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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关于山东江苏两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考察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

  今年6月2日至9日,省政协副主席彭军率经济委员会考察组赴山东、江苏两省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学习考察,全面了解和认真学习两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就如何借鉴外省经验进一步推动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了思考研究。
  一、两省优化营商环境主要经验做法
  (一)坚持统筹协同,构建强力工作格局
  一是建立一套推进机制。省级成立主要领导担纲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应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顶格推进。二是完善一套政策体系。山东制定出台《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等。江苏制定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等。三是用好一套评价体系。江苏2020年底出台《营商环境评价办法(试行)》,对全省13个设区市、32个城区、63个县(市、区)开展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山东组织16市和省有关部门开展营商环境寻标对标,济南、青岛力争在全国副省城市中走在前列,淄博、烟台、济宁等在同类城市中走在前列,其他城市奋力实现追赶超越。
  (二)坚持改革突破,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山东初步构建起省市县三级扁平化、一体化审批管理体制。以需定供、按需放权,基层先提出用权需求,然后省直部门充分论证、应放尽放,共下放省级行政权力720项(次)。推进市县同权、扁平审批,确保关联事项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推出“市县同权”事项3460项。实行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涉税办理、证章寄递“三免费”,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全覆盖,全省企业开办普遍实现 1 个工作日办结。上线运行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112 项压减到40项,全流程审批最长不超过 100 个工作日,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首创“零证办电”,小微企业用电实现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用水用气报装申报材料压减到 1 项,报装时间压减到 4 个工作日。实施“双全双百”工程,根据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各推出不少于 100 件高频事项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在省级层面率先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企业“拿证即开业”。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设立“吐槽”“找茬”窗口、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机制、建立预约上门服务机制,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 90%以上,180 多项民生领域高频事项实现“全省通办”。设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省级平台,推行“企有所诉、我必有应、接诉即办”。
  江苏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制定《“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不见面审批”服务规范》,建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不见面审批能力达98.61%。设立企业开办“全链通”平台,推动全程电子化登记,新登记公司网上登记占比达98.57%。率先实现房屋交易、缴税、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办理模式,全省域推行“交房(地)即发证”不动产登记模式,一般不动产登记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明确工改全链条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的改革目标,审批事项数量由155项压缩为58项。推进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目前已实现116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市通办。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反馈、一次分办、一窗出件、一号服务、一键评价”的“一件事”办理模式。规范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1250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2013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全省政务服务事项90.1%入驻政务大厅,83.6%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两省围绕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政策支撑、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体系化、机制化、精准化为企业纾困解难。江苏大力实施减税降费,2020年减免社保费1467.5亿元,发放稳岗和就业补贴近130亿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相关行业纳税人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0 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50亿元左右。山东针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外贸领域,出台外资企业复工复产“19条”、稳外贸外资“32条”、高水平利用外资“20条”等政策,建立完善省领导联系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制度,发挥外贸外资企业服务队作用,为企业纾困开展定向服务。2020年山东进出口达2.2万亿元,增长7.5%。两省还做优惠企政策直达服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发“政策直通车”功能,在涉企政策和企业、个人之间建立匹配模型,实现个性化推送。
  (四)坚持精准精细,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一是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江苏初步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为各地各部门各类监管提供大数据平台支撑。二是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严格审查增量政策,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投诉举报等机制。三是强化反垄断执法。重点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排除或限制竞争、设置不平等条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公用事业领域反垄断监管。四是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山东建成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规程,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五是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山东创新实施免罚清单机制,编制公布了 25 个行政执法领域 400余项不罚和轻罚事项清单,2020年全省适用清单共不予处罚案件 4.1 万件,减轻处罚案件 2800 件,4.5 万家企业受益。
  二、考察体会与建议
  近年来,山东、江苏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位置来抓,营商环境优化走在全国第一梯队。通过实地考察与交流,我们深感两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力度大、观念新、思路清、措施实、成效好。有三点体会: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省级层面统筹设计,部门协同改革,各地因地制宜,优化整合各类政务资源和力量,汇聚合力实现营商环境最优化。二是重塑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建立政府一体化形象,打破部门化、碎片化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创新与优化。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让数据跑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三是树立乙方思维,换位思考市场主体需求,有的放矢地推行各类主体迫切需要的政策措施和服务内容。
  湖北和山东、江苏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目标方向一致,改革路径和工作措施略有不同。学习借鉴两省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将有助于推进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聚焦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着力打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企业开办注销更加便捷,实行企业注册、备案、变更、注销等全链条业务“一窗通办”,深入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覆盖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更加高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更加优化,健全完善科学、便捷、高效的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纳税服务更加贴心,精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企业破产办理更加快速,探索破产案件“简繁分流、快慢分道”,提高简易程序适用比例。围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水电气报装、金融信贷、创新创业等领域,推出一批切合实际的举措,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取得明显突破。
  二是聚焦“办成一件事”,着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做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速度最快、审批流程最优、共享材料最简、群众反映最好。坚持“优服务”原则,从“能办”向“好办”、“通办”向“智办”升级,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性。学习山东经验,推进市县同权、扁平审批改革,推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健全从省级到村(社区)的五级政务服务网络,拓展延伸政务服务内容。借鉴江苏建设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码“苏服码”的做法,按照“一人一码、一企一码”原则,提升我省数字政务服务能级。
  三是聚焦公正执法司法,着力打造更加健全规范的法治环境。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工作,将当前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从法规层面加以固化,及时开展政策法规“立改废释”,健全完善具有湖北特色的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健全亲清新型政商交往机制,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等违约失信行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构建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全链条保障体系。发挥司法机关作用,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落实“少捕少押慎诉”政策。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中小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成本。
  四是聚焦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着力打造更加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湖北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发展,压缩负面清单,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基本体系,扩大自贸试验区的带动效应。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便利外国投资者来鄂投资。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 ■
  考察组成员:
  彭 军 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吴中志 省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黎苑楚 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杨延昭 省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吴建清 省政协委员,恩施州政协主席
  彭明方 省政协委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向 东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执笔)
  宋士琼 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陈安浩 省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本栏目编辑:刘 海