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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建设与社会治理

小改革撬动大平安

(发布时间:2022-09-23)

本刊记者 张 利

  走进蕲春县城,大街上各类门店整洁统一、规范有序;马路上大小车辆文明礼让、各行其道;广场上、公园里,居民们欢歌笑语,其乐融融……这一幅幅以幸福为底色的平安画卷,是蕲春县加强平安建设,让老百姓心更稳、心更暖、心更安的一个个缩影。
  近年来,蕲春县把平安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从小平台、小改革、小创新入手,精准发力、步步推进,营造出平安建设的良好局面,收到了“治安隐患和矛盾风险双下降、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群众安全感双提升”的“两降两升”效果。
“小平安”促成“大和谐”
  “警力常在、警灯常闪、警车常巡”,看得见的守护给黑恶势力以震慑,大大增强了居民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蕲春县漕河城区治安巡逻大队成立于2005年,17年来全力守护着县城平安。”县公安局副政委周志勇介绍说,该大队采取车步巡结合、网格化巡逻方式,定区段、定人员、定时段、定任务,保持一班执勤、一班备勤和一班休息,每天三班两运行,保证全天24小时不间断巡逻,使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成“守护零距离”,街面见警率大幅提高,群众心里踏实,亲切地称呼他们为“自己的110”。
  “以我无眠,换你安枕。”以此为切入点,蕲春县充分发挥巡逻队员熟悉地缘的优势和“机动性巡逻”的前哨作用,深入开展“找窟窿、堵窟窿、防透风”专项行动,整改突出隐患问题231个,化解群体上访苗头15起。蕲春县公安局还充分发挥529名驻村(社区)辅警在平安乡村治理工作中的作用,青石镇某村驻村辅警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可疑人员、协助派出所破获多起盗窃案;横车镇大柳村驻村辅警孙永富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挽救一名因家庭矛盾服毒自杀人员……一辆警车就是一座治安灯塔、一位民警就是一个安全“守护神”,他们活跃在百姓身边,把人民群众的安危铭记心间,把守护平安的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发挥了基层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
  蕲春县牢固树立以“小平安”促“大和谐”的理念,从护校安园、便企利民等群众身边的小事做起,社会面见警率、治安控制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小平台”撑起“大治理”
  5月27日,在蕲春县原法院综合技术楼基础上改造建设的县级综治中心正式建成挂牌。6月6日,政法、信访、人社、住建、卫健和教育等10家常驻单位和医调委、交调委、家调委等8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正式入驻中心,全面运行。  
  “我们采取‘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制度,公安、法院、司法、信访、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或常驻,或随驻,随时认领群众诉求。”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王续明介绍说,“相比原来一个乡镇或者公安一个部门的调解,综治中心能够联合所有相关单位,解决群众诉求更加得心应手。各职能部门配合,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社会资源,集中力量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尤其对跨乡镇、跨部门的重大矛盾和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能够做到统筹集中化解。”
  该中心充分整合维稳情报信息平台、雪亮工程视频共享总平台、综治(网格)服务管理平台、政法视频会议系统、维稳指挥调度系统、阳光信访信息平台、“情指勤舆”衔接平台、诉调对接服务管理平台等“八大平台系统”,统筹发挥了矛盾纠纷调处、信访接待、法律咨询及援助、简案速裁、网格管理、治安监控、分析研判、指挥调度、视频会议、心理干预等“十大功能”作用。截至目前,中心共接待群众800余人次,受理案件272件,化解218件,化解率80.1%。
  突出综治中心“一线处置平台”作用,蕲春县印发了《蕲春县乡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按照镇级综治中心“一厅七室”和村级综治中心“一厅两室”的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全县15个乡镇办和529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已全面建成,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综治中心按照“四位一体”(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要求,整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等资源和力量,着力培养基层社会治理的“全科医生”,推动资源在一线汇聚、信息在一线应用、矛盾在一线化解、服务在一线强化、平安在一线创建,打通了综治工作“最后一公里”。
“小创新”激活“大能量”
  在青石镇青石岭村,围绕村民朱某和邻居长达5年的宅基地权纠纷,镇党委集合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法律顾问)、无职党员、乡贤等五方力量连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带着纠纷走进来、露出笑容走出去”……三调联动,五员联席,构建“1+3+5”共同缔造治理体系。
  这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一个小场景。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蕲春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创新思维、创新办法破解各种障碍束缚,不断推动平安建设上层次上水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往往比较复杂,小恩怨积累大矛盾,甚至有时出现“民转刑”的案例,而这类纠纷也是传统矛盾纠纷处理的拦路虎。蕲春县探索组建“两委一队”,依靠“治安巡逻兼调解队”进行“随巡式”现场调处,充分发挥巡逻队发现矛盾纠纷能够及时现场调处的前沿性;依托“区域联合调解委员会”进行“前移式”调处,推动调解力量下沉至片区和村(社区)一级,让基层矛盾不出村(社区)和片区就能得到化解;依托“警民联合调解委员会”开展“借力式”调处,主动适应矛盾变化特点,整合政法、信访、党员群众等多方力量,提升矛盾调处效果;实行疑难纠纷“共建式”调处,协调法官、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签订“共建协议”,定期“坐诊”,提供法律意见,实现调解协议到司法确认的“直通”服务,做到诉调对接。
  今年以来,蕲春县共摸排出各类矛盾纠纷8743件,已化解8689件,化解率高达99.38%;镇村研判上报较大矛盾纠纷共2892件,已化解2882件,化解率高达99.65%。

责任编辑:贺钢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