工作中推动《条例》更好地贯彻落实。
  对标检视,推动落实。新颁布的《条例》是做好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一是深刻检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四化”突出问题,按照《条例》规定逐一检视本部门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深入查找与《条例》要求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下大力气解决问题,把学习贯彻的过程作为检视问题、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在对标对表、解决问题中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二是细化落实措施。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真正让《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地见效。同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推动形成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有的工作能够落实要迅速抓落实;有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例如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需要列出中长期的计划逐步实施,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和步骤抓落实。三是健全完善制度。要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定的机关党建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对已有的进行充实完善,不符合规定的及时作出相应修改,已经过时的及时废除,没有的要及时建立。
  加强考核,强化督查。检查考核是推动工作的“指挥棒”。《条例》明确规定,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一是纳入年终考核。今年,中央和省委继续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省直机关工委把党建工作检查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五考合一”的重要范畴,每年的红旗党支部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表彰都是做结合文章,不再重复检查。省直机关工委已经将《条例》纳入年初的责任清单,年底将对照责任清单进行检查。二是加强平时督查。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尤其是《条例》出台的一些新的硬性规定,例如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把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等,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
  把握规律,不断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有其特殊的规律,要善于总结实践中的创新经验,紧扣时代特点和党员思想行为特征开展工作,从特殊到一般,从个性到共性,从感性到理性,不断上升为规律性的认识。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党员领导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要深入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从联系点开始,一直延伸到二级、三级、四级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着力解决可能存在“灯下黑”突出问题,尤其是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二是组织课题研究。围绕“推进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制度体系研究”“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研究”三个课题,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经验创造在基层,典型总结在基层。省直各单位在学习贯彻《条例》过程中,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合力营造浓厚氛围,为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以及打好湖北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贡献智慧和力量。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
  责任编辑:曾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